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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第一章 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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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狼与狈,大家通常想到的就是狼狈为jiān,不错,在一些相关记载中都有狼的记载,但是狈的解析说明却很少……

而在我国古代据书——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十六篇中就有这样的说法,狼和狈一同外出猎食。无弹出广告小说 狼惯用前肢,而狈喜用后肢,两者相结合,那么既跑得快,又爬得高!所以在书中称之为“故世言事乖者称狼狈”。当然这些都是指相互勾结干坏事的。但事物总是矛盾的,所以………。”

yīn雨天的海蓝市显得更加的让人从内心里感到抑郁。

外面下着微微小雨,随着风不断的拍打在教室那冰冷的窗户玻璃上。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听则老师的教育显然是一件非常令人感到困难的事情。

听着思想老师在那讲课,偶尔偏下头还能看到老师那手足舞蹈,口沫横飞的样子。这使得靠在窗边轻轻趴在桌沿上的杨莫内心更加涌引出一阵阵睡意。

虽然不至于在老师不断的催眠下入睡,但总归是让人感觉总个人都慵懒了许多……空气中略带着一丝冰冷,修成的手指轻轻地触抚在金属质感的钢笔上,也只有这样才会驱散这一阵阵的睡意。

在ZG所谓的jīng英式教育,就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在填鸭,而且这种方式还是ZG所最擅长的!

穿着略显陈旧且洗的发白的黑白格子衬衫,静静的坐在班级的最角落,只有笔尖点在书本上所发出的嘶嘶声。

不断的记录着白天课间老师所说的内容,安静的他与周围熙熙攘攘的同学显得格格不入,也让他显得更加的孤僻!

杨莫,是个孤儿,但却依然有着属于自己的牵挂。

在海蓝市郊区简陋的贫民区长大的他.并没有小说中写的那么英俊潇洒,杨莫属于丢进人群中就失踪的那种人,长的大众脸且稍偏向女xìng,如果说他唯一能令人记忆犹新的,那就是一双完全不属于男人般的双手,不同于男孩子那种有棱有角,手指有力,略显粗糙。而他的双手修长而如同玉藕一样的白皙。以及不符合年龄所拥有的底蕴内涵。作为一个可以说没有爱好的人活着那是非常可悲的,鉴于书上所写的,杨莫在生活中揪然生存的同时,只爱坐在床铺头捧着略显陈旧的书,一页一页的翻侧过,指尖在书面上轻轻的划动,至于他是否看进去里面的内容,只能问他自己。时间久了,他也就自然喜欢上了,就如同喜欢一个人一样,没有理由,他的话是:“习惯了,发呆,其实也很好,真的,这样!”

他喜欢厚黑类的书……

比如李宗吾的,虽然感觉里面的内容太少,但聊胜于无!

他喜欢看李津的书,虽然简单,只是一本小小的册子,但胜在便于携带!

如果说知识在现阶段唯一给他带来的变化,那就是更加的使一个人沉默,在某种程度上也许也更让人更加的内敛。

不同于同龄的孩子,在下课至于忙着满教室的追打,嬉闹着,对于他们来说现阶段对女孩的调戏显得太过的迷茫了,感情还只是个莫名其妙的东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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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二年前的一个秋天,也是如同此时一般,天下着yīnyīn的小雨,在下雨的天气中,空气中充斥中yīn沉沉的气息,总是给人一种很yīn暗而压抑的感觉,街道上只有寥寥几个人,也都在加快步伐准备早点回到自己温馨的小窝。

街道下水道井盖边上的枯叶静静地躺在那,偶尔冰凉的风夹杂着雨水打在枯叶上,发出“嗒,嗒,嗒”的声音。

一个把全身都缩进雨衣里的男子快步的走在街道上,他一只手环抱着一个斑驳颜sè的襁馕,朝着街道内的小巷口内走去,如果有人在这里仔细一看,一定会惊讶的发现他走的很慢,而事实上一眨眼的功夫,他已经闪进在小巷~!

站在那里久久得等待,许久也没见那男子出来过,似乎是小巷活生生地吞噬了一个人一样,许久过后,依旧那么的寂静……。

而杨莫就是斑驳的襁馕中的婴儿!

被一个早年参加过战争并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军人所收养。而军人并没有小说里写的一样,获得了很大的功勋,他只是和数不清的军人一般,在ZG成立之后,慢慢的隐退在冰冷而现代的城市中,随着时光慢慢的让皱纹爬上自己的躯体,功勋也就是身上无数征战所留下来的疤痕。只有它们记载了军人曾经的勇气与荣耀!

战后,遗留下一大批丧失妻子,儿女的男人。而他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个。打赢战争后的zhèng fǔ并没有带给让他们幸福,只是在不断的遗忘者。

贫困的rì子,让这批人,放下了荣耀,整rì的奔波在“生存”这个字眼上。

而杨莫,就是被他们之一的一个人所抚养。他的名字很平凡,甚至是低俗,他叫——林二蛋。

杨莫偶尔一次问津过林二蛋,自己是如何被收养,林二蛋听后,粗糙的脸上泛着肆意的笑意,拍了拍杨的头,简约而又简单的告诉他,杨莫只是他一天凌晨起床出门时在家门口捡的。

也并没有小说写的,由某个英雄式的人物托孤而来。曾经这让小时候的杨莫颇为无语。从此以后对自己的身世也就渐渐淡了。他就是这样的xìng格,似乎很懂得放下,又几乎,对于某些事情其实已经不再重视。

也许……杨莫这种随yù而安的xìng格,更能给人带来快乐吧。

镜头:教室——随着叮铃铃的下课声响起,整个教学楼仿佛是开了闸的大坝,学生们像洪水一样一拥而出,而杨莫每天就这样被夹在洪水中,两脚不着地的“走”出学校。

“杨莫,等等我”,一声呼喊叫住了杨莫。

杨莫偏了偏头。

“程胜?怎么了”?

“没事,就是想你了……嘿嘿,所以叫叫你”!

程胜用充满暧mei眼神的眼睛,朝着杨莫狂抛媚眼。程胜是杨莫的邻居,从小跟杨莫玩到大,本来叫程大牛,后来自我感觉不好听,就索xìng改成程胜,为了改名的这件事情,程胜还被他老子追着狠狠地揍了一顿。

顿时,杨莫看到程胜那yín贱的表情,嘴角一抽搐,右眼皮一阵狂跳,无奈摇摇头。程胜从小就是杨莫的跟屁虫,总是吊儿郎当的样子,不了解的人还以为这小子就是这个德xìng,只是除了杨莫,谁都不知道这只是程胜的一个面具。而隐藏的背后,却是yīn暗的暴戾!

也许,这就是平民窟长大的孩子所特有的,暴戾,大胆,这也是为什么海蓝市的混yīn暗势力中,主力军永远是贫民窟的孩子。因为,不平等,导致了他们的愤世,对世俗不公的厌恶。

而这样环境下的杨莫,却安静的如同死水,却是平民窟所少见的。

杨莫一脸平静的从程胜身边绕了过去依旧慢慢的往家放心走去。

“杨莫,今天还要去杨爷爷那练习吗?”

“恩。”

“我说你无聊不,天天去林爷爷那找虐,郁闷啊,看不透你呀真是~!”

一阵“呵呵”声从杨莫的口里出来,算是代表回答了,杨莫很聪明,因为从小杨莫就没有那次说得过程胜。

真要和程胜解释的话,你会很悲哀地发现自己范了多大的错误。

既然去解释什么,不想去说些什么,那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沉默与微笑。

杨莫静静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旁边程胜依旧在自言自语,仿佛有无穷的jīng力。

杨莫很识相的转移着自己的注意力,看看手上那块存了很长时间才买到的手表,手表还是二手货,很旧,很一般,但很有意义。手表指针显示现在的时间是18:35分,看着手表,杨莫慢慢地陷入了童年的回忆。

“儿时的杨莫,体弱多病,走几步都气喘吁吁的,从那天起,林二蛋就不断的逼着杨莫锻炼自己的身体,从最初的哭闹不止被抽了一巴掌,到默默的抽泣着鼻子为了避免挨打而努力锻炼,到倔着xìng子不断的完成林二蛋不断加重的体能训练,杨莫的身体也在不断的改善。

杨莫放学后的任务就是不断的锻炼,强化自己的身体,在同龄的孩子还在缠着父母买玩具时,杨莫已经在泥泞的土地上挥洒自己的汗水,一切只为了活下去,因为林二蛋说:“我没有多少钱,如果你生病了,你只能自生自灭,如果要恨,就恨这个社会,是你父母抛弃了你!”

杨莫深深的记得养父说这话时是多么的落寂与绝望!

他并不希望自己成为负担与累赘,他只能不断的努力,不让自己生病,不让自己的成绩落后于他人。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早当家的孩子早懂事,生长在贫穷当中的杨莫已经被生活磨砺的放弃了无谓的撒娇与任xìng。而长期养成的习惯——看书,让他更加的理xìng。

“选择是量力而行的睿智与远见,学会选择就学会了审时度势、扬长避短,把握时机,而且明智的选择乐观的生活态度,那么快乐一定会围绕在你的身边”。杨莫深深的明白这句哲理的jīng髓。

一愣间,在思索中转眼才发现已经能看到家了,杨莫扭头和程胜打了声招呼就自顾自的朝自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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