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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谁共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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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存希睡不着觉。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也想不到自己在何时和蓝鹰有过交集。蓝鹰想要的东西,又是什么?

至于辛岚……这个死小孩,暂时不会有事。路存希给白鹿小组的每个成员都留有自保手段。

大约成年是个分水岭,活得越久越容易缅怀过去。她又想起大学里,在情侣最多的林荫小道,两边是高大的梧桐树,在7月初的好天气开出一片花海。彼时的白鹿众人,还是群被课本、篮球和学校食堂炸得酥脆的大鸡腿围绕的大孩子,带着大学生特有的稚嫩和成熟,努力在现实中寻找平衡。

想着想着,路存希渐渐有些困了。

第二天,奕然得知了辛岚被挟持,目前处于失联状态。他检查了事发时云藏公园附近的监控摄像头,罪犯蓝鹰在将辛岚带出公园后就将其打晕丢进了一辆没有牌照的银色小轿车。之后车辆驶离了监控范围,失去了踪迹。为了帮助和自己有着革命友谊的辛岚小朋友尽快脱困,他联络了辛德市所有大区的警务站,一天24小时轮流监控。他把辛岚和蓝鹰的人脸识别做进了监控程序,一经发现目标,他的电脑和手机将发出预警。

做完这些后,他从抽屉里抽出一张纸,上面是“虹”五位已知成员的人像照片。他敲了敲自己的轮椅扶手,决定给组长提个建议。

路存希最讨厌的事,有一件是和血族打交道。这一族对自己的影响贯穿了整个青少年、幼年的二十多个年岁,在她尚不算漫长的人生当中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是逃也逃不开的梦魇。

不过眼前的这位算是特例。和那些管不住嘴成天胡作非为惹人厌恶的血族不同,他是个颇为优雅清隽而自制的人。可能是因为先天不足,他的形象与普通人类无异,既不渴求鲜血,也没有原始冲动。也正因为他的安分守己,才能被莫普拉王室接受,取得合法身份留在了莫普拉行省。

这位便是血族第三位主父,芬克。堪达斯纪年800年,他在现在的圣北湾畔出生。在历经国家灭亡、重建又割裂的一千多年,他对这个世界的憧憬早已不复存在。如果不是因为奥萨的野心太大,想要将他也收归为手下,他大概会和卡罗尔一样隐世。

但他不行。因为曾经有一个人跟他说过:“你这条命是我给你捡回来的,那么现在我就是你的救命恩人了。我开了一家公司,但是没时间管,你来替我管吧,给你发薪水。”

没错,就是路存希小朋友。

他曾被奥萨囚禁在一个专门研究人体实验、基因和病毒的实验室,被一群穿着白大褂却性格扭曲的医生当作试验品对待。每天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双手双脚捆绑,任由一管接一管的不明液体打在体内。有时候会失去知觉,有时候又痛苦得难以自抑。

直到有一天,这个实验室被捣毁。举报实验室违法行为的人,就是路存希。他被解救出来的时候,其他人只当他是个普通人,之后在医院的救治过程中暴露出血族的身份。原本医院的人想要将他驱逐出去,但被路存希拦了下来,还极其好心地为他进行了治疗。他们的交情就从那天真正开始。

自路存希甩手把公司丢给他,本着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原则,连公司股东会都不曾现身,突然一声不吭一张机票就飞到了自己面前的人,他就觉着有事发生:“怎么了,是有什么重要的事需要我帮忙?”

路存希没接话,先是打量了一下自家公司干净宽敞的ceo办公室,又用令芬克摸不着头脑的眼神看了看他,语气很是欣慰地说:“芬克你果然很有商业头脑,我把公司交给你真的是太对了。”

芬克无奈地笑了笑:“我以为你在看每个月的财务报表和银行卡流水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

路存希恍然道:“这不是想夸夸你能干,让你有更高的积极性嘛。下个月给你涨薪怎么样?”

芬克对钱财一类无欲无求,留下来除了享受生活,就只是为了完成和路存希之间的承诺。他无所谓地说道:“那就不用了,钱我够花了,唯独缺时间,要不然你给我放几天假?”

路存希眼前一亮立刻应道:“好啊,我给你放几天假,你跟我去辛德市好好玩两天怎么样?我做东。”

芬克:“所以说,你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来找我的?”

路存希直愣愣地看着他,好一会儿才吐出一句:“那些家伙又回来了。”

芬克抿了口茶,没有说话。老实说,在经历了这么多不堪的过去后,他其实是不愿意再重新掺和进来的。他和奥萨不一样,奥萨强大而狡猾,自己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只蚂蚁。原本属于他的力量和活力在他出生前就被奥萨夺去了七七八八,他的实力甚至比不上奥萨身边的一个血仆。根本无力和奥萨与他庞大的血族帝国抗争。

可即便逃离了棋局,也逃不过身为棋子该有的命运,也许他早就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只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这么来势汹汹。

芬克同意帮路存希对付“虹”,但条件是去见见血族第一人,卡罗尔。

卡罗尔隐居在希林王国的易德州,那里是他的出生地,也是奥萨和“虹”的出生地。

飞机上,路存希问芬克:“为什么要卡罗尔同意你才能出手?”

芬克耐心向她解释:“不是这样的。卡罗尔作为我们血族的第一人,有着其他所有血族,包括主父级的我们都不及的权力。这种权力叫做血誓。当年他在激进派风头正盛的时候,与人族签订《避世条约》,而无人反抗,靠得就是这种能力。这是一种不可言说的力量,像是一种天生的威慑力,深深地烙印在我们每一名血族的血液里。”

路存希很惊奇:“血族还有这种天赋?那他岂不是可以号令所有血族。”又转而一想,“不对啊,既然所有血族遵从《避世条约》,那奥萨的人怎么出来蹦跶的?”

芬克:“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奥萨那一支其实不受卡罗尔的力量影响,或者说收到的影响不大。”他礼貌地向路过他旁边的乘务员点了点头,待她走远又继续说道,“因为奥萨不是正统的血族。奥萨原本是个人类,因为窥觊卡罗尔的血族力量通过一些特殊手段把自己改造成了血族。这就导致他和我们这些血族形成了不同的体系。当年在《避世条约》后,激进派销声匿迹,一是因为当时卡罗尔比奥萨强大太多了,他的激进派的确还是不同程度上被血誓影响了。二是因为如果继续闹下去,势力尚浅的他害怕卡罗尔会借题发挥,就想着忍一时再说。”

路存希接过他的话:“所以现在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了,就又开始蠢蠢欲动了,是这个意思吧。”

芬克点点头:“的确。他韬光养晦千年,卡罗尔又避世不出。只要他小心点,不把战火烧到卡罗尔面前,就没人能管得了他。”

路存希:“所以你想去说服卡罗尔帮忙?可我觉得,卡罗尔再怎么不喜欢激进派的作风,也不会帮我们。”

芬克饶有兴趣地看看她,问:“哦,为什么这么说?”

路存希轻笑一声:“首先,他是血族。激进派再讨厌那也是血族,怎么可能为了毫不相干的人类而把矛头指向自己的同族。又不是圣人,哪有这么清高。更何况他要是真有想为人类出头的想法,就不至于等到现在。当年趁奥萨成长起来之前就可以动手。第二,他既然避世了千余年都不曾做什么,那么只要奥萨不破坏他现有的生活状态,他也绝对不会多事去管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第三,还是老问题,他真的有那么在乎人类的死活吗?恐怕没有吧。听说他身边的家族成员,无一例外都是关系户。说白了,他在乎的不是人类,而是他关心的那几个少数人而已。”

芬克点点头,对她的想法非常赞同,还忍不住给她鼓了鼓掌:“和聪明人交谈总是那么令人愉悦。”

只不过路存希对他的赞美毫无感觉:“那你去找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芬克笑了笑:“为了情报,以及试探一下他的态度。”

卡罗尔的住处是一座庄园。庄园很大,古朴而又典雅,容纳几百个家族成员不是问题。庄园外有大片的草坪,闲暇时可以骑骑马野个餐。再远一些,是人工培植围成的一片树林,将庄园和外部的世界分隔开来。

路存希和芬克在经过了主人的允许后,走上了通往庄园的唯一一条青砖路。引路者在前面带路,两人沉默着跟在后头,时不时随意地观察一下周边的环境。

直走进庄园大厅,路存希才发现这里的气温有些低,比之自己散发冷气的触感不遑多让。

大厅里一位穿着燕尾服的侍者向他们致意:“贵客既远道而来还请坐下歇息片刻,在下去知会一声主人。”

路存希和芬克随意地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一个穿着现代西装,高大挺拔的金发男人挽着一个旗袍装女人从楼上走了下来。身后还跟着刚才说去通报主人的侍者。

芬克率先起身,右手放在胸前,微微躬身向两人致意:“卡罗尔大人,安吉莉娅夫人。”

路存希跟着站起来,只不过她没有行礼,只是低了低头。

卡罗尔对此眉头都没动一下,倒是安吉莉娅和颜悦色地说道:“两位请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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