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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蜜之流水渡——润玉同人》第11章 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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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凤一挑眉,“这到不足为虑,穷奇在南天门外本就受了伤,现如今凭我们几个联手,将他斩杀不是问题。”

“可我听我师父说过,穷奇擅长摄心术,可以蛊惑人心。他能幻化出一个祈恶镇幻境,利用人心底最渴望的东西,诱人作恶。幻境中的人但凡动了恶念,便会在无形中被穷奇瘟针所伤。”浅情说出了她心里的担忧。告苍神君早就告诉过她穷奇幻境之事,这也是她坚持要来魔界的原因。她放心不下润玉和锦觅。

魔界的陨魔杵可以净化穷奇的魔气,众人商定后,借来了陨魔杵,一来可以净化魔气以便将穷奇重新封印回御魂鼎,二来,以陨魔杵结印,可以抵御穷奇幻境。

锦觅本也想跟去,可浅情旭凤皆不许。锦觅这次也难得的的听话,很是乖巧地答应留在客栈。

蚩刃山绵延百里寸草不生,只有乱石和野兽的尸骸。越接近蚩刃山中心,穷奇的气息就越浓。周遭有说不出的灵力波动,遇到陨魔杵的结印后才慢慢平静下来,想必他们此刻已经来到了幻境的入口附近。众人凝神聚气,不敢掉以轻心,稍有行差踏错就有可能跌入幻境之中。

“啊!救命啊!”

乱石后跳出一个熟悉的身影,刚站起来就被一个突然出现的漩涡吸住,不得动弹。

“锦觅!”凤凰大呼,将一根金灿灿的羽毛一样的东西扔向紧密,一个飞身上前,将自己的陨魔杵结印给了锦觅。他奋力将锦觅往浅情身边一送。

他被吸入幻境前看到的最后的画面,是锦觅哭着叫凤凰。失去意识之前,旭凤耳畔回响起月下仙人的话。“你果然对她情根深种了,否则啊你为何日日将她拴在身边,令她做这做那。早晚有一天你会发现,你离不开她,而且会愿意为了她做任何事情,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

“原来叔父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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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凤在雪地中走了不知有多久,料峭劲风吹得他不由得裹紧了衣衫。他一恍惚,我不是不怕冷的吗?旭凤揉了揉眉心,他好像忘了许多事,他不记得自己从哪里来,怎么到这儿的,只隐约记得自己叫旭凤,是只高贵的凤凰。他有父亲母亲,可他们长什么样子来着?许多人他都只有个模糊的印象,只有一个人,锦觅,他记得。他记得她的样子,也记得她曾是他的书童,可她人呢……

再往前走,终于在风雪中见到一个镇子。那镇子孤零零的立于一片无际的白茫茫中,格外突兀。走近一看,不仅突兀,而且离奇。镇口挂着一块牌匾,上书“祈恶镇”三个大字。刚进镇子就是一个市集。集上只有男子,皆赤膊,卖的东西也很单一,只有一样——肉,各色各样的生肉。形形色色的屠夫磨刀霍霍,光着膀子的男人们游荡于肉铺之间。街上有老人,有壮年,也有孩子,有膘肥体壮,也有骨瘦嶙峋。屠户案板上流下的血水和人们鞋底上沾染的泥水给这方苍白的天地染上了一抹黑红。在旭凤的印象里,街巷繁荣该是太平盛世,这里却始终充斥着一股低沉的气息,憋的他喘不过气。

“你这猪肉是前腿还是后腿啊?”一个面相妖娆的男子问向旭凤身边一个精瘦但是眼神像刀子一样的屠户。

“前腿,都是前腿。”屠户大刀唰唰一磨,“你要哪块?”

“哼,我哪块都不要。你怎么能买前腿呢。后腿健壮有力,我最爱吃后腿。你也该卖后腿才是。真没品味。你就不该在这街上卖肉。”多么荒谬的言论啊,那男子竟然说的理直气壮。

屠户岂是善茬,直接就和那妖娆男子打了起来。混乱中不知是谁一拳打到了案板上,案板上的肉被抛向半空,其中一块砸到了路边睡觉的男子脸上。

被搅了美梦的男子睁开眼。那是个唇红齿白的少年,眼睛却很浑浊。

“大白天的不睡觉干嘛啊!不睡觉也别在这瞎吵吵,真没素质。”少年气氛地嚷嚷道。

“我呸,就你有素质,天天无所事事。要不是老天给你生了张嘴让你还能拍你姐姐的马屁,你现在连饭都吃不上。”被骂的屠户一边与刚才的妖娆男子肉搏,一边抄起一把刀朝少年扔去。少年吓得抱头闭眼,生死一瞬,旭凤截下了那把刀。

“呦,乖乖。”少年睁眼,长吁一口气,“不知汝是哪家小郎君呢。来来来,跟我一起小睡片刻。这人间最大的乐事啊就是睡觉、做梦。那些粗俗的人都不懂这乐趣。”

旭凤此刻云里雾里,这都是一群什么人?少年邀他去自己家做客,旭凤心想自己不知来处也不知去处,便应了他的邀约。

这少年倒是个富贵人家出身,有间三进三出的大宅子。刚进大门,迎面走来一个女子,弯眉凤目,身形婀娜,甚是好看。女子名叫洪娇,是这家的长女,也是家主,有一个入赘的夫婿,是这少年的姐姐。

洪娇对旭凤很是热情,整日盛情款待,山珍海味、玉盘珍羞。旭凤在这里住着,时间过得很快,有好像很慢。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是不知几次日出日落了。

我不是才进来吗?

浑浑噩噩不知过了几日,直到有一天清晨,旭凤被一阵吵闹声吵醒。起身来到正堂,见一女子身着一身孝服在洪家正堂哭的昏天黑地,口口声声说那洪娇杀了自己的夫婿,抢了他家的财产粮食,要来讨个说法。

讨个说法?怎么可能,这可是祈恶镇,住着的都是些穷奇选中的恶人,何处可讨说法?

当然,这里也不全是大奸大恶之人,比如这个穿孝服的女子和她丈夫就不是。他们本来只是为自己孩子报仇,一时激愤,出手打死了凶手,被穷奇看到掳了来。论恶,他们远不如这镇子里的其他人。这也注定了他们在这无法生存。

女子的哭诉有板有眼,旭凤带着难以置信的目光问洪娇,这可是真的?他不相信,洪娇这几日对他很好,怎么会……

“是啊。”洪娇毫不掩饰,脸上绽出邪魅一笑。旭凤指责她,她也面不改色,手掌轻轻搭上他的肩,“小郎君你可知道什么是人间极恶啊?你这么说我,怕是忘了,从她家抢来的东西,你这几日也吃了不少。你吃下去的每一餐、每一饭,都是杀了她丈夫夺来的。还有你住的这屋子,也是我一点一点地抢来的。我不作恶,哪有这一切呢?没有灵力加持,不吃东西可是要饿死的,这些掺着人血的食物和我这个恶人,可是救了你一命呢。”

“蛮荒刁民强词夺理,你胡作非为伤天害理,今日我就替天行道法灭了你。”旭凤伸手,却发现什么反应都没有。他原来应该是有法力的啊。

几番争论,看着洪娇的嘴脸,旭凤越来越觉得恶心,转身欲走,却听到洪娇在后面说:“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啊,你可知我为何收留你这几日,还不是我那表妹看上了你,要你做她的夫婿呢。”

“呵,只怕你帮他留我也是有所算计的吧。”旭凤冷笑。

“这会儿到变聪明了。我也不怕告诉你,我就是要利用她家的势力才帮她留你的。你也别想着告诉她,没用的,他哥哥,也就是我那个表弟,膝下无子,我把我亲生儿子过继给了他。那可是我安插在他家的一颗最有用的棋子。就算你把这事告诉我表妹,我也不怕她能脱离我的掌控。”

连自己的儿子都算计,简直灭绝人性。旭凤一刻也不想多待,大步流星向外走。

“你就只管走,走出这个门你也逃不出我的手心。”

“那你就试试,这天地间岂有我旭凤惧怕之物。我等着你。”

除了那贩肉的市集,镇子上的其他街巷倒还正常。一家住户的院门打卡,出来一个女子,笑盈盈地唤大黄狗回家。

锦觅!

旭凤的凤眼睁的滚圆,那是他唯一记得的人。

“凤凰。”‘锦觅’自然地上前与他搭讪,她还记得他。

方才找到锦觅没一会,重逢的喜悦就被打断。

“娘子,你在和谁说话呢?”

门内出来一位俊秀公子。是这镇上唯一一位大夫,但凭着这几日对这儿的了解,旭凤可以断定他不是位单纯的大夫,救死扶伤的表皮下还不知藏着什么东西。

男子不怀好意地带走了‘锦觅’,旭凤想上前阻拦,却看到了‘锦觅’用眼神向他示意着些什么。旭凤等在附近,夜半时分,终于等到‘锦觅’出来。

简短的交谈,旭凤了解到‘锦觅’是三年前嫁到这的。那时这里还是他丈夫的父亲坐诊,他父亲治死了她父亲,她无依无靠,她丈夫又瞧上了她的美貌,二人就结为夫妇。

“你心里喜欢的不是我吗?你一定是喜欢我的,我们曾经一起度过了那么美好了时光。”旭凤坚信,即使从没明确向他表明心迹,她也一定是喜欢他的。

‘锦觅’也不回答,只是笑着看着他,用手指轻轻熨开他皱起的眉头。旭凤大喜,“你心里是有我的。”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旭凤每日痴痴等在‘锦觅’门口,等着她出来与他私会。旭凤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他想带她走,可她每次都是不置可否,只说:“他是我丈夫啊。”

难道‘锦觅’对他动了心?

“你爱他吗?”旭凤没忍住,问道。

“傻凤凰。”锦觅给了他一个拥抱。

“我就知道,你爱的是我!”

若是没有那个人……

这个念头一出来,旭凤自己都吓了一跳。不可以,他怎么能和这些蛮荒刁民一样呢,他是身份尊贵的……谁啊?旭凤垂头搔首。

再抬起头时,洪娇已经走到了他面前:“我说过你逃不掉的,小郎君。怎么样,是不是很想杀了那个人,这样你心爱的女子就是你自己的了。你一个人的。”洪娇的声音娇媚如往常,语调不急不缓,“真是有趣。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小郎君你满嘴仁义道德,等事情到了自己身上,不一样守不住你那一身正气么。那你和我们这些小人又有什么区别?”

旭凤怒火中烧,双目猩红,猛地站起身,忽然眼前的一切都在拼命晃动,逐渐模糊,一个熟悉的女声越来越清晰,仿佛来自天外。

“天道毕,日月俱,出窈窈,入冥冥,魑魅魍魉皆消亡。”

洪娇、屠户、祈恶镇……一切俱在眼前消散,幻境破碎,周遭恢复清明。旭凤呆愣在原地,记忆逐渐归位,恍若大梦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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