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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爱情》四 迷惘花季,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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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高中毕业那年开始,全国大学招生并轨,且取消了实行多年的包分配工作的制度,也就是念完大学也再也不会是铁饭碗了,大学生再也不是天之骄子。所以,我一个学历史的文科生回到了相对比较落后的故乡根本很难找到工作。

那是一段很无聊的日子,我和我家人每天就托人四处找工作,或者到处看招聘启事,除此外自己就成天在家里上网,打游戏,或者看金庸的武侠……那样的时光其实说起来现在还很羡慕的,如果是现在,要想自己这样随意却已经再也不可能了。

幸好我还有朋友狗娃和老猪。

他们都是我的同学,老猪本名叫王成功,高中毕业后没念大学,直接去学修电脑,后来自己就开了个修电脑和卖配件的门市,生意马马虎虎,不过说起来,朋友里面也就他还算有钱一点了。狗娃本名叫刘建中,初中因为成绩年年都考倒数第一,初中没毕业,就被家里领回去学开车。后来就一直帮家里面开车,也相当于是帮家里打工,不过都比我好,至少有时候弄点外水。而我大学毕业反而无所事事,也不可能有事没事向家里张口要钱,所以只好等他们有空时约我出去潇洒了。

那时候我们最多的时间就是去酒吧喝啤酒,或者是去吃铁板烧,烤鸡翅膀,烤鱼,炒田螺,串串香等等的。仿佛这个城市最不缺的就是好吃的。偶尔我们也去酒吧或歌城kTV,不过我们认识的异性朋友确实很少,几个寡男人去唱歌也没什么兴趣,所以更多的时候还是喝酒。

啤酒有什么好呢?后来我总结了,因为可以大口大口的喝,满足喝酒也很洒脱的**,同时又不至于像白酒和洋酒一样很快喝醉,而且很随意,什么场合都可以喝,不像喝红酒那样有这么多的限制。喜欢喝啤酒的都知道,在夏天喝酒,把啤酒稍微的冻一下,咬一口烤肉,然后喝上一杯冰镇啤酒,那可真算得上是一种享受,这样说吧,能形容这种感觉的,也只有一个字――“爽”!

那时候喝得最多的酒就是蓝剑吧,老蓝剑啤酒的味道太合我们的胃口了。现在市面上已经看不到风靡一时的蓝剑啤酒了,无论是雪花和青岛,还是高级的嘉士伯和百威都无法替代曾经老蓝剑在我心中的地位和深厚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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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十年前夏天的一个晚上。

狗娃跑矿山回来,还没来得及换去脏衣服就打传呼给我,说:“想喝酒了。”

我找公用电话回过去,说:“好啊,叫上老猪吧。去酒吧还是吃烧烤?”

“先去酒吧,再去烧烤,兄弟,我今天有钱了。”狗娃兴奋的说,他的兴奋很快就转移到了我的身上。

“先给我1o块钱吧,我过来找你,我连上网的钱都没有了。”我笑说。狗娃爽快的答应了。

狗娃家住在一个破落的家属院里,那是我见过的最脏乱的小区了,不过,那里的人仿佛从来就不曾在意它的脏乱,他们聚在一起打牌,喝酒,小孩子就到处玩耍,生活悠然自得,仿佛都把它当成了天堂。

到狗娃家里需要经过一条长长的过道,过道两边有人煮饭,有小两口在打闹,有小孩子在兴奋的相互叫喊冲刺,有老人在沉着的下棋,也有年轻人挤在那里打麻将,闹闹嚷嚷的。快到狗娃家了,就有人叫起来:“狗娃快出来,你女朋友来找你了。”

因为念高中时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找狗娃,后来念大学回来,只要狗娃在家我也都会去找狗娃,所以早就习惯了他们那些邻居开的玩笑了。

狗娃也不在乎,他一听到说女朋友来了,或许比真的女朋友来了还高兴,跑出来招呼我进去。我去见过他父母,说说话,等他换衣服。

他的父母总是很严格的样子,每次都教育我们说要学好,不要像狗娃家哥哥那样不听话。他们一度担心我带坏了狗娃,像我家父母一样,严格控制我们来往。而我们的应对方式也很简单,把交往转移为地下工作。后来家里现了,两家分别把我们痛打一顿。我和狗娃一怒之下就离家出走,骑着自行车,决定远走高飞。那时都是念小学时候的事情了,两家好容易把我们在1oo公里外的公路上找回去,其实那时候我们已经饿得不行,准备往回走了。后来时间长了,两家觉得也没办法再采取什么措施了,也就算默许了我们之间的往来。

狗娃换好了衣服,我们便兴高采烈的去叫老猪去了。那天正好老猪也在,他说刚刚门市刚刚关好门,约了两个女孩,正准备打电话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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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们也没有交通工具,靠的就是11路了。星月酒吧是我们最常去的地方,那里可以唱歌,也可以喝酒。夜色朦朦,看来今天酒吧里都还没有生意,看上去比较清静。

酒吧刚刚经过装饰,不过还是略显简单,只是比先前更整洁许多。进酒吧那里就是一个长长地吧台,中间布置了一些玻璃桌子,整个酒吧的风格就是一个黑色的格调。酒吧中间是一个投影幕布,两边放了两个大音箱,客人可以在这里随意的点歌唱。老板不在,一个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小的女孩走过来问:“要喝点什么?”

“蓝剑!”我们几乎异口同声,老猪先点了一《水手》唱起来。音乐声于是就在整个空间里弥漫。喝了会酒,狗娃问:“老猪,你叫的女的怎么没来呢?是不是水我们哦?”

“不会不会,怎么会呢?我再打电话催一下吧!”老猪一边说,一边摸出电话来就出门去打,回来就说:“都在路上了,马上就来了,真是两个美女呢。”

我到吧台点了歌,就坐在吧台上开始唱起来。我那时候特别喜欢唱游鸿明的《下沙》,唱歌的时候,我很沉醉于那歌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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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无法忘记的人

思念会像细沙穿过你的灵魂

轻轻开了门

只有风雨声

我觉得爱情让人变得残忍

原本相爱的人变成心头的针

越是爱的真越是伤的深

就像黑夜和白天

相隔一瞬间

明知道说再见

再见面也只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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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唱完歌刚放下话筒,突然听到有人鼓掌,转身看过去,狗娃和老猪旁边多了两个女孩。酒吧里灯光昏暗,只看见其中一个女孩正望着我鼓掌,她看上去十七八岁的样子,一张清纯的鸭蛋脸上张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个子不高,但很苗条,她穿着一身绿色的长裙。那仿佛在梦中曾经看见的身影,那一刻我怔了怔,那是不是就是触电的感觉呢?她对我笑了笑,说:“唱得真好。”

我仿佛从梦中醒来的感觉,坐回自己的位子。老猪说:“呵呵,我介绍一下哈,这位是娜娜。”老猪指着坐在我对面穿绿色裙子的那个女孩说,然后又指着另一个穿淡黄色T恤的女孩说:“这位是小娇。”小娇看上去也就十六七岁,长得很乖巧。

老猪又对两个女孩说:“这两个都是我的好哥们,这个是刘建中,开车的,这个叫许翔。”还特意说:“许翔可还是大学生呢。”

“你就叫娜娜吗?”我对我对面的那个女孩问。

“是啊,就叫娜娜。”

“你是哪里的呢?”

“呵呵,你是调查户口的吗?接下来是不是会问我多大,有没有男朋友?”娜娜笑得很开心。

我很窘,连说:“不是不是,就是随便问问而已。”

“很高兴认识你们,我敬你们一杯。”娜娜说。

“一起喝么?”狗娃说,“不行不行,一个一个来。”

我的心里不知道怎么的,看到娜娜以后心中就起起伏伏的,真是无法形容那种感觉。记忆里好像也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以前和女孩坐在一起,无论再漂亮我也不会这样。可是今天却显得局促不安,只好点上一支烟尽力的掩饰。娜娜喝酒坐庄轮到和我喝了,她举起杯子说:“翔哥,我敬你一杯,第一次见面,希望你天天开心!”说完连上带着迷人的笑容。我说:“好!”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

记得那天晚上娜娜点了一王菲的《值得》。

她唱歌真的很好,很美,特别是唱这值得的时候。难道她那么年轻的心中还有什么故事么?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整个人就已经完全的沉醉在了娜娜的歌声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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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故事爱就爱到值得

错也错的值得

是执着是洒脱

留给别人去说

用尽所有力气不是为我

那是为你才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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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的门在响,刘霞在外面问:“许队,关着门干嘛呢?”

我从记忆里又回到现实,我打开办公室的门就看见马甩和刘霞都站在门口。

我说:“是马队啊,进来坐吧。小刘,给马队倒杯茶吧。”

“躲在办公室里干嘛呢?”马甩笑着说,“难不成办公室里也来个金屋藏娇?哈哈。”

“别开玩笑了,有什么事情,你就说吧。”我说道。

“启示今早出去并在电视台电台公布以后,已经有人打电话来,提供了一些线索了。我粗略看了一下,只是有价值的线索还是不多,排除了一部分,剩下这些你可以去查一下。”马甩说着扔下些资料在我办公桌上。

“是么?我看看吧,你再把目前那些线人提供的线索,还有夜总会,赌场等的好好排查一下,这些资料我看看,我去处理吧。我们的人分头行动吧。”

“好。”马甩答应了下来。马甩这个人遇事一向滑头,这次为何如此主动呢?看来,他很在乎这个案子了,这反而让我觉得有些反常,他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一看时间已经快中午了,我向小刘道:“不早了。你先回去吃饭吧,我就在伙食团打点饭吃,不回去了。”

“那好,我去打饭吧,我也不回家吃了。今天我爸我妈都不在家,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活动去了。今天算我请你,你想吃什么?”小刘微笑着说。

“随便吧。你吃什么我吃什么。”我说完,便开始埋头看马甩放在桌上的一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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