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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家的地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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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好运不会眷顾傻瓜”,那是因为傻瓜不知道什么叫好运。这个世界上的人总是用那些自己渴望的东西来界定发生的事,对自己有利的——好运,对自己不利的——厄运。傻瓜不知道什么是好运,也不知道什么是厄运,所以傻瓜每天都很开心,开心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把握却让许多人感觉是最难得的东西。

我叫张齐,男,二十六岁,在深圳一家中型企业工作,职位不高不低,薪水不多不少,在上班的路上,有人认得我,对我点头微笑打招呼,我也报以点头微笑打招呼。有人对我点头微笑打招呼,我假装没看到,但是那些人依旧像个傻瓜,下次遇到我还是对我点头微笑打招呼;我对有些人点头微笑打招呼,人家假装没看到,下次遇到那个人我还是点头微笑打招呼,像个傻瓜。在大街上,我觉得我就是一面镜子,每个人都是我,都是芸芸众生里的一员,都是一个人——自己,我们都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其实我们都一样。你永远不会明白在别人眼里的你是什么样子,就算是最熟悉的人也不例外,我以前一直觉得我在林若青的眼里还不错,不然不至于能做她男友好几年,可是这是我的错觉,我以为的我的样子是她眼里的我的样子,这误会就像火车相撞事故那么惨烈。

三天前,我升职了。告别了不能在办公桌前放哪怕一棵仙人掌的小职员生涯,开始了可以放一棵仙人掌的老职员生涯。我原先的顶头上司跳槽,作为只有两个职员的小部门,我顺理成章的接任了主管这个位置。当我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女友林若青的时候,她抢先一步拒绝了这种算不上好消息的消息,我原来还想着在深圳供一套房,或者三五年后还能买个车,接着结婚安顿下来,过完凡人的一生要经历的平凡生活的,她却说她要回到乡下去过自己的生活,我没问她为什么要走,也没问她为什么做这样的决定,我很想跟她说我的打算,可是我知道自己失恋了,就再没什么心情说别的,她的电话什么时候挂的我都不知道,我看着天花板,感觉自己像一条要期待上岸的鱼。也许每个人总要面对现实,现实是当你要做什么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你身处在茫茫暗夜之中,必须要燃烧自己才看得到路,而有些人的光芒还不足以让人看到就瞬灭了。

“去酒吧找点开心嘛!”李世基对我说:“南山有一间新开的,不错。今晚一起去。”

李世基是我同一间大学毕业了在深圳工作的,人长得方方胖胖,有前世的话,他说不定是和跟杨贵妃在一起的人,这辈子他做了凡人,跟我在这么一个公司混,德才配位。李世基外表不咋地,可是交际圈却比我要大得多,在深圳如果我还是在漂着,他就是在游着了,我如果说在深圳还有什么人可以靠近着说点什么,眼下就只有他能听了。我不想去酒吧,可是看到他满怀期许的眼神,点头同意了。

走进酒吧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不想来的原因,大家都来酒吧找开心,可想而知大家都不是开心的人,尽管如此,每个人的脸上还是带着满满的笑容,我不愿意说这个是假,比这个假的东西太多了,我只是感觉自己是在一个巨大的卖笑场里使劲的卖自己的笑。李世基却在酒吧里如鱼得水,轮番跟自己叫来的朋友喝酒,还叫来了两个妹子,他喝了三轮之后,迅速的醉得胡话连篇,我们几个喝了酒,不好开车,他就让清清瘦瘦的那个女孩子开车送他回去了。陪着清瘦女孩来的另一个在尬场了三分钟后,起身走出酒吧,我送她出去的。

“我送你。”我本来没有那么好心,可是又担心自己再折返回酒吧的话,自己也会尬场到头皮发麻,最后不得不一个人灰溜溜的回去,所以就想给这个女孩儿做个顺水人情。

“不用,”她说:“我打的回去就行。”

“给个机会,我想做回好人。”

“这种话最好对警察说。”

“你别误会,我不是说要做回好人,是想做一回好人。”

“这有分别吗?”她笑了笑,问。

我一时语噻,因为从她的侧脸看起来,她有点像我女朋友,像林若青,也像别的什么合适做我女朋友的人。我女朋友的特点是侧脸看起来比较特别,像我女朋友的侧脸。

“要不留个电话吧,安全起见。”

“你别那么多戏。”

“我说真的,万一找不到你,警察还能顺藤摸瓜找到我。”

“警察找到你又怎样?”

“找到我,我就找到你。”

她这会儿看了看我,像是在端详路灯下的一只小猫。我想说,她确实很像我女朋友。许多人一辈子都找不到自己喜欢的人,得不到自己喜欢的人,可是我找到了。她报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我拿出手机拨通了,出租车不合时宜的停在我们面前,看样子,我要跟她告别了。

“我叫蓝冉。”

“记得了。”

出租车消失在午夜的街道上,我看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车子和行人,我想每个人都跟我一样,在那些属于自己的地方得到很多东西,失去很多东西。我不知道自己最终会得到了什么,也不知道最终自己会失去什么,在这一刻我忽然明白,时间是一个伟大的魔术师,它会偷走一切,会变出所有,我能做的就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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