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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尘》第三章 这家伙居然什么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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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理来说,在侯爵大人没有下达那道命令之前,阿呆在侯府中的地位应该很一般。开 心 文 学 最多是相当于家丁。毕竟他只是二公子偶然间救回来的,就算再像一个贵族,也只能给那些老嬷嬷们增添一些嚼舌头根子的材料而已。然而,只用了几天的功夫,阿呆就征服了所有的人。包括小公子。

无所不能。在侯府的那帮下人眼里,阿呆简直是无所不能的。

同样的茶叶,同样的茶具,他泡出来的茶却更加醇香。

同样的一幅字画,他只不过是变动了一下悬挂的位置,整间屋子便霍然生sè。

同样的首饰衣服,在他的指点下,侍女也能穿出小姐的味儿。

偏堂中原本有一幅百花争艳图,据说是出自前朝名家之手,价值不菲。有一次,侍女失手,将那画上侵上了隔夜的茶痕。褐黄sè一片,煞是惹眼。那侍女也是刚进侯府,顿时吓得花容失sè,几乎要哭出来了。生怕管事儿的知道了罚她。阿呆刚好经过,淡淡一笑,让那侍女找来笔墨,随手在画上涂抹了起来。不多时,画上沾染的茶渍竟然被他变成了一朵盛开的菊花。那菊花十分jīng神,居然比画幅zhōng yāng的牡丹还要显眼。

侯爵大人门客众多,其中有两位jīng擅围棋的,堪称一代国手。他二人手谈,常常一局棋要连着下好几天。有一次,阿呆看到那二人留下的残局,来了兴致,左手执黑,右手执白,半刻钟的功夫就破解的一干二净。国手知道后,嚷着要和阿呆对弈。结果半个时辰之内被屠了大龙,无奈推坪。

小公子养有一只猎鹰,原是域外异种,xìng子最烈。平rì里谁也近它不得,就连小公子,也曾被它一翅膀扇青了脸。谁知那鹰见了阿呆,像是遇到了克星。顿时就服帖了下来。阿呆一招手,它就乖乖飞过来,不敢乱动。

侯爵大人知道阿呆的本事,也是因为这只鹰。那rì清晨,侯爵在院子里练剑。按照惯例,他练完剑之后,是要沐浴在朝霞中运气吐纳的——这时候,谁也不许打扰。突然,一声高亢的鸣声传来,侯爵睁开眼睛,皱眉一看,小公子的那只猎鹰盘旋而下,降在侯爵面前,爪下还按着一只信鸽。

“这小,二公子一个激灵,顿时明白了父亲的忧虑,不敢再打马虎眼,飞快的道:“父亲大人请放心那小子虽然很帅但是毕竟没我帅我是不会干那等龌龊事儿的。”顿了一顿,他才郑重道:“那小子的脉搏跳的极慢,甚至比您还慢!”

侯爷顿时吸了一口凉气。一个人的脉搏跳动比自己还要慢代表了什么意义,侯爵比谁都清楚。

寻常人的脉搏跳动,一炷香的时间大概有三千六百次。武功越高,脉搏跳动的频率就越低。像侯爵自己,武功达到一品境界之后,一炷香的时间脉搏最多跳动六百次。这阿呆的脉跳比自己还要慢,难道他的武功已经超越了一品?

侯爵大人不敢想象。放眼整个流云帝国,四万万人口之中,武功达到一品境界的,也不过仅有寥寥十余人而已。“武安侯”以武立勋,不仅仅是位高权重。单论侯爷本人那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就足以震慑群雄。实乃帝国武学界最前列的人物之一。据侯爵大人所知道的,但凡是三十岁之前能达到一品境界,无一不是惊才绝艳的奇才,留名青史,威震后世。据说,历史上曾出现的几位,全都超越了世俗,迈向了传说中的境界。

这阿呆,会是那种人吗?自从听说这件事儿之后,侯爷就派人一直密切的关注着阿呆的一举一动。

结果却让他很疑惑。经过观察,阿呆失忆的事儿,不像是装出来的。他也确实是一个有底蕴的人:仅仅是凭着本能和习惯,十几天以来他就展示了各种能力。

书画,音律,琴棋,园艺,美食,赌博……各种贵族公子哥所擅长的本事,他无一不会,无一不jīng。唯独没有显露过武功。

要说阿呆不会武功,侯爵大人是不信的。抛开脉搏不提,阿呆的气度沉稳,呼吸均匀,步履矫健,一看就是练家子。他平时走路,一步踏出,一尺。

“大约确实是练过的。忘记都练过什么功夫了。”阿呆丝毫不加掩饰,又随便开了一个玩笑:“虽然忘记了招数,不过要帮你打架的话,应该能行。”

应该能行。这是失忆后的阿呆对自己的武功做出的评估。

附注:开篇前三章本来是第一大回,很难搞。不但要确定全书的基调,还要彰显作者的品味。作者这厮本xìng淳朴,但是极其爱装。哎呀呀呀,如果不装,这骨感的现实无法撑起作者卑微的灵魂......装,不是一种毛病,而是一种病!

回目原为“遁世犹疑无去处,逢人漫说有来生”。乃自撰。文中“画眉深浅入时无”是抄袭唐人朱庆馀《闺意呈张水部》,全诗是:“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张水部的酬诗为:“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意思很简单,就不细解啦。

另,以后每章最后我都尽量写三二百字附注,一是为了显得我很有文化,二是为了凑字数,三就权当笔记了。毕竟老是编,很乏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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