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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雨楼》第十七回 如斯未必多情色 半盏孤灯照狐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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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回 如斯未必多情色 半盏孤灯照狐媚

看不明白读不懂,有点想不通。

雷峰塔下妖,灵隐和尚,南屏山晚钟。

躺在柔软草坪上,眼望着星空。

聆听那安静,怡然当下,不做无用功。

故事发生在陕西临潼。有一天,丈夫回来对媳妇说:今天串门去一位大哥家,人家那个大嫂可会说话呢。特儒!

媳妇问:你倒是学学,怎么个会说话?怎么个儒?

丈夫学道:我进门说,大嫂,这房子美得很。大嫂答,邻舍相帮。我看他家娃儿活泼可爱,就说,大嫂,娃儿也美得很。大嫂笑着说,人工织的。

媳妇有些不服气:就这?明天,你让这位大哥来,我也会。

次日丈夫约大哥到家喝酒。一进门,大哥说,弟妹你家房子真漂亮啊。女人说,人工织的。女人说着话把孩子推到客人面前。大哥抱起孩子说,这孩子真好看。媳妇秒回道:邻舍相帮。

(刘淑珍的故事)

烟雨里吹着寒凉的风,一个缓慢悠然的圆圆面孔透了过来。哦!是太阳公公出来了。可那悠然飘零的雨还在那边漂浮着,给这座极为洗练的山城涂抹上一层怀旧般的色彩。

雨过云破天澄蓝,风拂杨柳意缱绻。

一地无奈无可遣,宽平几步几茫然。

昨夜那一场雨的湿冷,让小字辈酒馆门前的那株老槐树醒来便蒙上一层露水。现在被暖阳一照,一些裹挟着的树脂水珠便滴落下来,带着湿漉漉的馨香;一些化成一团烟雾,弥散在酒馆的周围。这个景象让人看着有些玄幻,疑似这个雨夜消失的梦境。

小字辈酒馆的李老板,显得有些兴奋,在大门口张望了一回,又将目光投向自家酒店里的那个角落。那里坐着三个食客:穿着一身得体银灰色西装的是史无畏,一个身穿皮夹克牛仔裤的叫李生柏,另一个一身宽大黑色休闲装的便是纪成功。

李老板热情地招呼着他们来看日出,分享他意外的发现。可这三位,似乎对此并不感兴趣。那纪成功正在阅读着报纸,其他二位在全神贯注地倾听。

李老板有些扫兴,也没有了兴致再去做自己的事。又是什么骇人听闻的新闻消息?他犹疑了那么一下,便走向那个角落,途中还顺手搬了一张椅子,想知道个全面的究竟。

“或许她知道正被人偷窥,而且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在这欣赏和羡慕目光怂恿下,她表现得轻浮而放荡:飘忽的步幅,夸张的肢体摆动,极尽卖弄着自己的身姿;十步一回眸,掩饰着那贫贱身份,穷极她那可怜的表演天分。

那妇人终于停留在细雨朦胧小巷的中央,她似乎感觉他已经抵近到了自己身边,若不然怎么雨滴在刻意地回避那条隐隐约约非常人能看见的路径……”

纪成功心无旁骛地读着《城市晚报》,李生柏起身向一边挪了挪,腾出了位置。李老板向他点点头,放下椅子坐了下来,发现餐桌上还放着几张《城市晚报》。

“难道他不是那个钓鱼者?仅仅是一个消失了肉体的剪影。它如同幽灵一般游离在大街小巷,一个不小心,你的身体就会触及,叠加在那个鬼影上,从此你的生命将不复存在。

结束了吗?没有!你别想着就此便能完结,这只是你恶梦的开始。

它能改变你的形状,甚至还有你们的名字,把你带到一个痛苦的万劫不复的万丈深渊。

……

那个本来应该尖叫的女人,此刻却格外地平静,看起来还有些安祥,脸上没有丝亳慌张,只是那凌乱的头发,暗示着刚才发生的暴力场景。她似乎匍匐在一旁祷告,嘴里念念有词,身心完全进入了一种与天地神灵的交流中……”

原来读得是《雨巷中一双眼》小说系列,李老板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拍大腿惊呼起来:

“哎呀!我想起一件事情来。每当刊载一期《雨巷中一双眼》,就有好事的人去伯爵那里抽签。我昨日听有个客人说,这期的签名是金人意叹。签词,半夜二更半,中秋八月中。你一曲,我一段,哭成一团。我们不用去探寻这个的签深意,单从字面上去理解,就有些瘆人。”

纪成功停了下来,认真地看着李老板:

“你的那是上一期的。这是今天的报纸,伯爵的签,是老君愁。

紫金葫芦玉脂瓶,芭蕉扇子晃金绳。

利刃在手浑不怕,刀刀见血莫留情。

留情不举手,举手不留情。让人感觉,这好像是神魔在较量。”

李老板很认同这个推理,“成功说的对!这完全是一个充满了神魔较量的预言。当那个色魔失去了这些灵异感知之后,人们就能剥离他的伪装,让他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是有些邪乎,这个《雨巷中一双眼》,其中的描述好像作者身临其境一般。那个伯爵的签词预示,是是非非总是不离真相的左右。我要是公安,就盯着这两个人,他们不是作案人,也是主谋,或者帮凶,至少也是个知情者。”

李生柏环视了一下周围,神秘地压低嗓子,但从表情上看,他希望看到自己能够语出惊人。

不曾想到大家都笑了,史无畏拍着李生柏的肩膀,眼睛却看着另外两位。

“李经理,我看你比那个女子更具表演天分。你这是在哗众取宠。那个伯爵,我们都熟悉的,一个周易爱好者而已。上官我也见过一次面,是在内蒙。年轻帅气,有点个人英雄主义思想倾向。他的文笔机巧而且诡异,他的一部小说《槛内梅红》在青少年中很是流行,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

李生柏左瞅瞅,右看看,歪着脑袋笑着:

“受教了。小心使得万年船,我经常来这个小城,随处可见的是那参差不齐房屋,还有忙碌无尽的男女。虽然感觉人与物有些杂乱,但也是有秩序、规范、道德的。

不想在这还算有条不紊的背后,却暗藏着危机和凶险,还有突如其来的攻击。既然你们与这些名人如此熟络,好歹给我也引见引见,我好早些得到些征兆和警示,有个准备,防患于未然。”

“好说!好说!你是青山镇的贵客嘛,我会成全你的心愿的。现在我们还是听成功读报吧!”

史无畏打着哈哈,大家的注意力又回到了报纸上。

“一片荒凉,发黄的野草,遍地的砾石,稀疏矮小的灌木;遥远的沙丘,寥寥无几的人群,枯黄的原野,还有荒蛮而混乱的原始社会生活,把他挤压到了人类世界古老文明的中心。

可能也是一个偶然,让他来到这里。他希望自己能被这个千年封建典范的小镇接受,被在这个道德熏染下人们所理解。我们不知道他真正的想,可我们能够体验到,这些对他来说至关重要。

只是他没有想到,真得介入到这里的生活,是那么地让他痛苦不堪。原来这里是这样:虚伪丑陋,龌龊至极。这些己经根本无法固守传统的东西,发霉腐烂,让他窒息。就这么隐忍着,得过且过,听天由命?不!他不想,更不能就此郁郁寡欢走向暮年。

他看着周围单调的景物,破败的围墙,白色树干,皆散发着死亡的信息。一种难以忍受的阴郁占据了内心,他对着镜子打量着自己,他已经不是他,甚至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的模样。他感觉自己的灵魂沉浸在绝望中,心灵掉进冰窖,而且还在不断下沉。如果不自救,势必跌入万丈深渊。

‘我们究竟蹉跎多少美好时光,又遗失了多少自己的初衷?失去的难到再不能找回? 一袭黑装的我,也已经站在当初诞生的地方,可却无能为力。眼中是那旷古的苍茫,不知道下一站,在哪?或许根本就没有下一个站。

原有的记忆,早已模糊不清,现存的也已然更改了最初的模样。我担心,如何真得重新来过,进入那个时代,我还能不能再找到能够出来的路。

现在这一切,我也感到难以置信。我在这个过程中,试图厘清一些事情。暴风雪正向这边移动,就是这样,还能怎么样呢?我只能说,自从来到这里,我就失去了往昔的惬意和开心。

世人肯定觉得很荒谬,但我相信,曾经到过这里的人,会给予理解。谁都有过似曾相识的时刻,但不是每个角落和细节都那么准确无误的回播。

我准备随时告别这里,也告别人生。我不会去惋惜,因为我不堪生之重压,也不甘于虚度此生。这里发生的一切,都让我痛苦不堪。我决定了,不在烈火中死亡,就在烈火中永生。’

他平静地躺在那里,周围的躁动和哭喊,似乎同他无关。他那双牵牛的手是不容许任何能带给他快乐的东西,在他离开后还能存活。 一切都是不固定的,他需要安静。安静的感觉让他有稳定感,再则这样沉寂与静止的空气,才会被生命所点燃 。

风吹草动,那转瞬即逝的美丽,肉眼根本捕捉不到,只能靠感觉把它定格在记忆中。好像这是老天爷赋予自己的这项使命,而且希望自己能坚强地把它完成……”

李生柏听到此,不禁感叹,“生命中充填了怎么样的情感?以至于让我们人类都不能抵御对死亡的向往。而这个上官,也是个怪胎,一场血腥景象,却被他臆想得如此唯美。”

“人们虽是文化、性情各异,但品味也不尽相同。他表达的这种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认为贴近生活。那个人的行为,不能被我们理解,只是一时的。而那个人的故事,当下,也让我们无法真实去书写。”史无畏表现出理解和同情。

纪成功则是一个并不完全的宗教观点,“死亡,是对大自然的祭品。那是对尘世罪孽的救赎,证得复活并通向天国的路。”

李老板示意纪成功,让他暂时停止读报。随即招呼服务生取来一壶老酒来,先自斟自饮一杯,然后给三位满上,共进一杯。

“我想,杀戮与肢解,这是他获得快乐的方式。这段描述,艺术思想深刻。我觉得这个人性格孤僻,打小就没有人喜欢和他玩。他也没有对文字、色彩、音乐的爱好。他的全部兴趣,集中在这个情事上,尤其受用是这件事的过程。

寻找猎物,挑选猎物,跟踪尾随,控制,受用。简单地说,他很了解他所从事的职业,甚至很享受,乐此不疲。”

没有客观实体,只有看见的感觉。李生柏砸吧了几下嘴,说道:

“李老板说得也在情理中。在阳光下,人们安享着生活中的食物、音乐、色彩、当然还有爱情,家庭安宁和祥和。而他,一个天生的怪胎,无药可救,在血雨腥风中等待着长大。

不动声色,混迹在人群中。一切都已经准备停当,仰首天宇,俨然成为这里的主人,好像一切都掌握在他手中。为所欲为,剥夺他人的生命,成了满足他快乐的方式。他捡选的目标,存于他的一念之间,一个人的生死只在他个人的好恶。

又是个无聊的一年,又是烦燥的一天。他又嗅到了一个极其诱惑的气息,这意味着又是一场捕杀活动即将拉开帏幕。”

纪成功看了看史无畏,又看了看李生柏,表达着自己的观点:

“荒废并不能证明苍白,也不意味着悲伤。在常人看来并无美感可言的东西,被上官放在月光云影之下焕发出别样迷人的神彩。

我认为,那个人就是个外乡来的一个小人物。

在这里,有人需要他帮助,让他有了一定的地位,但小镇传统不能完全接纳他。于是,时间久了,他有了个特别的想法。你们想,这里闭塞,人迹罕见,并不说明这里没有故事。想在这里讲故事,甚至做个故事,确立一个存在,完全不必调动远方的人。”

这颇为严肃语气的一番话,让身边外乡人听来很不是滋味。

李生柏先笑了起来,他用手指点着纪成功,摇了摇头:

“改革开放有些年了,没有想到成功的思想还是保守,排外。我想,可能是不同文化的气质不同,造成了各不相同的焦点,但这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人类的视点。

猜忌,那个东西并非来自于心灵,而是出自无明。它很能迷惑人,乱人心智。不仅误导你对是非的判断,还诱使你误会好人。”

史无畏认为纪成功固执教条不能圆通,脑子一贯有问题:

“记忆是有目的性的,如果记忆消失,那么就意味着这个人或许消失。而我们所认定的那些记忆,也掺杂了主观意识的东西,变得不是那么真实了。

想必是好奇心,打动了我。我小心移着步,向前探去,发现这条可以通往兜率宫的山径,其实它并不漫长,但曲向而幽僻,别有一番风致。

我们看到的,只是自己想看到的。你和他都可能知道那条路,只是没在意。它就隐藏在周围景象中,也许是你的一个不留神,让这个外乡人先找到了出路。

我想,什么时候案子破了,什么时候,那些舆论、图谶和偈语才能消弭。如果这样,或许再过些年就能篡改了人们的记忆,到那个时候,卷宗加想象将成就一段历史的传奇。”

李老板故意压低嗓子,在那三人耳朵根说了一些话,着实让大家吃了一惊。

“前些日子,来了几个神秘的客人,解读了伯爵一个签词,‘鲁米夜读。一只乌鸦做人语,我的名字被唤起。同一扇门开一遍,你的世界不见你。’他说,这个凶手是本地人,而且还是纪氏家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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