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现代传奇录》第三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薛纵横结束了工作,爱华德将汉堡放在车顶上,走上前,半是责备半是爱怜的说道:“横,你不能这样工作,对身体多不好!”薛纵横微微一笑,说道:“没事。我又不是千金大小姐。不就是晚上没睡嘛,等下就回去休息。”

我站在远处,看在眼里,心里酸溜溜的,就又想治治爱华德这家伙。

我看到了爱华德放在法拉利车顶上的汉堡,有了主意.我从地上捡起一块直径有0.8厘米的小石头,趁他(她)们没有注意到我,几步走到法拉利车边,放入了爱华德咬过的汉堡里,然后迅速走开来。

爱华德和薛纵横说完了话,走回车边,爱华德将另一只汉堡拿给薛纵横,温情地说道:“宝贝,快吃吧!”看着薛纵横大口地咬了两口汉堡,爱华德的红脸上露出柔情的笑容,然后拿起自己吃了一小半的汉堡,他一口咬下去,嘣的一下,牙齿里渗出血来,牙齿差点嘣掉了。他苦着脸,张开大嘴,吐出食物接在手上,见是个石头,不由叫道:“oh.mygod!”

薛纵横又惊又奇地说道:“怎么会有石头在里面?”

我站在远处,若无其事地仰首望天。眼角瞥到了爱华德的惨状,心里正偷乐着。不提防,薛纵横发现了我的存在,她三步并作两步走过来,将单肩包猛的一下砸在我的头上。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第一下就被砸中了。我护住头,质问她:“你干嘛打我?”

薛纵横气呼呼地叫道:“打的就是你!你以为我不知道是你干的好事?”

我这人比较老实,喜欢坦白从宽。于是我双手挡住她的攻势,说道:“是我做的,你别打了,我只想跟你做个朋友。”

薛纵横不解气的用单肩包又重重地打了我几下,咆哮道:“有你这样做朋友的吗?”

我用希翼的眼神看着她,问:“那要怎么样才能跟你做朋友呢?”

薛纵横“哼”了一声,掉头就走。走开两步,又回过头来,对我说道:“好!我给你机会,但是不许你再跟我们捣乱了。”

爱华德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我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一听,喜出望外,连忙问道:“行。保证不跟你们捣乱了。”

薛纵横黑宝石一样的眼珠转了一转,说道:“你想跟我做朋友,先要证明你的才华。我不跟草包交朋友的。”

我想都不想,厚着脸皮就说道:“我老有才了,天生我就有才的。”

薛纵横“嗤”的一笑,说道:“你说了不算。你要能发现夜明珠失踪的线索,找到它了,才能证明你真的有才能。”

我一听,就知道她在为难我。这么超高难度的问题,我哪有办法呀?我摊了摊手,跟她商量,说道:“能不能换个事情啊?”

薛纵横坚决地说道:“不行!你要是承认你自己没有本事,那就请便吧!”

我想了想,怎么样也要去试一下,才知道结果嘛。我一咬牙,说道:“好!一言为定,我把夜明珠找到了,我们就是朋友。拉钩。”我伸出右手,弯起食指。

薛纵横冷冷地说道:“等你找到了在说。”说罢,掉头就走了。

我看着薛纵横和爱华德上了车,汽车绝尘而去。我跟着也回了酒店。

我心里一片迷茫,不知道怎么着手去找夜明珠。

我打开电脑,在网上看了几篇福尔摩斯破案的小说,想从福尔摩斯那里学点经验。可是,发现没有一篇实用的。

看来只有自己创新了,我就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琢磨着从哪里着手去找线索。猜测昨晚犯罪分子一定是喷洒了什么化学气体,才致使我们昏迷。然后,犯罪分子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把那么大的夜明珠给盗走。这么大的一个宝贝儿,不可能随随便便就能搬动它的。这也不是一个小弹丸,能揣在口袋里带走,现场必定会留下蛛丝马迹,可能我终究不是干侦探的料,想得头痛,也没有想到一点头绪。

晚上我又做了个梦,梦见我找到夜明珠了,跟着那夜明珠变了,变成了薛纵横,我乐坏了,抱着薛纵横就忍不住啃向她的脸,可是嘴里的感觉硬硬的,脑子里感觉还有点痛。我一下子就醒了过来,一看,原来我把小指头放在嘴里咬了一下。

天一亮,我就睡不着了。早早地就守候在温哥华警察局的门口。好不容易等到七点五十分,迈克警官迈着企鹅步晃悠着到了警察局的门口,我就像看到了救星一样,拦住他,问道:“迈克警官,打扰了。请问夜明珠失踪案,现在有没有最新的消息?”

迈克警官人挺和蔼的,他看了我一眼,翘着胡子,说道:“我们在展台的地毯下,发现了一个大洞。那洞直通市外的落基山里。”

我焦急地问道:“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了。”迈克警官耸耸肩,走进警察局。

我愣了下,什么叫没有了?是线索断了?

这时,薛纵横和一个扛着摄像机的同事也来到了警局的门口,我叫了声“薛纵横薛小姐”,她不理我,和同事径直进了警局。我追到她身后,紧跟着也进了警局。

到了迈克警官的办公室,薛纵横向迈克警官开始提问,薛纵横将话筒伸到迈克警官的面前,问道:“请问迈克警官,这么大的夜明珠一个人无论如何肯定是偷不走的,会不会是什么犯罪集团作的案?”

迈克警官点点头,说道:“问得好!这正是我们现在调查的方向。”薛纵横想了想,又问道:“当时展览厅里的摄像头也没有捕捉到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吗?”

迈克警官摇摇头,说道:“我们检查了摄像头,发现犯罪分子破坏了连接线路,摄像头失去了作用,什么都没有拍到。”

薛纵横似乎也有些失望,又问了几个问题,采访完毕,跟迈克警官说了声“tks,good—bye”,和她的同事一起走出迈克警官的办公室。

我跟着她出去,疾步上前跟她并肩而行。她正眼都不看我一下,我不管不顾,殷勤地说道:“你别急,我迟早会找到线索把夜明珠给追回来,一有消息了马上就告诉你。”

她绷着脸,仍然不理我。出了警察局,上了汽车就走了。

我站在警察局门口的台阶上望着她的汽车背影发愣。我这时才明白,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一个人在天涯,另一个人在海角。而是面对面,心相背。我站在她的面前,她当我是空气,对我不理不睬。我心里又是痛苦又是气愤。

一连三天,我都往警察局里跑。迈克警官看到我头都大了,摆着手开口就叫“no,no!没有消息。”

我心里那个急呀,都急上火了。咽喉无缘无故地干痛。担心时间拖久了,薛纵横嫁给了爱华德。

我坐立不安,跑到市外的落基山去胡乱转了一圈,什么都没有发现,还差点迷了路。回到市区时,已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路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天上挂起了一轮淡黄色的弯月。我毫无睡意,围着关闭了的国家展览馆转了一圈又一圈,思考着罪犯采取的可能的种种犯罪手法。

就在我转第四圈的时候,街角缓缓地走过来一个人。我随意地瞥了一眼,月光下,这个人戴着一顶高高的黑色的旧牛仔帽,穿着一条发黑的蓝色牛仔裤,一件发白的蓝色格子衬衣,衣服又脏又破。他没有右臂,右边的衬衣袖管随着步伐一飘一荡。

他的相貌我看不清楚,因为他站在建筑物的阴影里,而且牛仔帽压得很低,盖住了半个脑袋。我站在街道边的路灯下,离他有四米远的距离。

我猜测这人是个乞丐,肯定是来向我乞讨的。虽然我一向同情弱者,可是我今天心情不好,不想理他,我走开两步。不想他跟着我走了两步。我无奈地从兜里掏出钱包,打算施舍一块钱给他。虽然一元钱的人民币只相当于0.18加元,在加拿大什么都买不到,但是也是我的一番心意。

谁知那乞丐似乎猜到了我的心思,他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很尖利特别,有如钢铁摩擦,说的是那种简单的美式英语,大部分单词我基本上还是能听懂。

他低沉地说道:“先生,我不要钱。”虽然他低垂着头,我这时仍然看清楚了一点,这个人的嘴唇很薄,犹如一条缝,没有一点血色。他的皮鞋露在月光下,似乎走了很远路,沾满了灰尘,左边的鞋尖还破了一个洞。

乞丐不要钱,那要什么?我用蹩脚的英语奇怪地问道:“你不要钱那你跟着我干嘛?”

还好,那人听懂了我的话。他神秘地一笑,其实并没有笑出来,只是嘴角弯了一下,问我:“先生,你是不是在找夜明珠?”

“是的,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而且我知道夜明珠现在在哪里?是被谁偷走了?”

我喜上眉梢地说道:“那你赶快告诉我。”

他看着地面上我的影子,不说话

我以为他要报酬,就说道:“你要多少钱你就说。”

他慢慢地说道:“我说过了我不要钱。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要帮我把切尔西给杀了。”

“切尔西是谁?为什么要杀他?”

“他就是那个偷夜明珠的人。他是我的仇人,你帮我报仇,我就告诉你夜明珠在哪里?”

我犹豫了半天,说道:“杀人可是犯法的。你跟他有仇,怎么不去报警呢?”

他轻轻地说道:“先生,给你三分钟时间考虑。”

我又问道:“那你是谁?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看不出他的年龄,所以盯着他的牛仔帽,目光极力地想要穿透过去,想要看到他心灵的窗户——眼睛。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