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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被天下》第二章 梦中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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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势语言也不知道打得好不好,他们看懂没有,不过结果还不错,托弗斯帮我提了包裹,示意我跟他们一起走。

我跟在五位少年的身后,亦步亦趋。黑皮甲少年走在最前面,真讨厌,那个卡洛斯怎么老是挡住他的背影?我好想多看他几眼,就算只看他的背影也好。真怪,我不过只见了他一次,连他是什么人都不知道,怎么会就这样对他痴迷起来?我是撞鬼了!

我加入了他们的队伍,这只队伍大约二三百人,让我惊讶的是他们人人都拿着长枪,背着弓箭,身上披着甲胄,还有的担着大箱小箱,还赶着一辆车,难道他们是去打仗的吗?刚才我还没有注意,现在我才发现他们的装束好象是群古代战士!可是就这么点儿人去打仗,这和送死有什么区别?他们还能够这么轻松吗?不对,他们一定不是去打仗的。

他们每个人都在看着我,我的眼睛里觉得他们装束古怪,在他们的眼睛里一定也觉得我装束古怪,我看他们好奇,他们看我也一定同样好奇。被几百个人共同注目,我以前不是没有这样的经历,我曾经参加过市里的歌舞比赛,并且得过奖,在颁奖的时候看我的人可多呢。但在这里被一群绝对不是我的同胞的不知道是些什么人共同行注目礼,我还是真的挺别扭的,感觉到十分不自在。

我可以肯定我是落入了另外一个时空,是古代的时空,我想不到历史上有关于他们的记载,我只能够想,我不但落入了另外一个时空,而且大概还落入了另外一个星球,我记得一本科普读物上说宇宙是由无数的虫洞联系起来一个个小宇宙组成的,每个小宇宙都有自己的时空,或许一个人在不同的时空或者说是不同的宇宙里在做着不同的事情,说不定我现在就是在另外一个小宇宙里做着另外一件事情,可是这个人仍然是我,只是是我的一个影子,在宇宙不同的时空里,影子也许是真实的。一切都怪怪的。不过我的心里惊慌是第二位,我反而有一种类似于自由的那种感觉,在一个全新的世界里,我会遇上什么事情呢?

我看过那么多穿越小说,没有想到我自己居然亲自遇上了,我会有什么样的际遇?我会不会象那些小说一样有一段铭心刻骨或者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我一想到这儿脸上就发烧——唉,谁知道我的故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几乎把所有我不喜欢的男孩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偏偏我唯一喜欢的男孩的目光却几乎没有停在我的身上过,就算我颠倒众生有什么用?再说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颠倒众生,我可不是那种野心勃勃的女人。我只想颠倒一个,一个我最喜欢也最喜欢我的男人。真倒霉,我的故事为什么就没有那些穿越小说中描述的那么美好呢?我爱的人不爱我,爱我的人我不爱。我心目中的唯一,你到底在想什么啊?

卡洛斯让人拉来一匹马,想扶我上马,我摇了摇头,自己攀住了缰绳:啊,这马怎么没有马蹬,只有马鞍?这到底是哪个时代啊?不过我曾经在骑术俱乐部里学过两年的骑术,以我的功底来说,就算没有马蹬,我也足够应付,我翻身跳上了马,看着我娴熟的上马姿势,那几个男孩脸上都露出很是吃惊的样子,那个黑皮甲的少年却笑着摇了摇头,他在嘲笑我吗?

骑马可不象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其实马晃得厉害,哪儿有坐车那么平稳,首先在马背上要保持平衡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看别人骑好象很简单,真正轮到自己上的时候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电视剧里的那些演员纵马如飞,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替身,因为骑马确实有危险系数的,我也曾经从马上摔下来过,庆幸没有受伤。

如果不是我曾经学过两年的骑术,坐这没蹬子的马可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我偷眼看那黑皮甲少年,他身形剽悍敏捷,举手投足,英气逼人,骑在马上,恍若天神一般俊逸飘洒。在那一瞬间,我的心都系在了他的身上,他就是我的梦中情人!我崇拜的那种男孩子,我喜欢的那种男孩子!现在,梦中的情人活生生走到了我面前!所有的不安,所有的恐惧,我都抛在了脑後。不管你是谁,我都要追到你!

作为将军的孙女,我从小到大,最崇拜的那些纵横沙场的古今中外的名将,什么亚历山大大帝哪,凯撒哪,霍嫖姚哪,卫青哪,李英公以及平阳公主,秦良玉等人,他们才是我佩服向往的偶像,那些歌星影星什么的,永远上不了我的偶像崇拜榜!同学们常常笑我,一个明星,我一定是全班最后一个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的人!

一路上,我听到那几个男孩似乎一直在说些什么,我的脑子里飞快地转着,我想了很多,不过即来之,则安之,无论如何,我对我自己平常的爱好终于可以派上用场,反而有种开心的感觉,说不定我真有上古代战场的机会,我就可以试试我的真实水平如何了。

我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他们一眼,黑皮甲少年应该是他们的首领,这是我的感觉,因为我觉得他的服饰最为华丽,他的气质也最为高贵,虽然他不是那么高大,可是其余几个男孩似乎对他都有些敬畏。

黑皮甲少年也正在看我,当我回头看他的时候,我们的目光相交,他又笑了,对旁边一个少年说些什么——后来我才知道,跟他说话的那个少年是他乳母的儿子诺威斯,他们两个是最好的朋友,无话不谈,几乎也形影不离,甚至传出他们是同志的“绯闻”,虽然后来证实这纯属谣言,但我真的不舒服,特别特别的不舒服。

天很快黑了,队伍在小溪边扎营。

生起了火,他们开始煮饭,托弗斯和卡洛斯、诺威斯及另外一个最先招呼我的五个少年之一齐力克(我后来才知道他的名字),他们四个人都围坐在我身边,争着跟我说话——其实是打手势多于说话,反正我既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他们更听不懂汉语,我试着用英语招呼,他们还是听不懂,显然这不是群懂英语的古代战士,想想也是,英语传播开来才多少年呀,不要说这不知道这是哪个星球,就算是在地球上,连马蹬子都没有的年代怕不离现在一两千年了,那时候的人哪儿能懂英语?不要紧,我慢慢地学,天天跟他们接触,我迟早会学会他们的语言,我想这应该不是难事,否则第一个学习英语的人是怎么学会的?

黑皮甲少年一直没有露面,不知道干什么去了,看样子他对我似乎没有什么深刻的映像,我心里才叫那个不痛快啊,我从来没有被哪个男孩子这么轻视过,你这个没长眼睛的笨蛋,难道你看不出我挺漂亮的吗?我可是学校的校花!

手势打来打去,我模模糊糊地自以为懂了一些,他们好象是去出使的——果然不是打仗,我就奇怪,两三百人简直不能够称得上是一个战斗队伍,摆一个防卫的阵都嫌人少,还拖泥带水地带些箱子柜子,要是打仗的话简直就是纯粹找死。我对我自己的料事如神很是得意,我把我自己稀里糊涂地落到这儿的情况也打给他们看,可能我的手势打得不好,他们面面相觑,也不知道懂了多少。

托弗斯给我端了一碗饮料来,又递给我一块类似于烧饼的东西,饮料看起来象是牛奶,只是腥味很重,莫非是别的什么饮料?后来我才知道这确实是碗牛奶,可是他们给我喝的是原装正版的牛奶,不是我在超市里买的那种给添了水,经过人工处理过的牛奶,难怪腥味这么重。

我尝了一口,白味,不好吃,我刚刚吃过奥力克巧克力饼干不到两个小时,并不饿,比起奥力克巧克力饼干,他们给我的白味饼简直就象是——不客气地说——猪饲料般的难吃,可是人家一番好意,我也就硬着头皮哽了半块下去,我一想到往后可能就要告别那些京味大餐、川味好菜,北京烤鸭,狗不理包子,麻婆豆腐,又联想到也许再也见不到妈妈爸爸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舅舅表弟和那些天天在一起的同学老师们,突然悲从中来,眼泪止不住掉了下来。

我哭了,几个大男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看来他们并没有对付掉泪的女孩子的经验,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哭,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应付。

托弗斯递给了我一张手帕,我摇了摇头,掏出我自己的手巾,向他表示谢意,他笑了笑,摇头表示他不介意。他对我最为热情,我反而觉得有点不自在。

由于我们实在是言语不通,没有“谈”一会就实在没“话”可说了,诺威斯示意应该早些休息了。

齐力克和卡洛斯引我去了一个小帐篷,示意那是我一个人的帐篷,其它的帐篷离我最近也有二三十米,这个小帐篷在一块大岩石下,离帐篷不远就是溪流,那里又有几块大岩石,把小溪围成了一个小水凼,我觉得有些热,晚上我也许可以在那儿洗一个澡。

齐力克和卡洛斯走了之后,天已经很黑了。我钻进帐篷,钻进了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皮做成的类似睡袋的东西里,那个味道真难闻。君子随遇而安,我自我安慰说。

我拿出了我的手机,时间不是很晚,才九点半,手机上现的是没有网络,我早知道会这样,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哪儿还有什么网络可连?我取出我的笔记本电脑,把我今天所遇的录入电脑,我还有个万一的打算,说不定哪天宇宙的虫洞又再次为我打开,送我回北京去,到时候我的奇遇就可以整理成一本书,不是很美吗?

我打开我的相册,把妈妈爸爸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和表弟和同学老师的照片翻出来看,我看到我得奖的那次舞蹈装束,那一次我显得真美,这件舞蹈服还在我的包裹里呢,我特意带去老家要跳给姥姥姥爷看,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了。

如果没有这个奇遇,现在我应该还在火车上,明天早上就可以到老家了,表弟还说要来接我呢,不知道明天早上他们会急成什么样子,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失踪了,查不到任何原因,恐怕只能够登记成神秘失踪案件,我想想又难过又好笑。或者,来这里的是我的一个影子,我的真实身体还是在火车上……

我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陌生的环境,将来的一切都只能够靠自己,对黑皮甲少年的痴迷好像也衰退了些,我回到了现实,面对茫茫前程,我情不自禁地背上凉嗖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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