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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纨绔》第二十四章养马的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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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醋鲤鱼,带把肘子,香烤rǔ猪,海参炖汤,香酥炸鸡,等等。

满满一桌子菜肴丰盛之极,兽皮袄血魔抱着一头烤rǔ猪就是一阵狂啃,左手还不忘去撕下一条鸡腿。

一双隐去血sè的眼睛,贪婪的注视着满桌子饭菜,看的一旁的世子殿下,目瞪口呆,兽皮袄老头血魔,望了他一眼,口齿不清道;“小子,长的挺俊,祸害了不少黄花闺女吧?”

吕小云一愣,大脑一时间有些没反应过来,难道高手都这德行?

兽皮袄老头用油嘟嘟的手拨开了遮在眼前的一缕头发,又啃了口烧rǔ猪,粗俗道;“瞧你这出息,男人泡妞天经地义,有什么不好意思说得。”

吕小云哑然失笑,他要是害羞,那天底下的男人,岂不是见了女人都得钻进地洞里去。

兽皮袄老头终于啃光了一头rǔ猪,把手上的油往身上皮毛上擦了擦,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拍了拍鼓起来的肚皮,一双脏兮兮臭烘烘的脚敲在桌子上,拿起一根竹签剔着牙齿,道;“当年我奉嬴政之命来取吕蒙的项上人头,却不想被荆轲给击败了,把我困在亭下三十载,却不杀我,我血魔是非分明,欠他一个人情,败给他,我心服口服。”

吕小云微微有些sè变。

兽皮袄老头,又一笑道;“小娃娃放心,如今三十载都过去了,我不会杀你老子的,当初也是欠了嬴政一个人情,如今我被困了三十载,也算是还了。”

吕小云这才松了口气。

这这家伙要真是发起疯来,要杀吕蒙,除了老酒头之外,还真拿他没办法。如此身手,在多的兵甲面对他都是无用,虽然他行为举止就像一个地痞,可好在胸襟却是宽阔,如此身手,却承认自己不如别人,也算是一条好汉。

兽皮袄忽然站了起来,身高却只有吕小云胸口,算得上是先天残疾了,身上却穿着一件不知名的兽皮,头发乱糟糟堆在头上,被一根棍子插住,他走出房门,望了眼被毁的大片建筑,眼神闪躲,显然有些不好意思,咳了声后,道;“小娃娃,那荆轲在哪?”

吕小云连忙双眼放光,快速道;“老酒头在喂马,你要比剑,我现在带你去?”

兽皮袄老头,咳嗽两声,他不过是随便问问而已,谁要和他打了,虽然自己胸襟如海,肚能撑船,承认自己不如他,可谁愿意找揍不是?他看了眼大片被毁的建筑。旋即,又看了眼一眼冒金星的家伙,心中想到,真是个败家子,都毁了一片园子,难道不心疼?这要是养上一群小妞,看着得多养眼!!!

吕小云确实不心疼这些房子,王府面积这么大,这毁得也就冰山一角罢了,就算全毁了,吕蒙再盖不是?反正家里金库堆积如山。

而高手对决却是难遇啊!更何况如此境界的高手,更是十年难得一遇,不,是百年难得一遇!毁几片宅子算啥!

就在吕小云期待在看一场打斗时,那兽皮袄老头忽然东张西望,问道;“厕所在哪?我这三十年可没一次痛快过,你得找个僻静地方,不然轰隆一响,方圆一里会吸气的都得臭死。”

等了半天却是这么一句话的吕小云,满心失望,用手指了一处。

半天过后,远处传来一声舒服的低吼。

不过臭气却是没有,那厕所独一无二的香料可不是做摆设的。

半天后兽皮袄老头才舒心的走了出来,而世子身边却多了两个被王府侍卫压着的黑衣人,这几个正是偷偷潜进来,救兽皮袄老头的次非,喜好读书击剑,为人慷慨侠义。后游历到燕国,被称为“荆卿”,随之由燕国智勇深沉的“节侠”田光推荐给太子丹,拜为上卿。秦国灭赵后,兵锋直指燕国南界,太子丹震惧,与田光密谋,决定派荆轲入秦行刺秦王。荆轲献计太子丹,拟以秦国叛将樊於期之头及燕督亢地图进献秦王,相机行刺。太子丹不忍杀樊於期,荆轲只好私见樊於期,告以实情,樊於期为成全荆轲而自刎。公元前227年,荆轲带燕督亢地图和樊於期首级,前往秦国刺杀秦王。临行前,燕太子丹、高渐离等许多人在易水边为荆轲送行,场面十分悲壮。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这是荆轲在告别时所吟唱的诗句。荆轲与秦舞阳入秦后,秦王在咸阳宫隆重召见了他,在交验樊於期头颅,献督亢之地图,图穷匕首见,荆轲刺秦王不中,被肢解而死。

这是说书人传遍全天下,人人都知道的事情,可今天又一个荆轲活生生的站在眼前,而且还为他养了几十年的马,任谁都有疑问。

老酒头一笑,没有回答。

吕小云也不再问,其实他心里明白,眼前这人就是那传言中的剑圣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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