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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会种田:粗野蛮夫,求休战》第2章 夜夜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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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着好闻又恶心的味儿,她看了眼手里的大螃蟹,决定今天晚上就吃了它。

经过的人,无论男女,全都穿着兽皮群。

至于小孩,基本上是光着的,男孩女孩一律光溜溜的满地乱跑。

老人们满身皱纹跟老年斑,完全没有一点的美感。

这里的女人们普遍都长得黑,下身穿着兽皮,上半身就光着,走起来胸前的两团也跟着晃,偶尔还能见到兽牙之类穿成的项链戴在脖子上。

但是部落里的男人们普遍都很白,而且健壮结识,一身的腱子肉。

就连那些残疾的男人们,也长得很好看,尤其是不穿兽皮的时候,一排排的大鸟很是壮观。

这一点上,顾轻舟觉得上天还是待他不薄的。

正在她感叹的时候,有个黑瘦的小孩站在不远处叫她:“神姝!”

除了这个名字顾轻舟能听懂之外,其余的一律当成鸟语,就算是个白痴,每天被人神姝神姝的叫,也该知道是自己的名字。

顾轻舟上辈子就是个混不吝的二世祖,因为家里没男孩,她是从小被父亲给强逼着女扮男装的,所以这性格,也奇葩的要命,早就把自己当成了个男人。

她聪明,就是不学无术,所以乱七八糟的东西学了不少,有用的东西一点也没学到,最崇拜的人就是贝爷。

一年前,按照贝爷的足迹约着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户外冒险。

结果在穿越撒巴拿马热带雨林的时候,一个响雷给劈到了原始社会来了。

顾轻舟也没搭理那孩子,自顾自的摇头晃脑的朝着帐篷堆里最大的那跟帐篷走过去。

所谓最大的帐篷,占地也就五平米的样子,用兽皮拼成一大块,中间用跟木头桩子顶起来,四周拿着大石头一压,就变成了一个帐篷。

跟其他的帐篷比起来,这帐篷更大,更华丽,也更有气势,被木头撑起来的顶部还插了一撮鲜艳的鸟类羽毛。

它迎风招展着表示这座是部落首领的房子,地位上相当于总统豪宅,这便是顾轻舟在史前时代目前所住的“家。”

其实依着她的野外生存手段,分分钟搭个像模像样的房子,还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奈何她就是不想啊!

顾轻舟钻进帐篷里,黑瘦孩子正在拿着石刀割肉,那是前几天抓到的一头鹿。

天热,都发臭了。

部落首领家里有三口人,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现在勉强加上她的话,就算是四个人了。

首领跟弟弟每天跟部落里强壮的男人们一起出去打猎,要到天黑了才能回来。

一想到那个首领,顾轻舟忍不住的又紧了紧自己的大腿,尼玛蛋的禽兽,夜夜笙歌啊,金枪不倒啊!

每天就是这个瘦小的孩子负责做饭给家里的人吃,顾轻舟这样没有多少同情心的人都开始有点心疼她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说的果真没错。

想到自己这个年纪的时候,每天的吃喝玩乐斗蛐蛐,那叫个无忧无虑。

顾轻舟翻了个白眼,顺手把螃蟹扔到了孩子的脚边:“卡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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