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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倾天下》长评之鬼屋卧谈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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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屋卧谈会会议记录之致不知名的游客大人:

“因完美而被抛弃,多么令人悲伤”。确实。绝对的完美应该是不存在的罢,毕竟万能的上帝无法创造出一块他自己也搬不起的石头。

小沐只是接近完美而已。

如果是双生双旦的结构,绝不支持沐素组合。但是小沐的幸福在怀素身上,由怀素的角度出,小沐也是最佳的丈夫人选,由是支持。

同意流的看法,素与悠有根本上的一致,她和小沐,只是道德底线比较接近而已。

回不知名的游客朋友:“但这样的喜欢给人的感觉很薄,因为没有互相的了解。”是指互相的了解。相对贺兰,当时的怀素简单得多,怀素不作表示,贺兰也可以看得清她,但怀素对贺兰就有难度了,而且可能是出于自我保护,贺兰对这方面是拒绝的(那么容易让人看透,怕是早挂了),此消彼涨之下…免提了。“反而沐昕就不能理解她当时的做法”——小沐并不是烂好人,他做事,是有法度的。

“我皱了皱眉,没想到这丫头跋扈至此,也没想到贺兰狐狸竟然这般冷心冷肠,我只知道贺兰悠会给她教训,哪知道这家伙这么不留情面,人家还是云英未嫁的姑娘呢,这下子传出去,以后只怕难嫁人了。”“我一怔,回头看去,却正是那先前为我仗义出言的少年,此时他眼底有淡淡不赞同之色,手腕一振,低声喝道:‘接着!’”

——《第二十章忽相逢缟袂绡裳》

感觉小沐可以理解啊,而且貌似他们还都觉得贺兰有点过火呢?——沐素的道德底线是接近的。

或许“只有相似的人才能真正相爱”(by《乱世佳人》),本屋认为:贺兰是情人的好人选,但是共渡一生,还是小沐比较好,人们常说夫妻“恩爱”,恩还在爱之前呢,绚烂最终也会归于静美,这是能量守恒定律使然。

想起等闲大人在《笑嫣然》番外写到的几句:

“东篱不懂吗?所以你再好也注定只能是知己。他这人不能不宠,也不能太宠。”by苏慕诚

“慕然率性而为,做事无所顾忌,从来不考虑后果,什么危险的事都敢做,太宠他便是害了他。偏偏他心思又玲珑剔透,纤细敏感,不宠他又会伤了他。这中间的尺度极难把握,普天之下能做到的怕只有那人了。我就算知道,也是不能不宠的。”by沈东篱

想起这情况,倒和沐素组合有几分相似。“不能不宠,也不能太宠。”,相信小沐可以做到。而贺兰,则属于那种“你杀人,我就帮你把尸体处理好”的哪一种,同样深挚的感情,本就难分轩轾,而怀素目前已经偏向选择小沐了。(俺们坚决挺小沐啊,握拳ing。)

至于变心云云,怀素喜欢贺兰的时候就只喜欢他一人,当两人渐行渐远,最终二人完全割裂完全无望之后,她才渐渐移情于长久以来默默付出的小沐,又有何不可呢?

“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有个新的开始,不是也很好么?

记录者签名处:陌上薰、谢流岚

记录者画押处*

鬼屋官方盖章处¥

另:本想把2oo9年3月14日留言的那位不知名的游客大人的留言附上,不过未得授权貌似不太好,故而略过了——

回复:

按说,这篇长评不应由我回复,因为因之衍生的缘由并不是我的言论,不过基于追本溯源以及我素来的龟毛多事性子,我还是跑来啰嗦几句了。

有童鞋说过,因我的文衍生的评以及因该评衍生出的评,大抵还可以算是我的文的范畴,呵呵,不过对于鬼屋的言论,我向来是仰慕并有所收敛的,常常觉得有必要藏拙,不然只怕丢了流岚的面子……摇扇一笑,学流岚喝茶Ing。

所以关于该记录,我只是来表明一下我个人立场,以及对于“不能不宠,不能太宠”此语的极度赞同之意,此评语可谓看穿怀素的德行了,从我的个人看法来讲,这般高难度的任务,沐昕来完成确实是比贺兰悠的可行程度更高些,贺兰悠看似温柔实则毒辣心狠,看似良善谦虚实则睥睨天下,遇上跋扈恣肆的怀素,只会将她个性中极端激烈的一面更加猛烈的催出来,想必是不如和沐昕在一起时那般娟娟静好,有法有度了。

其实,对于沐素和悠素组合,单纯的以感情论断是否合适,本身已经是一种不合适,更多的是需要理智和心志的约束,毋庸置疑,沐昕和贺兰悠,都是爱着怀素的,如果我的文是女尊或np,关于抉择便没有讨论的必要了,可偏偏那两种我都接受不能,所以,只能交由命运和理智来抉择,行文至今,会将如何,相信已不需我赘述,但无论怎样的走向,都不能抹杀出局的那人事实存在过的情感,怀素最初爱过贺兰,是应当,贺兰爱而不能,是应当,怀素在无法再爱后最终移情沐昕,亦是应当。无论是盛唐诗歌般华丽深远的贺兰悠,还是宋时清词般端凝逸的沐昕,都是怀素一生中颇为美妙的和谐音,唯一不应当的,也许只是有缘无分的命定而已。

随意草草,愚钝之言,顺便伏尘遥拜鬼屋众大神,神交久矣,不胜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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