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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第三章 今夜请将我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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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

一弦一柱思华年。

岁月如梭,十年如一。人生渺小,有多少十年可以重来?有多少我们应该珍惜却错过的时光?只是一瞬,我们已走完了看似遥远却不奢侈的人生。

盘古开天辟地时,惆怅锦瑟华年流逝时,多少帝业建成又毁灭,多少朝代过去又重来。只是想,凭谁问:“天荒地老,尚可存乎?”

没有人知道,时间是如何死亡的,更不会有人知道,变成亡灵的巨头们是不曾喝下孟婆汤的。忘却是另一种逃避,所以巨头的亡灵们选择了铭记,为的就是在将来的某一世某一天再度强大。试想*“问苍茫大地,谁主*?”的豪气,谁会不为他的霸业俯首称臣,心甘情愿!都说胡杨能活一千年,死后不倒一千年,倒后不腐一千年。如此的刚毅顽强,比起一个个脆弱的王权,可尽显仓桑。

人类从古到今,都忠信于天命,用自己的一生来浇灌自己的命运,望其如花草万物般成长。人生来了,又走了,又来了。时间见证着,海枯石烂,沧海桑田……

曾经有一个人,他用他的一生为他的兄弟们谋幸福,所有的弟兄们。忠信英勇,忘我,是他们的一切,跑头颅洒热血的他们,以此诠释着男人之间的友谊!此人即是宋江。

**的时代,人们可比的就是看谁更**,谁更堕落。应该承认,他们卑鄙过,残忍过,小人过,只因他们并非圣贤。没有人说过,英雄与小人不可同做,英雄一定是圣贤之辈。梁山好汉表现出的是真正的豪气,表达的是真正的情感,展现的是最**的人性。在他们身上感叹,在他们身上流泪,在他们身上呐喊,叹出的是真感情,流出的是热泪,喊出的是心声。多少血抛洒了,多少头颅落地了,他们仍只将苦泪辛酸硬吞下去,继续着他们的正义。伟大不过如此,泰山与鸿毛即可。而他们,是真正有着如孤峰般,延续着千年风霜,凸显着千年遒劲的伟岸。

千里长川,兴于一朝亦毁于一朝;江山万里,谁人不爱谁人不窥。只叹光阴飞逝,有心无力,终只得旦暮思之,而不可得也。

孔丘立欲江渚之上,叹逝者之如流水,亦犹今之叹光阴似箭,人生之短暂。

别了,科尔沁之鹰

一只鹰张开了双翅,飞向了大清陵园-清东陵。而这只鹰却永远地被一道风水墙挡在了陵外。它只能在陵外永远地守望着这一片土地。

您还在守望着吗?科尔沁之鹰孝庄文太后。

您寂寞吗?人们猜测是由于您与多尔衮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才使您受罚,在风水墙外,为大清守陵。可我认为您是正确的,即使您真的下嫁多尔衮,那也是可以理解的。

十四岁的您,因为父亲的一项联姻主张,一下子从科尔沁之鹰变成了大清皇宫中的庄妃。我是多么同情您,本该无忧无虑的年龄,却要在深宫中受煎熬。当你面对位居大福晋的亲姑姑时;面对亲姐姐宸妃时,您的心是否有被撕碎的感觉?

当新一轮皇位之争来临时,我敬佩您的胆识,竟能从容面对八旗,与多尔衮极力*,将自己的儿子拱上了皇位。

您一定很想当个好母亲吧!为了您的儿子福临,您付出了多少心血,虽贵为圣母皇太后,却一度传出被迫下嫁摄政王多尔衮的消息。还是为了儿子能亲政,您又牺牲了多尔衮,不知道这是不是您真正的意愿?

可您这个母亲当得太辛苦了,您眼看着一个六岁登基的小皇帝长大了。您极力替儿子选一名从科尔沁来的皇后,而顺治帝就偏偏不喜欢您的这一“包办”婚姻,他与您的矛盾产生了。

这时,一位端庄秀丽,在历史上有神秘色彩的女子走进了承乾宫,也走进了顺治的心里,她就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董鄂妃。您看着自己的儿子为了真爱而顶撞您;您看着他们在上演先皇与宸妃的悲剧;您看着董鄂妃丧子继而病死……

您没有伸手帮他们,后人也说您在这件事上过于怨恨董鄂妃。我不知您是真的袖手旁观,还是因为您作为太后,作为皇后的亲姑母这一特殊身份,限制了您的行为。

董鄂妃走了,顺治帝从此一蹶不振,他终日追忆爱妃、爱子,最后英年早逝,享年24岁。

您是坚强的,面对自己抚养*的儿子突然离去,一时间,您想一只迷路的鹰,找不到方向。但您还是镇定地完成了辅佐新君的任务,八岁的孙儿玄烨在您的抚养下,成为中国历史上伟大的君主康熙皇帝。

您看着孙儿除鳌拜、削三藩,您的命运就像风雨中的鹰,漂泊不定。

终于,您老了,您选择永远守望自己儿子的清东陵,您选择像鹰一样平静地死去。

您的一生犹如一只鹰,您充满了智慧,坚强乃至鹰所有的性格。

孝庄文太后,无论后世如何评价您,您在我的心目中仍是一名伟大的女性,您给大清朝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虽然人们对您的一些做法不甚赞同,但您身处皇宫,一个勾心斗角的中心,您的行为是可以被理解的。

您的一生将镌刻在清东陵上。

别了,大玉儿!

别了,科尔沁之鹰!

春天的心情

天空总是蓝蓝的,让我回想起小时侯,没有太多的奢求,简单的如一张空白的纸,爱奔跑,蝴蝶在心中开放,翩跹舞影,忽近忽远,但却始终逃脱不了永恒,如绚丽的烟花,直冲云霄,然后烟雾弥漫。绽放时,如同妙曼的少女,婀娜着,有着清风般的气质,轻盈着,渲染着那些青春的色彩,那么自然,毫不矫糅做作,就那么**裸的,但却那么单薄,那么苍白无力,那么脆弱短暂;陨落时,如同枯黄的落叶,带着泪水,和那不复存在的躯壳,缓缓飘落,风是岁月的痕迹,没有声响的,那么短暂,在窗前渐渐模糊,消失不见,留下的,只有那支离破碎的回忆……

原谅把童年带走的雨天,只是学会了欣赏。

原谅把快乐带走的黑夜,只是学会了面对。

原谅把友谊带走的屋檐,只是学会了留念。

被带走的永远,那些消逝的岁月,只留下倔强的思念,只是曾经那些幸福,在空气中氤氲,那些曾经的气味在空气中定格成永远。

轻轻的,挥手告别过去,那些伤痕,那些泪水,那些疲惫,决定不再逃避,如凤凰涅磐,浴火重生。终于,学会了释然,如果失败无止境,那就让它去吧,风总会带走伤痕。如果挫折总是接踵而来,那就在阳光下,张开手心,让它在阳光下融化。如果总是看不见明天,那就张开双臂,拥抱黑夜。

未来是否像大海般蔚蓝而明亮,有着碧波荡漾,会有浪花激昂,不曾知道。

未来是否像春天般生机昂然,有着蔓延着的小草,还有百花齐放,不曾知道。

未来是否像童话般华丽而美好,有着湛蓝的天空,还有秋千荡漾,不曾知道。

只是,脚下的步伐已由踯踞不前变为了坚定轻快。

如果昨天是美好的,让回忆永驻;如果昨天是酸涩的,让憧憬永驻;如果昨天是平淡的,让珍惜永驻。

如果昨天是一掬微笑,把欢乐收藏;如果昨天是一滴眼泪,把泪水晾干;如果昨天是一道伤痕,把伤痕忘记。

在银色的月光下

我和乔刚吃过早饭,我们正在慢慢地喝着最后一杯咖啡。我们第一次看到那两只郊狼就是这个时候。

它们站在那里望着我们孤零零的小木屋。它们一定是闻到了我们做饭的肉香。冬天在雪原上是很难找到食物的。我们为它们感到抱歉。软心肠的乔想给它们东西吃。“去吧,”我说,“给它们扔些肉。但我敢说它们是不会吃的。牧场主们经常为郊狼放下过毒的肉。主动送给它们的食物,它们是不会相信的。”

但乔还是切掉两大块肉,走了出去。

起初,那两只郊狼没有让步。乔离它们大约有30码远。随后,它们跃跃欲试,慢慢地退回到了丛林里。它们太害怕不敢摆开架势,但它们太饿又不愿离开。乔将肉放在雪地上,开始返回小木屋。

他刚走回半道上,两只郊狼就飞奔到了那肉边。两只狼各飞快地叼起一块肉,跑进了丛林里。

我和乔来怀俄明州淘金。正当冬天来临之际,我们发现了这个小木屋。我们在那里可以免受寒冷的北风和雪的袭击。

小木屋坐落在一个山脚下。我们可以看到方圆几英里,但没有多少事做。是那样孤独和寂静,我们常常说郊狼的号叫声陪伴在我们左右。

我们常常听到它们的号叫声,直到太阳升起。它们开始叫时经常带着尖叫声,随后声音越来越响亮。它们的吠叫总是以一声悲怆的长吼而结束。

在所有漫游在大平原的野生动物中,我最喜欢郊狼。喜欢上这些狡黠的小郊狼是很容易的事儿。当冬天的夜晚太阳落山时,你总是会听到它们的歌声,对它们所爱的大地歌唱。

我和乔很高兴那两只郊狼没有忘记我们。它们沿着河边的一条小路猎捕。我们的小木屋就在那条小路附近。它们早上路过时总是会停下来。

像我所说的那样,那年冬天它们寻找食物非常艰难。它们要猎捕的那些小动物都安全地呆在雪下的洞里。两只郊狼厚厚的皮毛下都瘦成了皮包骨头。

那只公狼个头很大,同时也有点儿胆怯。那只母狼个头很小,却很勇敢。无论我们什么时候看到它们,小母狼总是打头阵。那只公狼常常站在后面几步远处。也许是母狼太饿而不害怕吧。

母狼已经得知我们周围没有狗,知道我们不会伤害它。然而,当母狼走近小木屋时,公狼总是留在后面。在离门大约20码处,母狼常常会停下来,通常不会越过那条线,只是前后小跑着,直到我们把门打开。

无论是乔还是我总是带着食物出来。母狼常常会后退一点,在那里等待着。公狼藏进某个灌木丛后面。它们直等到小木屋门合上,然后才向那食物跑去。而且它们总是两个一起分享。

两只郊狼都是在太阳刚刚升起之后来到我们的小木屋边,它们好像总是非常疲惫。它们一直在沿着河边捕猎。当它们到那里时,不得不提防着下过毒的食物以及枪和陷阱。

3月的一天早上,我们的郊狼朋友没有过来。

我们忧心忡忡,我们整整一天都在向河那边望着,我们一直希望它们会出现。但夜晚来临,我们也没有看到它们。那天夜里其他的郊狼号叫着。但我们的两个郊狼朋友没有回音。

第二天早上,我们一次次地走到窗边,我们相信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丑恶的事情。那是一个多云的、灰色的早晨。雪融化殆尽,风呼啸着穿过灌木丛。我们默默地吃着早饭。乔感到非常伤心。他已经跟那两只郊狼建立起了友情,现在好像这种友情要结束了。风吹过来,而当我望着窗外时,某个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

“看,乔!”我大声叫道,“你猜我看见了什么?那个低洼的地方那里!”

乔跑到门口,大声叫道:“是它们!快点儿!”

我们跑了出去。我甚至连帽子都没有戴。我们的郊狼正挣扎着向小木屋走来。我们马上就看到它们俩都已经精疲力尽了。

那只小母狼拖着一个可怕的钢夹,钢夹的利齿咬进了它的一条腿。但它不是孑然一身。它的同伴用牙咬着那个钢夹链,它帮它拖着那个沉重的东西穿过了灌木丛。

它们是来找我们的吗?我们曾是好朋友。它们不害怕我们。它们肯定知道我们会帮助它们的。

当我们走近时,它们停了下来。那只公狼向后退进了一个灌木丛。但那只母狼却站在那里望着我们,它疲惫的眼睛在闪闪发亮。

“它也许会一下子咬住你。它的腿看上去的确是坏了,”我警告乔说。乔弯下腰,抱住它毛茸茸的脖子,对它轻轻地说着话。

随后,他说:“现在要着手处理掉那个夹子。就是它耍脾气,我也得那样做。”

当我取下那个夹子时,那一定会伤着它,但那只小郊狼什么也没有做。我们回到了小木屋,两只郊狼也跟了过来。母狼又一次走到了前面。它三条腿一瘸一拐地跳着。它们吃着我们放出来的食物。之后,它们就走了。

从那以后,我们看到两只郊狼的次数就少了。春天已经来临,而且改变了它们冬天的习惯。它们正准备建立一个新的家庭。

我和乔重新投入了工作。我们再次寻找起了金子,现在只把那个小木屋当做睡觉的地方。因为没有雪,所以我们无法看到郊狼的踪迹。

春雨停止,灌木丛都开始泛绿。后来有一天夜里,我们听到了门边的一小声叫唤。我从床上跳起来,向门外望去,只见月光下站着我们的小郊狼。它的嘴里衔着一个什么东西。

起初我还以为那是一只兔子,后来才看到它是衔着一只小狼崽。它走进了小木屋,小心翼翼地将小狼崽放在地上。

乔突然大声叫道:“它受伤了!它的爪子正在流血。”他抱起那只狼崽,看着那只受伤的爪子。我过去端热水。“不要紧。看上去好像是什么东西落在了它的爪子上,”他说。但它的母亲将它送到了我们这里,它想要我们对此做点儿什么。因此,我们就尽我们所能给予帮助。在我们用肥皂和水清洗它的蹄子时,它的母亲一动不动。它只是呜呜叫着,好像是在催我们要快点。它还记得我们,但已经到要走的时候了。乔将小狼崽放在地上。它的母亲将它衔在嘴里,跑进了银色的月光中。

今夜请将我遗忘

本是最美好的爱情,只可惜未在最适合的季节里绽放。一段爱情,最终成了两个人的痛。

1……

遇到黛姣的那一年,梁俊贤刚过二十五岁,在一家不大不小的报社做记者兼。

因为一次例行的采访,他在写字楼里见到长发披肩、明眸皓齿的黛姣,“众里寻她千百度”,自然不会轻易放手,于是便疯狂地恋上。

在梁俊贤火热而执著的攻势下,六个月后,温柔秀气、贤淑可人的黛姣做了他的女朋友。

最美好的年华遇到从天而降的爱情,绝对是锦上添花的喜事。

俊贤很宠黛姣,简直百依百顺。每天接她回家,然后下厨做饭,炒她最喜欢吃的鱼香肉丝,用香喷喷的米饭一勺一勺地喂到她“求饶”。她喜欢吃“烧烤”,不管有多晚,他都会趿拉鞋,满大街地找寻,然后买回来,看她在被窝里吃得满脸堆笑,然后自己也心满意足了。

黛姣会挽了梁俊贤的手出去散步,然后把脸靠到他的肩头,一脸掩藏不住的幸福。她痴痴地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因为遇到了对她最好的男人,而且自己也最爱这个男人。

似乎没有什么比这更完美了。最喜欢的人最爱你,夫复何求?

比之那些擦肩而过的红尘男女,黛姣觉得两个人的生活再美满不过。他们已经慢慢习惯了这种爱——彼此眼中都只剩下对方的浓郁爱情。

2……

第一次去见黛姣的母亲,梁俊贤的底气并不足。

在“希尔顿”见到这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女人,他怯生生地叫她“阿姨”。女人并不抬头看他,眼神慵懒、鼻唇翕动,不以为然地“嗯”一声,算是应答。

黛姣的父亲倒是热情,忙不迭地招呼他们就座。从这个男人看自己妻子的眼神里,梁俊贤读出了面前的这个女人并不像自己的女朋友那么简单。

中年贵妇开门见山就问,你在哪里上班,月薪多少,家里是做什么的,能给黛姣想要的生活吗?

他吞吞吐吐地竟不知从何回答。面对这个女人的颐指气使,自己的现状真的是难以启齿。他是农村里走出来的大学生,报社的待遇很一般。在这个属于别人的城市里,除了年轻与爱情,他一无所有。

妈,俊贤人很实在。黛姣开始打圆场。

你闭嘴。这个女人呵斥自己的女儿毫不留情。

年轻人,我其实不想反对你们之间的感情,但请理解我作为母亲的心情,我不允许自己的女儿一辈子这么清苦。女人硬邦邦的话,算是最明白不过的表态。

梁俊贤落荒而逃。

3……

梁俊贤决绝地辞掉报社的工作,打点行装,执意南下。

他相信自己的能力,他要给那个看不起农村人的女人瞧瞧。最重要的,是他舍不得丢掉自己千般辛苦才找到的爱情。

爱情纯洁,但婚姻是物质的。谁也无法改变这个无形之中早已既定的规律。梁俊贤和黛姣也不例外,唯有努力适应。

不混出个人样,我不回来。俊贤斩钉截铁地表达自己的决心。

我等你。劝说不得的黛姣一边抹眼泪,一边细声叮嘱他。

初到南国的梁俊贤四处碰壁,现实的世界远不如他想象的澄澈与精彩。两个月后,他只得揣起所有的梦想,到流水线上拼命劳作借以赚取基本的生活费用。但在电话里,他依旧满声欢笑地向黛姣描述自己工作的“优越”,而挂了电话后,一个人就躲到角落里偷偷地落泪。

黛姣的母亲开始频繁地安排她去“相亲”,但黛姣一个也看不上。她的心里早已被一份来自远方的牵挂与承诺悉数填满,再也没有空间留给其他男子。

4……

梁俊贤的工作终于有了起色,他精彩的文笔以及不时在各大报端发表的文字,让他脱颖而出,被老总委任为公司内刊的主编。

当他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黛姣时,黛姣正在母亲的撺掇与逼迫下与一个肥胖的商人坐在“老树”咖啡厅里,心情黯淡地喝咖啡。

是谁?商人愚笨地盘问。

朋友。黛姣心情烦躁,懒得搭理他。

商人以其优越的家境和可观的收入,颇得黛姣母亲的喜欢。她千方百计地创造“机会”让黛姣与他相见,她以为梁俊贤早已知难而退,黛姣注定会是商人的妻子。

只有梁俊贤蒙在鼓里,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而不顾一切地努力。黛姣也无法开口,她怕他伤心,更怕他失望。在电话里,她只说自己一切都好。

一面是心中的挚爱,一面是母亲的压力,黛姣左右为难。心灵深处的苦楚,只有她自己知道。

那年的国庆节,肥胖的商人拿了数目可观的“聘礼”到黛姣家,想要进一步“明确关系”,意思再明显不过。黛姣的母亲乐不可支,她为自己女儿的“美满”恋情由衷的高兴。

只有黛姣,开始慌乱了。

5……

当梁俊贤在车站里见到黛姣时,她刚经过一天两夜的颠簸劳顿,风尘仆仆地来到了他的面前,满脸的疲惫和牵挂,以及行李箱中满塞的衣物,成了她全部的礼物。

黛姣把自己能带走的东西都带来了,家中的一切,她已不能再忍受。

俊贤,我只有你了,我也只要你。在相拥的那一刻,黛姣忙不迭地表白自己。

梁俊贤半是欣喜半是忧虑。朝思暮想的女子终于舍弃荣华富贵来到自己的身边,这是件天大的喜事;但自己能让她幸福吗?黛姣可是个过惯了悠闲生活的大小姐。俊贤的担忧也不无道理。

在租来的房子里,他们的爱情得到了升华。生活似乎只是转了一个圈,一切又回到。

梁俊贤每天早早地回家,用全部的心思和时间去爱那个为自己抛却了锦衣玉食的女子。娇媚的黛姣已然满足,自己的选择和牺牲是值得的。在面对那个肥胖商人时,她只会心如止水,对方透明得就像空气。只有跟俊贤在一起,才能心生狂澜。

一个女子,可以最终得不到,但却不能没有一场真爱。黛姣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6……

美妙的生活,总是十分短暂,往往来不及珍藏和挽留。

那天正在上班,梁俊贤突然接到家里的电话,母亲的声音慌乱无助,卑怯地说有人因急事找他。

片刻的沉默过后,梁俊贤就听到了黛姣母亲阴冷而淡漠的语辞。

只一瞬间,他就抵抗全无。

梁俊贤,我不想听你解释什么,你在两天之内把黛姣给我送回来,不然有你好看。你看看你家里像个什么样子,你有什么资格把黛姣掳走……中年贵妇的骄横依然不改。

贫穷是梁俊贤的一道软肋,他瞬间就被点中了。

想像着父母的为难,梁俊贤觉得自己俨然成了十恶不赦的千古罪人。

黛姣的母亲通过关系查到了他们的通话记录,并且顺利地找到梁俊贤的家。看到村里低矮残破的瓦屋,以及俊贤老实巴交的父母,她更加认定了自己阻止黛姣的行为是多么正确。

在电话那端,父母并没有责怪俊贤什么,只是不住地叹气。孩子,我们惹不起啊,你还是寻个门当户对的姑娘吧……母亲无助的哭诉,把他的最后一丝坚强也彻底摧毁了。

原来爱情,并不简单。

7……

梁俊贤兴冲冲地要带黛姣出去旅行,在出发前,他将行程通过手机短信向黛姣的母亲和盘托出。

刚一下飞机,黛姣就看到了早已等候在出口处的母亲和肥胖的商人。回头瞥见爱人满脸的慌乱,她什么都明白了。

只一瞬间,她的泪水就夺眶而出。随后,她转过身拭干眼泪,朝母亲招招手,头也不回地走了过去。

我会来找你的。梁俊贤的最后告白显得那样苍白无力,连“请原谅我”这句话也只有自己才听得见。

如果有个地缝,他恨不得立马钻进去。或是有辆车,惨烈地将自己撞飞于马路边。他也实在是别无选择,父母太辛苦了。

爱情总是这样两难,一面光鲜,一面黯淡。像道诡谲的选择题,我们总是期待多选,可直到最后才会被告之——答案永远只有一个。而且这个答案,不知是被你握在了手中,或是丢在了半途?

一个人孤独地捱过24岁,黛姣再也经受不住母亲和肥胖商人的“软硬兼施”,在那个已经开始寒冷的秋日,违心地披上了嫁衣。生活真的是一个圈,不管你怎么用力旋转,最终还是要回到。黛姣终究要做肥胖商人的妻子,那些在心灵深处为梁俊贤预留的空间,只能被时间和尘埃掩盖。

黛姣不再出去工作,辞职做了全职太太,她的生活平静如水,再也不会风升水起、波涛汹涌。

爱情早已过季,心情也会逐渐变得苍老起来。

8……

梁俊贤还是兑现了自己的诺言,34岁那年,他事业有成,依旧单身。黛姣是他心中永远的牵挂,那些清晰的往事,折磨和激励了他近十个春秋。

再次见到黛姣,她已经是一个4岁孩子的妈妈了。

他们在“星巴克”里相对而坐,没有惊讶也没有欢笑,只有一丝伤感萦绕身边。

他们静静地凝视,这错过的十载光阴,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在日渐显现的皱纹里,是否蛰伏了爱情的痕迹?

他祝她幸福,听说她4岁的儿子乖巧伶俐。

她要他幸福,劝他赶紧找个照顾自己的人。

仿佛约好了一样,那些流年里的往事,谁都没有提起。

梁俊贤再次回到南国,看到她平静的幸福,自己这么多年的牵挂和愧疚已然释怀。

黛姣回到家偷偷地哭了一夜,自己孤寂地抗争到了24岁,但女人的青春太短促了,爱情经受不住如此的苍老。

有一个秘密,她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儿子也叫“俊贤”。

浪漫,在拐弯处现身

他的公司倒闭了,他在一夜间成了穷人。

为了躲避追债,他们搬到了一个陌生城市,他在一家超市里做搬运工,每天早去晚归。

她在家里呆着,做些简单的家务,她本想去找一份工作,可他不喜欢。电视看腻了,上网也烦了,她只好每天坐在沙发上胡思乱想。她看到他站在门口向她招手微笑,她追,却怎么也牵不到他的手。那是真实的距离。她觉得生活太单调了,那些曾有的浪漫,那些月光下玫瑰盛放的温柔,离她越来越远了。

她还年轻,没有浪漫的点辍,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重重地叹口气,她把手伸开,那枚戒指是她最为昂贵的首饰,她以前本想取下,给他还债,却怎么也取不下。

其实,她并不是贪图富贵,她只想让自己的爱情唯美一点,可他实在太忙了,根本抽不出时间来陪她。

她生日那天,正好是情人节。他早早就出去了,她以为他会记得。但从早等到晚,她都没有等到他的玫瑰,哪怕是一个电话,都没有。

他是7点回的家,比以前略早。饿了吧,我去给你做饭。她站起来,很失望。

你跟我来。他牵着她的手,走出租住的小屋,向前走了50米,拐个弯,前面就是一条河。

她惊呆了。河面上荡漾着几十只各色各样的小船,每只小船上都有一截小小的蜡烛,色彩斑斓,星水辉映。

原来,浪漫还可以这样,她将头低在他胸前梦呓般地:谢谢你。是的,他并没有忘记浪漫,那些小船都是他亲手折的。他也明白以前带她去买钻戒,进五星级酒店消费,都没有此刻她笑得那样甜美。他说:我答应你,不管有多穷,我都会给你制造浪漫,不会让你再受苦。

这一辈子,她都跟定他了,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她都会如痴相随。那几十只美丽的小船,在她心中还在无声地荡漾,支撑着她一路走下去,心甘情愿。那是她收到的最浪漫最昂贵最独特的情人节礼物啊。

存放它们的玻璃瓶

当我折出第一只纸鹤时,

我想起柯寄我的301只小纸鹤。

我找出存放它们的玻璃瓶,

我拆开一只小纸鹤,

我在彩纸的中间,

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爱”字。

那是柯的笔迹。

我再拆开一只,

还是一个“爱”字。

我的眼前,

是当年蝴蝶兰开,

淡紫、鹅黄、纯白、蔚蓝。

一朵朵,一片片……

我天生手笨。小时,母亲捉住我的手,帮我看我手指上的罗纹,叹一声,这丫头,手笨。是指我手指上的罗纹,多为箩状。民间有说法,一箩巧,二箩拙,三箩笨了十八转。那笨了十八转之说,照我今天的理解,当是笨到家了。

我偏偏有三个箩的。

所以,我老是学不会折纸鹤。尽管我费了很多心思学,还是不会折。更不要说高难度的织毛线了,哪怕织一副手套,我也学不会。在那所开满蝴蝶兰的大学校园里,当我的女同学们,一人一捧毛线,为她们的爱情飞针走线时,我坐在二楼的阅览室里,静静地看柯寄来的信。我在素白的纸上,一笔一划,给他回信。我抬首写,柯。心底便有蝴蝶兰开,淡紫、鹅黄、纯白、蔚蓝,一朵朵,一开一大片。春光无限好。

柯的来信,是一只只安静的纸鹤,躺在信封里。我不忍心一下子拆开来看,总是把那些纸鹤,托在掌上,细细端详。我想象着,它若飞翔,会以什么样的姿势,碧空白云之上,它的家园,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我也这样想象着柯居住的地方。柯说,开门见山,房后也是山。春天,漫山遍野,都是野杜鹃。而秋天,一山的红叶在燃烧。

这样的描述,很具煽动性。以至于,我很多的梦里,会梦到那个地方。而柯,总远远地站着,清瘦,眼神忧郁。

那时候,我写诗,柯也写诗。我们狂热地爱着诗歌。柯组建了一个文学社,全是爱好诗歌的热血青年。他们打算一本诗集,向全社会征集诗稿,广告打到一家无甚名气的刊物上。我坐在阅览室里,翻到那本杂志,看到那则广告。我在那则广告上停留了好几分钟,我抄下了地址,给他们寄去了我写的几首诗。

并不抱希望会有回音。因为那之前,我也经常投稿,天南地北,但都石沉大海。

初夏的天,图书馆楼前,一种叫荷花玉兰的花,开了。碗口大的花,白鸽似的,停在枝上,振翅欲飞。我仰头看花时,班上去传达室取信的女生,捧一叠信,一路飞跑。看见我,突然回头叫,叶子,有你的信,湖北来的。

湖北?那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一下子让我心跳加快。

在一堆信件里,我翻找出我的。信封上的字,遒劲、飘逸。拆开信封,一只纸鹤,突然“飞”出来,让我惊喜不已。那是柯给我写的第一封信,大意是说,我的诗写得很好,他准备全部选用云云。

那真是鼓舞我,我又给他寄去几首我写的诗。很快,他的纸鹤再次飞来,驮着他热情洋溢的赞赏。只是诗集最终因资金不到位,没有印成。柯抱歉地说,等以后他赚了钱,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诗集,且把我的诗,放在首页。

我们的通信,渐渐密集起来。渐渐地,有了牵挂,有了等待。还有,滋生出一种叫相思的情绪,点点滴滴。柯开始叫我叶子。我开始叫他柯,因为他姓柯。那个“柯”字,仿佛从心里长出来的,每叫一下,我的心,就甜蜜地开一次花。我说,柯,我不会折纸鹤,你叠好的纸鹤,我拆开后,再也无法恢复成原样了。我很笨的。

柯再写信来,就多折一只小纸鹤,放里边,用漂亮的彩纸。他说,叶子,大的,你拆阅。小的,留着陪伴你。

当小纸鹤收集到一百只的时候,我知道了柯的一些故事:穷山沟里出生,念书只念到初中,就回了家。梦想却一直不肯熄灭——他想成为诗人。他求了人,到镇上图书馆谋得一份差事——管理图书。馆长怜惜他,给他一间小阁楼,让他做宿舍。他在那里面写诗。每天清晨,楼下有收荒货的,一路高叫着,收荒货哎——逶迤而去。他下楼,街的拐角处,有个烧饼炉子,做烧饼的,是脸上长满疙瘩的中年男人。烧饼的馅,有大葱的,也有萝卜丝的。他去买两只烧饼,当早饭也当中饭。他说,那烧饼味道真的很好。叶子,我真想买了给你吃。

这样的柯,让我心疼,让我柔软。我买了一盒饼干,给他寄去。这是当年,我作为穷学生,所能做的最奢侈的事。

柯的信很快来,柯说,叶子,你美好得像花蕊,你是降落人间的天使。

大学毕业那年,柯寄我的小纸鹤,已多达300只了。它们花花绿绿的,斑斓在一只玻璃瓶里。

我知道柯喜欢我,柯也知道我喜欢他,但我们,从来不曾说过喜欢。

我在等柯说,叶子,你来吧,到我这里来吧。我想,只要他说,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奔他而去。我甚至想好了,哪怕他长相不好,哪怕他真的两手空空,我依然愿意,爱。我会在他的小镇上,找一份工作,和他一起,慢慢把岁月数老。

柯却没有说。

在我毕业前夕,一直频频写信来的柯,忽然沉默了。

我把300只纸鹤,装进我的行囊,我回了我的家乡,安顿在一所中学里,教一群孩子读书。数天后,柯的一封信,从我原来读书的大学,辗转到达我手里。信依然被他折成一只漂亮的纸鹤,且在一旁另放了一只小纸鹤。在信上,柯第一次告诉我,他是个残疾人,是小时患小儿麻痹留下的后遗症。他说,他很羡慕大学生,认识我这个大学生,是他一生的荣幸。他说,叶子,想象着你会嫁人,想象着你围着碎花围裙,在凡俗里,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就为你欢喜。叶子,答应我,你一定要过得幸福。

我立即给他回了信去,隔些日子,却收到退信。信封上写着,查无此人。再寄去,依然是退信。

柯就这样,消失了,从我的生命里。

我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去了柯所在的那个小镇。

小镇很小,楼高不过三层。所有的房子,都带了围墙,围墙上,趴着开得很好的喇叭花,还有,扁豆花。粉紫的一片。

我掐了一朵扁豆花,放在衣兜里。

我看到柯所说的图书馆。两层的房子,房的小阁楼。我进去,里面放着几张台球桌,一些人正热火朝天在里面打台球,不见了图书。

有人看我一眼,问我,找谁?

我说出了柯的名字。他们立即掉过头去,继续打他们的台球,说,没这个人。

我出门。在街道拐角处,看见一个烧饼炉子,灰扑扑地立在那儿。旁边木牌子上写着“烧饼”两字,漆已剥落。我过去寻问,有烧饼卖吗?很久,才从屋内走出一个女人来,女人看我一眼,说,这儿的烧饼,早不做了。

我握着一朵扁豆花,在小镇上转,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天空高高远远,风吹得人疼痛。

有人坐在店内,看我。我也看他。

围墙边,有只小狗,蹲在那儿,也充满好奇地看着我,久久地。我走过去,弯下腰,小狗的眼睛,水汪汪的。我对着小狗,说了很多的话。那只小狗,就一直温良地听着。

天快黑的时候,我坐上了回家的车。我把那朵扁豆花,丢到车窗外。我把我最美的青春,丢进了风里面。

我会折纸鹤,是在我有了儿子后。

这个时候,我已学会了织毛衣,我给儿子织各种图案的毛衣,儿子穿上,看到的人,都说比买的还好看。我也会做很多手工,会把碎布,拼凑起来,缝成一个布玩具。会用纸,折飞机,折灯笼,也会,折纸鹤。

我原来,一点也不手笨的。

当我折出第一只纸鹤时,我想起柯寄我的301只小纸鹤。我找出存放它们的玻璃瓶,我拆开一只小纸鹤,我在彩纸的中间,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爱”字。那是柯的笔迹。我再拆开一只,还是一个“爱”字。我的眼前,是当年蝴蝶兰开,淡紫、鹅黄、纯白、蔚蓝。一朵朵,一片片……

往咖啡里加点盐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晚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晚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侯,她很吃惊,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她只想尽快结束。但是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愣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很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很慢的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小时候,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她突然被打动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跟他说起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气氛渐渐的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地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的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像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过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的,是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的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现在我终于不怕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你不知道,那味道,有多难喝!”信的内容让她吃惊,也让她有种被欺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

吵架后男友的电话一定要接

有那么一对情侣。

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

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

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像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像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

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分。

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察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了。

擦肩而过

和阿蒙早就认识,却从未说过一句话。长着络腮胡子的阿蒙很有些匪气,我却是文文弱弱的那一种。

高考落榜两年后,我和同学菲儿合伙开了间书店,阿蒙每次路过的时候,都要进来坐一坐。我们还是很少说话,我以为他是来找菲儿的,他和菲儿玩得很熟。有一天,菲儿出去玩了,他还坐在那儿不动,我奇怪地问他:“你怎么不跟着去?”他笑了起来,“我陪你呀!”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后来,菲儿笑我感觉迟钝,她早就看出阿蒙对我有意,我居然会一点感觉也没有,还以为阿蒙想追求的人是她。

阿蒙直截了当地捅破了窗户纸,接下来的进攻也和土匪一样霸道。有一回,当我无处可逃时,只好以进为退,问他:“你相信世上有神吗?”他说:“不相信。”我说:“和你不相信神一样,我也不相信世上有爱情。我认为爱情像神话故事一样,很美,但不可当真。你应该去找一个相信爱情的女孩,不要再为我浪费青春了。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来不及了。”阿蒙忧伤地望着我,随即又自信地说,“总有一天我会打动你,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阿蒙说得对,我没心没肺,我的心已碎成了粉,我的肺已炸成了灰。

高二时,我们班转来一个男生,叫唐朝,他的吉它弹得很好,歌也唱得不错,在那年的校元旦晚会上,我和他的对唱得了一等奖。后来,他教我弹吉它,我们相爱了,他的成绩很糟糕,而我是班上的前几名。为了能长相厮守,我和他实施了一个伟大的作弊计划。高考时,我写他的名字,他写我的名字。为了不让人太吃惊,我没敢全力以赴,只为他考取了本地师专。尽管如此,他的考取和我的落榜还是成了全校的大新闻。不过,并没有人去调查这件事,他顺利地进了师专,我则在家复习,准备来年也考师专。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正当我沉浸在爱情的美梦中,他竟然变心了,又爱上一个跟他学吉它的女孩。我一下子崩溃了,第二次高考考得一塌糊涂。

爱情,多么可笑的两个字!我怎么可能再相信它呢!我只能对阿蒙说抱歉,为了让他死心,我把那段过去告诉了他,他轻巧地说,他早知道,他相信自己可以把我医好。

阿蒙真的当起了我的医生,用他的心为我治疗。让我惊讶万分的是,在他粗犷的外表下,他的感情原来是那么温柔而细腻。有时候,我真的很感动,可是,我不敢再尝试,我害怕自己再一次被伤害。

一年时间很快过去了。正月十五这天,我和阿蒙都在菲儿家吃饭。晚上,阿蒙在送我回家的路上说:“有件事不知该不该告诉你。”

我说:“你觉得该,就说。你觉得不该就别说。”

他说:“其实,唐朝没有背叛你。他是因为发现自己有病,不能结婚,所以故意找了个女孩骗你,好让你死心,不要为了他而考师专。他知道凭你的能力,完全可以考上一所更好的学校。这是过年前菲儿听你们一个同学说的。她告诉了我,却不想告诉你,她怕你犯傻,明知唐朝不能结婚还去找他,这样会毁了你一辈子。我矛盾了很久,该不该告诉你?为了你,为了我自己,我都不该告诉你。但是看着你那么不开心,我还是决定告诉你。也许这样,才能治好你的心里的伤,让你重新做一个快乐的女孩。”

我一下呆在了那里,不相信地问:“是真的吗?”阿蒙说:“当然是真的。”我一口气跑回菲儿家,菲儿证实了阿蒙的话。

那一夜真长!天一亮我就去唐朝的家,开门的是个陌生的女人,她说,一年前,唐家将房子卖给了她,搬到外地去了,去了哪里,她不知道。

我又找了几个同学,都不知道唐朝搬去了哪里。当时电话还没有普及,找起人来很不方便,我费了一番周折才找到原来和唐朝玩得最好的男同学方明。哪知方明和唐朝也已经没有联系,只知道唐朝毕业时虽然包分配。但他没有要求分配。因为沿海有几个富裕的镇到师专聘请教师,工资很高,他报名去了,听说签了五年合同。最后,我从师专打听到,唐朝去的是浙江A镇二中。那个跟他学吉它的女孩果真没有一起去。

乘火车,换汽车,我终于找到A镇二中,在教师办公室见到唐朝的一瞬间,我的眼泪一下子涌出来。他看着我,惊讶得不知所措,愣了一会儿,才拉着我离开办公室。

在学校后面的杨树林中,我趴在他的肩上语无伦次边哭边说,他一声不吭。正当我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又冒出一个泪流满面的女孩。唐朝紧张地推开我。

他把她哄到一边,然后跟我说话。原来,她是他的老婆,也是这个二中校长的女儿。我被弄糊涂了,问:“你不是不能结婚吗?”他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听了半天我才明白,所谓的“有病不能结婚”只是一个谎言。当年,面对着很多同学不屑的目光,他精心编造了那个谎言来逃避谴责。

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他什么,这辈子竟然要受他两次的伤害!我伤心地问:“我究竟哪儿不好?你要这样对我!”他看着地面说:“不是你不好,都是我不好,我耐不住寂寞,在师专里看着别人出双入对,我就控制不住自己。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不但伤了你的心,还害得你没上大学,没有工作。我很想补偿你,这样好不好,我每月从工资里给你500元,给三年,你说是按月寄给你,还是按年寄给你?”

如果他干脆不吭声,也许我还没那么生气,可听了这番话后,从没有打过人的我,抬手给了他两个耳光,狠狠地踢了他一脚,在他老婆惊疑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我终于解脱出来了!走出杨树林,我的心情好极了,感觉从未有过的轻松,仿佛要飞起来。我也很想飞起来,我要飞着去找阿蒙,告诉他,我爱他!

坐汽车,转火车,一路上,我归心似箭,满脑子想的都是阿蒙,以至于下车时忘记拿行李。等我拿了行李再次下车,站台上已空无一人。我远远地看见前方一列火车旁站着一个人,身影有点像阿蒙。我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时,那个人却上了车。这时火车启动了,我放下行李跟着火车跑起来,想看清楚那个人。火车越来越快,我没能追上。心里很有些失望,随即又觉得自己可笑,阿蒙的工作不需要出差,那个人肯定不会是他。

出了站台,我就给阿蒙打了个传呼,很久没人复机,我又给菲儿打电话,不巧的是,菲儿请假没上班。

晚上,我去了菲儿的家,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些天你跑哪儿去了?阿蒙走了你知不知道?”

我骗菲儿说,我心情不好,出去旅行了一趟。接着便着急地问阿蒙走了是什么意思,菲儿说:“你和阿蒙到底怎么啦?他也说心情不好,待在本市没意思,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干,非要出去打工。今天我请假,就是为了送他,他检票进去了,我才离开火车站……”

那个人肯定就是阿蒙!他去了广东中山,具体的地址他自己都不知道。看来,只有等他给我消息了。

几个月后,我终于收到阿蒙的信。

骆骆:

你过得好吗?

菲儿还不知道我把唐朝的事告诉了你。她如果知道,肯定会骂我。那些天,你的书店一直关着门,我就知道,你肯定去找唐朝了,我再也没有机会了。我忽然厌倦了家乡的那座城市,希望把自己放得逐得越远越好。

走的时候,我很想再见你一面。可是,我找不到你,连菲儿都找不到你。检票进站的时候,我不停地回头张望,多么希望你能够突然出现。到了站台,我迟迟没有上车,仍然东张西望,直到站台空无一人,我才彻底绝望。

正在这时,不知从哪儿又冒出一个人来,看身影有点像你。我真想跑过去看清楚,却被乘务员拉上了车。火车启动了,我从车窗探头往外看,那个人在跑着追火车。我多么希望那个人是你,如果是你,你叫我别走,我会毫不犹豫地从火车上跳下来。可我知道,那不会是你,那只是一个没赶上火车的人。那时的你,肯定正和唐朝快乐地呆在一起,享受重逢后的喜悦……

到后第三天我就找到了工作,晚上,老乡拉我去跳舞,在舞厅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单纯、快乐,像个天使。跟她在一起,我特别轻松、快乐。以前,我不相信一见钟情,现在,我相信了。她真的很可爱,我们已经租了房子住在一起……

祝你永远开心、快乐!

阿蒙

看完信,我痛哭了一场,但没有回信,更没有告诉他,那个追赶火车的人,真的是我……

此后,我没有见过阿蒙,听说两年后,他带着他的“天使”回来结婚,然后又匆匆地走了。后来他不再打工,在那边开了个小厂。再后来,菲儿远嫁他乡,我就没有了阿蒙的任何消息。

幸福在淡淡的习惯中

昨日傍晚,雨中,与老公在车上。同平常无数个日子一样,他仍旧喜欢在开车时空出一只手来给我握着,不到换挡,决不放手。这是许久以来养成的习惯,而昨夜的手,异常温暖。

车遇红灯,停在街头,他望着前面的灯,忽然开口。“老婆,买个礼物给你好么?”

忽闻此言,竟有些诧异,不知他为什么如此说。不解的望他,这个粗心的男人平淡的说,明天便是第7年。

我才恍然,时光如水,原来我们已经相伴7年,心里有些感动,嘴上和他贫着:“不得了,7年之痒也。”

他熟练的开着车,说:“那好,我送你老头乐,痒的时候自己挠挠。”

握着我的那只手,似乎更用力了。只是被他一握,便知日后无数个7年的温暖。

车外风雨飘摇,那一刻,百般情绪涌上心来,捏了捏他的手笑着问:“可有,左手握右手的感觉了?”

这回他笑说“有。”如此肯定,自己竟有些委屈。

“因为你是我的,你的手便是我的。”他的歪歪道理,对我总是有效的。车里放着忧郁的许美静,那一刻我竟能听出快乐来。

周末的清晨平静如昔,他还在沉沉的睡着,剩我独数他的好。

曾与人讨论,问爱他否。答爱,又答依赖多于爱。不知别人面对如此的问题如何作答,我想那一刻的回答是真实的。

初识他时年龄尚小,似乎并不懂得如何是爱。如果爱是痛并快乐着,那爱着的那一个,便不是他。

可自认识他开始,便被这个男人没有理由的宠着,任他打点自己的一切,任自己习惯他的一切。他说女人该让男人宠的。他说爱你,就不该让你吃苦。

这个看似事业重于一切的男人,他的坚强背后藏着怎样一颗柔软的心?我不知道。只是静静接受他的关怀,他的呵护。

最初的职业使我的心不太安稳,甚至更习惯漂泊在外的生活。常有他的朋友关心:如此放心我的远出,不怕有一日我的忽然离开。他总是自信的笑说,再不会有人能我般宠她。每一次闻此言,心里有些愤愤,却明白这是真的。有一个如此宠你的人,远方还能有多远?

家人常常抱怨,说他不是称职的老公和父亲,因为他每日的晚归,因为他每周见一次女儿。

虽然心存委屈,也急急的替他申辩,男人的社会地位总是比女人看得重些,在他那样的位置,似乎只能进而不能退。他们总是以自己的社会地位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你怎么可以把他强留在身边。

常常在傍晚,看别人一家携手散步,常常看男人陪自己女人逛街买衫,心里便生羡慕,无数委屈会随之既来。可是望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来,还有什么抱怨可以说出口。除了心疼还是心疼。不如给他煲一锅汤,在他晚归时端到面前。

女儿因为见他很少,平日见了,竟有几分羞怯,常常拒绝他抱抱的要求。这个男人那时眼里除了疼爱,还多出委屈,这些只我看得明白。这个粗心的男人,不会对女儿表达自己的关爱,便也一味的宠着,从不会说拒绝,而女儿在我这里得不到满足时,仍会一撅嘴说我告诉爸爸,他会买。原来女儿也懂得他的好。

老公曾问我,自己不爱出游,甚至根本不愿远行,城市的舒适让他有些离不开。而爱着出游的我,怎会选他。自己总是笑说,因为需要互补。心里知道是因为他让我安心。

一个人出游,总是需要有人等待,总是需要有人让自己安心。是的,也许不够爱他,但是他是我的习惯,他使我可安心离开。就如他始终放心我的离开,因为他也知道我会回来。

常被闺中好友责备,说对每日在外的他不闻不问,说结婚这么久,竟从不关心他的钱袋。她们说婚姻是一生的赌博,而你如果输了,会很惨的。有谁知道,不闻不问,是基于信任,既然嫁了自己给他,为什么还要怀疑,岂不是自寻烦恼。既然信任,何苦还苦苦纠缠他有多少钱,他的钱在哪里。我宁愿相信我的信任会换一生的快乐。而始终以为被女人锁了钱袋的男人,总是有些悲哀。

有一对朋友,因男的不喜女的每日麻将,而女的不爱男的玩电脑游戏,从抱怨到吵闹,直到闹着要离婚。因是老公做媒,便托他调解。后来两人和好如初,男的仍旧玩电脑游戏,女的仍旧麻将,周末便和我们出游。

此事不久,与女的喝茶,偶尔提起。她很佩服的说你老公的风筝理论解决我们的问题。自己愕然,不明所以。后来知,老公如此告诫,说婚姻如风筝,家是那长长的线,爱他,你给他自由,放他飞在自己的世界,因为有线系着,不管多高多远,他总会因为有线而回来。你却不能紧紧的逆着风去拽,因为线断了便失去一切。那一刻老公的话由朋友说出,却使我更明白他。

自知不是一个好老婆,不太会收拾家务,不太会做针线,切菜常常割到自己,虽然做得可口的饭菜,因为不爱洗碗,所以便不在家开伙。因为迷恋远行,常常给他买够一冰箱的方便食品便独自翘家。因为敏感,所以有些情绪化。在外受了委屈,便毫不掩盖的冲他发泄,从不问他是否接受。

而这个家伙,他包容我的一切。洗了衣服,他总是深夜回来晾,不许我动手,因为他说我晾不好。买了水果,总是他细细的削好给我,因为怕我割着手。想起最近一次与他吵架,竟是因为自己不爱吃早餐,有时更忽略午餐,他一心疼,竟不知如何表达,于是吵架。

这个粗心的男人,有些懒,不做家务,结婚七年只吃过他做的几次蛋炒饭。他*晚归,他总留我孤独的周末。也许依赖多于爱他,也许只是习惯着他的习惯。但是有他如此,夫复何求。

等他醒来,想告诉他执子之手,愿与子偕老。

爱吃醋的老婆

自以为幽默的老公爱跟我讲笑话——尽管这些笑话通常很费解,而且多半是在讽刺我,比如今天这个:有一个男人从邻居那儿借了一个水水罐,不小心摔破了,过了几天,邻居向他索要水罐,他理直气壮地说:“第一,我从来没有向你借过水罐;第二,水罐我已经还了;第三,你借给我的时候水罐就破了。”

说完之后他笑得前仰后合,我苦苦地思索了半天,终于搞懂了他含沙射影的究竟是什么——这是我泛酸时自我辩解的三段论:第一,我从来就没有吃过醋;第二,我现在已经不吃醋了;第三,是他有意误导我吃醋的。

我真不爱吃醋,有时只是为了*老公,让他的虚荣心得以满足而已,其实女人要是不吃醋,男人会很受伤——他们认为一定是自己的魅力不够,在女人眼里成了“安全型”。像我们家那位,以前常表扬我不像别的女人那样动不动就醋意横生,让他在哥们儿面前很是自得;可新婚不久,他就开始试图将自己神秘化和暧昧化,千方百计让我“吃醋”。

以前他的表达方式是:“今晚,我跟几个哥们儿泡吧,晚点回来。”现在改为:“今晚我跟朋友去酒吧谈心,不知会聊到什么时候。”以前他打电话声如洪钟,现在一接手机就故意压低声音,窃窃私语,有时甚至装模作样地拉开一段距离,跟我在客厅里比赛竞走。以前他收发“伊妹儿”从来都是光明磊落地当着我进行,现在一看到我的影子就赶紧把网页“下底”,如果我在他身后徘徊,则坚决不写回邮……

看在他费尽心机的分上,我只好穷追猛打地盘问一番,其实答案早就清楚了:他的所谓“朋友”仍是以前那批哥们儿,他窃窃私语的电话其实毫无实质内容,他在网上也没有任何值得关注的神秘网页,在我的“强光照射”下,老公又成了透明人,傻看着我脸上得意的笑容,无计可施。

那天晚上,在老公的衬衫上居然发现了一道模糊的口红印子,我大吃一惊,当下差点冲到客厅把他揪起来,突然又想起我得“以德服人”,不能靠暴力。

拿着那件衬衫看了半天,我不由疑窦丛生:以老公的高智商,他会带回这么明显的“罪证”?会不会又是个圈套?不能让坏人得逞!我笑眯眯地来到客厅,温柔之极地坐在身旁一起看电视,他坐不住了,频频偷窥我的神色,最后终于心理崩溃,冒失地问:“你难道没有检查……”

从这个破绽入手,我很快搞清楚了口红印的来历:他们几个哥们儿打赌,看谁家的媳妇最爱吃醋,于是统一在每个人的衬衫上都画了一个口红印,约定第二天将情报汇总,真是好笑,可爱的老公啊为了让我吃“醋”,可谓是费尽了心机,万一我当真了,可真是一场“大战”,过几天,我要好好地“教训”他一下,让他尝尝“吃醋”的滋味。

两只蚊子的爱情故事

夜慢慢地降临了。草丛里虫鸣唧唧,此起彼伏。有两只蚊子,歇在草叶上。

公蚊子吸了一口草汁,轻轻地推了推赌气僵立的母蚊子,柔声地哄道:“亲爱的,你就喝一口吧,你一整天不吃不喝的,我真担心……”母蚊子鄙夷地看了一眼沾满露水的草叶,不高兴地说:“这么淡而无味的东西,叫我怎么吃得下去?你天天说天天说的,不嫌烦吗?”“你是存心要和人类作对么?”公蚊子焦虑地看着她,“你不知道人类准备了多少种东西来对付我们,那种气味,我闻着就头晕脑胀,你万一……”

“你是个懦夫,知道吗?”母蚊子冷冷地看着他。然后振翅,从他身边飞走了。

公蚊子忧心忡忡地看着人们的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他知道她在里面。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有一种特别不好的预感,这使得他停在叶片上的身躯不断地发着抖。他好想看到她,知道她安全,虽然他无法遏抑住她吸食人血的野心。他突然悲凉地意识到,仅仅这一点,也许就会把他们两个都毁了。

露水更重了,他觉得冷,可是她仍然没有出来。

他想到他们的前生,不是两只蚊子,而是两只企鹅。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整天愉快地迈着优雅从容的绅士步。

那时,他是一只最优秀的企鹅。深深地爱着她。像所有准备求婚的企鹅一样,他千辛万苦地奔波着,去寻找石子。他长途地跋涉,丢下一块又一块不太满意的石子,摔得头破血流时,他终于找到了一枚最精美最光洁的,他觉得只有这一枚,才配得*。

可是,她和另一只企鹅结婚了。那个他,跟在后面捡,把他扔的都捡起来,送了她。粗糙的,不完美的石子,但是很多,堆得满满的。他伤心地退出了,但是追随她,到了这一世,甘心陪她,做一只蚊子。他被一种揪心的等待煎熬着,拼了失去生命的危险,往人类的窗里飞去。

果然看到了她,正伏在人的胳膊上,埋头吸着,青色的翅膀在轻轻地颤着。而他恐惧地发现,左臂动也不动的“人”正悄悄地抬起了右手……“快-躲开啊!”他撕心裂肺地大喊,可是来不及了,她痛楚地蜷成一团,掉到地上去了。他飞近她,跪在一团血污的她身边,泪如雨下。她吃力地睁着眼睛望着他,静静地,也流下泪来。

“可惜啊,真可惜……”“你把我们两个都葬送了……”他试图扶起浑身冒血的她,“为什么,你总是不肯听我的劝?”“我知道……可是我没有办法……因为,因为我怀了你的孩子……它需要营养……草汁不够,我必须吸血……我知道我会死,但是你会继续活下去,人类不会伤你的,因为你没有冒犯他们……”她霎了霎濒死的眼睛,微笑着说:“其实生了孩子,我也就会殚精竭虑而死,但这是我们做母亲的责任……就算是拼了千千万万人的唾骂,也要为后代提供最好的东西……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知道你疼我,如果我告诉你,你会替我去做的,那么这会儿死的就是你了……我舍不得。呵……如果可以为你生一个孩子,我也就没有遗憾了……我上辈子欠了你的,这辈子想还,结果欠了你更多……上辈子,我们是企鹅。其实我一直爱你,可是我却嫁了他……因为他送了我好多石子,你知道吗?我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如果没有足够的石子做窝孵卵,我们的后代在出壳之前就会被冰层冻死……你送我的那一枚石子,好美,晶莹剔透的,可是那是爱情,单纯的爱情支撑不了长久的婚姻和对儿女的责任……我没有嫁你,你恨不恨我?”

他拼命摇头,泣不成声。“是我不好,我没有保护你,给不了你需要的一切,让你受这样的罪……下辈子,我们做螳螂好吗?在新婚之夜,你吃了我,为我生孩子……死在你的腹中,我一定会很幸福的……”“不,不,我们还是做两只蝉吧,好吗?天天喝着露水,快乐地唱着歌……小心,小心……”笑容迅速地从她脸上抽走,她大大地喘着气,泪水成股成股地流下,“快走,人来了……”他回头看了一眼,露出苍凉而无悔的笑,“傻孩子……我们不是,要一起做蝉么?”“啪!”一声脆响,伴着一声满意的说话,“哼,又打死了一只臭蚊子!”

他在死前的一瞬紧紧地拥抱了她。他们的血流在了一起,凝成一滴鲜红色的眼泪。

一个女人一辈子的爱情

八岁

班里的课桌大部分被画了“三八线”,只有我同桌,圆圆脸的小男生,悄悄的拉了拉我的花衣裳,说:我们的桌子不划线,你想占多宽就多宽好不好?

十三岁

坐在我前排的,永远数学第一名的男同学递给我一大叠方格纸,上面写满了幼稚的诗歌,“啊!你就是那清新的菊……”很多“啊”字。看到他慌乱出课室的背影,我脑海中一片空白。

十五岁

新来的英语老师笑容灿烂,飘逸高瘦,如玉树临风,每次他从我的课桌前经过,我心如撞鹿,从此英语成绩多次第一名。

十七岁

清晨,在课桌里有一张陌生字迹的纸条:“我听了你上周的演讲。今天月上柳梢头,我在校园外的第三棵树下等你。”我不知道第三棵树在哪里,所以没去。

十九岁

没等我品尝出青春的滋味,我的一无所有的真命天子就来了。这个情人节,他在路边的柏林上折了一枝柏林枝放在我的床头。

二十岁

一个寒冷的冬夜,他送来了温暖的棉被。

二十三岁

当我收到他的第一百五十三封信,我就迫不及待毫不迟疑的嫁给了他。

二十九岁

今天是结婚6周年的纪念日,我逼了先生去拍婚纱照。两个宝贝儿子打翻了影楼的道具,我提了婚纱在后面猛追。

“请爸爸笑一笑,笑一笑……”摄影师不停的提示先生,“我能笑得出来吗?你没见我被这三大山压迫成这样?”先生指了纠缠不清的我们母子仨,扫兴的说。

三十一岁

平静的生活中,突然想起那个写诗的少年,他好吗?他还记得我吗?千方百计打听到他的电话,拔过去。当他爽朗的声音响起,聊起各自的伴侣,最后说:过年的时候带了宝贝们一起去你家吃饭,好不好?心中竟也溢满快乐与平静。

三十三岁

今天是和先生一见钟情十四周年纪念日,“亲爱的,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我无限柔情的抚了先生的头发,对他说。

“今天,哦,今天是客户李先生的生日,你要快点给我准备一样礼物。”

四十三岁

上大学的儿子挽了我的手在街上闲逛,有一对年青人迎面走来,不屑的说:看,又是姐弟恋。我和儿子相视大笑。

五十一岁

大宝贝结婚了,看他牵了新娘的手,幸福而深情。我的心中满是快乐,却也有点怅然若失。

六十岁

我和先生坐在阳台上晒太阳,看他的脸上仿佛有年青时的青春英俊浮现,忍不住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却再也无年青时的健壮和有力,如此单薄……

七十岁

我对先生说:老头子,算命的说呀,我要比你早点去。唉,最好呢,你早一点点去,不然,谁来照顾你呢?

他说:“傻!”

七十五岁

我在病床上,他坐在床边打盹,下午的太阳从窗棂射进来,照在他花白的头发上,闪耀着温柔的光。我摇醒他,对他说:“你虽然写了那么多的信给我,却从未说过一句台词,我真想听听啊!”他一如年青时的腼腆,艰难一笑,在我的耳边轻轻的说:“我爱你,我的老伴!”一颗浑浊的泪从我的紧闭的眼中滑落,滑过我沟壑纵横的眼角,如珍珠般碎在雪白的枕上。

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忧伤

命中注定,我只能是一个忧伤的过客,来到世间,只是为了见证别人的快乐。人生旅途中,我的脚步已不再轻盈,因为我知道,我背负的责任很重。我知道以后的路很难走,所以不再去想以后。幸福已经离我很远很远,所以不再去想幸福又是什么。从痛苦中走过来,明白了平平淡淡才是最真,看淡了人间的聚散分离,看淡了海誓山盟的飘渺无奈,看淡了自己曾经编织过的那些美丽的梦……总想找个陌生的地方把自己藏起来,远离喧嚣的世俗。总想找个理由去漂泊,去寻找那颗早已流浪的心……收拾起昨日的伤与痛,把过去的旧梦放在心底,温柔地打个结,尘封起来,让往事随风!喜欢独坐窗前,静静地看夕阳西下。暮色里,心静如水,思绪却已飘的很远很远,好象是在等待一个归期,又好象是在等待着一个人的到来……喜欢独坐听古筝,心会随着音乐游弋在山水之间。

用心去感受高山的清秀,水韵的俊美。虽然心有流水之意,胸有高山之志,但醉翁之意不在酒,我的心早已归于自然……喜欢独坐海边,静静的观看潮起潮落。默默地品味着人生的酸甜苦辣,此刻的心却已经有了衰老的感觉,一种莫名的悲哀油然而生……衰老的心是可怕的,没有了大喜大悲,就象一滩死水,再也激不起一点波澜。就象寂静的夜,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人生难免会有缺憾,因为生活有时由不得自己去选择。即便如此,我也会坚强的走下去,我会带着微笑上路!我来自何方,我又情归何处。我就象一颗尘土,有谁知道我的脆弱,我还有多少爱,我还有多少泪,我经过这人间的坎坷辛苦。感恩的心,感谢有你,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依然会珍惜!

珍惜所拥有的平凡

它,是一粒平凡的种子,令我不解的是——它居然从墙缝中吐出新芽,有三片!它那纤弱的身体在风的吹拂下微微摆动,它在墙缝中只有一点容身之所……当我逐渐淡忘它时,却分明看见从它平凡、纤弱的身体里吐出第4片芽儿……

当我看到那第4片芽儿时,我猛然醒悟——原来生命的芬芳只在那一刻吐露……或许,它是渺小的,是会令人不屑的——它只是一棵平凡的小草啊。但“平凡中见伟大”,没有平凡,何来伟大呢?其实,我们不应对平凡充满鄙意,虽说“平凡”带有轻易的意味,但真正做好“平凡”的又有几人?曾几何时,我为那份“伟大”付出过努力,却忘了“平凡”的真谛。

或许平凡就是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吧!就像小草一样,默默的。但遇到何事,都把它看淡,这可不是小草的初衷!在小草的骨子里流露的可是“平常草”的坚韧!

我后悔,我迷茫,我无助,我哀伤。为什么在从前的日子里,总是憧憬着明天的“伟大”?为什么在从前的日子里,总不能做好今天的“平凡”?我甘愿做一棵小草,拥有平凡的人生。或许,这美丽的幻想不能成真,那么,就让我像小草一样,珍惜所拥有的平凡吧!不再让岁月蹉跎!让平凡的生命吐露芬芳,绽放微笑吧!小草有它平凡的信念,我也有坚定的目标。甘做小草,甘于平凡,并不是自甘堕落,相反,这种希望,这种信念是积极向上的。

我希望,生命的存在不再只是为了轰轰烈烈,更多的是为了珍惜所拥有的平凡。

我坚信,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第一缕希望总会照耀着平凡的生命——“小草”!

奇遇外星人

2028年的一天傍晚,我正在看新闻播出的一则有关外星人的新消息——“最近要有一批外星人来中国进行秘密旅游参观,请各位国民做好准备,以便迎接他们的到来。”新闻联播刚刚播完,我就听见一种奇怪的声音,寻声望去,只见电视柜旁边有个十分微小的近似飞碟的一个小巧玲珑的东西。那东西又飞到地板上,在地板上放出一道金色的光芒。眨眼之间,金光里又出现了两个蚂蚁似的怪物。他们又在顷刻之间变得和我一般大小。天那!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差点吓晕了过去——他们的模样太可怕了!他们长着两个触角,还有两个方方的大眼睛,骨瘦如柴的身上穿着一身银灰色的宇航服,在灯光的照耀下,它显得闪闪发光。他们见我眼神迷茫,就主动用生硬的中国话对我说:“你不用害怕,我们是太阳系之外的宇宙中的生物,也就是你们地球人所称的‘外星人’,听说太阳系里有一个美丽的地球,它上面生存着60多亿聪明美丽的人类,在听我们的导师介绍的同时,我们最敬佩的就是你们中国人,所以,我们来到这里参观游览一下,以便在完善我们的星球的同时做个参考。”我会意地点点头,微笑地对他们说:“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了,这里是中国的首都北京,我的名字叫小萍,你们先去休息一下,明天我便带你们去。”眨眼间他们又变小了,随之又*了飞碟中。我想,这大概就是新闻所报道的具体内容吧。

第二天一早,我便早早起床,梳洗完毕之后,我走到飞碟前,轻轻地说:“各位贵客,饭已经做好,请出来用餐吧。”两个外星人随即出现在我的眼前,对我说:“吃饭不着急,你还是先到飞碟里来参观参观吧。”我虽然十分高兴,但现在问题是,我这么大,怎么进得去呢?他们看出了我的心思,就拿出一件银灰色的夹克衫递给我,示意我穿上。我穿上它,马上变小了,我随他们走进飞碟中。“哇!”我情不自禁地赞叹起来。这里有食品仓库、服装仓库、卧室、餐厅、*纵室及大厅等。真的是令我眼花缭乱。他们请我在餐厅吃了饭,奇怪的是,我只吃了一块小小的食物就饱了。他们告诉我,这些都是压缩食品,是由许多食物压缩而成的。

我们吃完饭,就脱掉夹克,走进楼道里,瞬间便到了地板上。我们各穿了一件隐形衣服。我们走到*前,他们指着**的像对我说:“这就是你们的开国主席*吗?”我自豪地说:“是的,我们以他为光荣,也将让他以我们为自豪。”接着我们去了长城,我告诉他们,长城是秦始皇赢政为抵御匈奴而修建的,它是我们中国的象征。他们点点头,想要和我留个合影,我答应了他们。随后我们又去了几个景点,就回家了。

晚饭是我亲手包的水饺,他们吃后,异口同声地说好吃。晚饭后,我们一起说笑,一起看电视,彼此了解着各自的星球。突然,他们接到了上级的命令,让他们马上赶回去,原因是地球上空气污染程度太大,他们根本受不了。当他们把这一切告诉我时,我已经是热泪盈眶面无表情了。我伤心,我悲痛,我心里犹如刀绞。虽没有血缘关系,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但我们亲如家人,情同手足。如今,他们要走了,我怎能不痛心疾首呢?但为了他们的安全,我决定让他们出发。临走之时,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他们对我说:“我们要走了,谢谢你这一天来对我们的帮助和照顾,再见!”“再见!”我含着热泪说。

这就是我十几年后的奇遇。相信这个梦想一定会成为现实。但如果人类继续破坏地球,外星人可能永远都不会来。

人类何时归故乡?

海洋,是一个美妙而奇异的世界,它的博大浩瀚,它的汹涌澎湃,它的蔚蓝壮观,它的变幻莫测……都令人赞叹不已,从古至今,有多少文人墨客在大海面前激情荡漾,留下无数赞美的诗篇。

深不可测的海底是天下最神奇的地方。海底世界,有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呀。它的巨浪吞噬了数不清的船只和生命,它时常向人们昭示着自然的威力和不可抗拒,使人在大海面前显得那样的弱小。海是变化莫测的,有着诡异的多重性。

海洋会是人类最终的生存空间吗?

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这个问题有两层含义:

其一,海洋是人类生存所需物资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仓库。广袤无垠的海洋覆盖着大半个地球,使地球又有“水球”之称。海洋里生存着二十余万种生物,海底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各种矿物质,海洋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依托。二十一世纪,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和科技等一系列活动都日益离不开海洋,在人类日益面临人口爆炸,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三大危机的今天,迫使人类把眼光瞄向了海洋。陆地可利用空间变得越来越小,终会有一天,陆地上的不可再生的资源将消耗殆尽;而向海洋寻求出路,寻觅发展空间是势在必行的。海洋将成为我们人类的“第二空间”和“最终空间”。

其二,海洋是人类生存的最终归宿,人类将在海底安家落户,人类将会在海底世界取得移民“绿卡”。

有人考证,人类的祖先是生活在海洋中的,人类孕育于海洋,来源于海洋。人在出生前就是浸泡在母亲的羊水中的,人天生喜爱水,对水有着与生俱来的亲近感。人类回归海洋这个故乡,并不是神话故事,不是天方夜谭,不是痴人说梦,或许人本来就和海里的鱼是同宗同族,人水之情或许最终也会象鱼水之情,我们将重新与鱼为邻。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

远古时期离开大海故乡的人呀,你的“乡音”已改,你早已脱胎换骨,面目全非了,但你对大海这个故乡始终一往情深。

回归故乡的路何时启程呢?

路遥遥,水茫茫,在荒山野岭上迷路的人呀,在陆地孤岛上流浪的人呀,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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