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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仙归来》第二章 家境贫寒,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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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台上李桂梅的课讲的口水飞溅,辰逸是一点都没听进去的,包括整个八班也没几个人好好上课,不是睡觉就是偷偷拿起手机看小说,唯独前排的同学一脸陶醉,被李桂梅口水呲到脸上都毫无察觉,甚至美其名曰。

知识的甘霖...

但不得不说李桂梅的课讲的不错,资历摆在那,几十年任教的数学老师肯定是有自己的一套教学方式的。

可惜的是八班的学渣居多,从高一到高三的底子早就拦在那了,剩余的一百多天的高考倒计时对他们来说毫无紧张感,更多的人是打着混一天是一天的想法过的。

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绪,辰逸的脸上有些阴沉,尽管说能回到这个世界是一个匪夷所思的事情,但这里天地间的灵气却异常稀少,根本不是可以修炼的地方,而当他摸到自己腰部的时候,一道拇指长的疤痕显得有些突兀。

辰逸的担心的事情还是来了,他记得自己在穿越到修真界的时候是带着这个疤痕去的,好在不久后就接触到了修真,不然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个疤痕会给自己带了多么恐怖的后果。

这个伤疤的位置恰好卡在他脏器循环血液的大脉上,造成这个伤疤的人明显很不简单,在周围的几个大穴位置上还被人布置下了暗劲,自己如果不及时处理这个伤疤的话,不出意外,自己会在几年后慢慢的脏器衰竭。

天晓得自己得罪了什么人,手段竟然这么阴险,不过倒也没有多么严重,在修真界,即使是一个赤脚郎中,看一眼这个伤疤就能明白个七七八八。

但是在地球上就行不通了,如果是中医传承没有缺失,辰逸的这个问题倒是不大,可偏偏现在崇尚西医,动不动就小刀子划开你肚子,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给你打几瓶盐水,要自己去医院诊断,医生顶多还会推荐你做个祛疤不留痕的手术......

不过这些问题都不大,以他的见识如果处理不好这些问题那岂不是白活了几千岁,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修炼到练到筑基,洗毛伐髓,把体内里里外外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排出来,这个伤疤自然而然的就会脱落。

想到这辰逸苦涩的笑了笑,先不说这个世界天地间的灵气这么稀薄,而且筑基前面还有九层的练气境界,这根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在修真界还好说,那么庞大的灵气给自己几个月就能筑基,而这里的话......

也许一辈子都不能达到,这就意味着自己将非常咸鱼的生老病死。

呵呵......

“我家里好像只是普通工人家庭吧,这是招惹到谁了,我还是个孩子啊...”

为今之计只能走一步看一部,重新修炼是必须的,不然过了几年脏器全部衰竭,自己哭都没地方哭去。虽然到筑基境界才能完全解决这些隐患,但练气的时候压制一下问题倒是不大。

主要问题在于这个事情到底是谁干的,在他记忆力只有一个男人模糊的影子,也就是读高二的时候放学被撞了一下,不痛也不痒,慢慢的腰上自己就长出了这条疤痕。

想到这里辰逸心里警惕了起来,虽然自己是普通人一个,但这个伤疤告诉他这个世界还是有一群不一样的人,天晓得自己得罪了什么大佬,会不会那天走着走着被人给弄死。

没有实力的人根本没有人生保障,这个道理辰逸在修真界就明白。

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伸了个懒腰,辰逸不禁感叹高三的生活是多么苦逼。

————————————

一轮夕阳斜挂在西边的天际,金黄色的光芒给学校周围的建筑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色,四周都是自己熟悉的楼房,一切的一切,倒映在辰逸漆黑的瞳孔中,显得格外的亲切。

修真世界遍地都是杀机,稍有不慎就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尽管辰逸心性谨慎,但换了一个世界后,不知道是不是某种情愫作怪,竟然异常的宁静。

路过一个水坑的时候,辰逸看到了自己的模样,十八岁的年纪还带着一抹青涩,没有长发飘逸,而是精神的短寸,简单的短袖勾勒出自己略微有些单薄的身材,运动裤,篮球鞋,经典的学生装,只是个子比自己以前修长的一米八身高矮了整整十公分。

“哇!澜澜姐,我最喜欢吃的炸鸡柳~”

“傻璐璐,晚上不吃饭了呀。”

此时身边两个女生有说有笑的和自己擦肩而过,不知为何,怎么看都有些眼熟。

随即,一个清尘绝丽的少女模样逐渐在脑海中清晰了起来,辰逸豁然想起那个自己年少时,那个如同百合花一般,洁白纯净的女孩。

她的名字叫李歌澜,而和她一起的自然是她的好闺蜜,王璐璐。

在学校她们两个可以算的上是风云人物,平时连个人形影不离不说。光说长相,李歌澜清纯空灵,王璐璐可爱漂亮,各有所长,而且李歌澜是文科的尖子生,王璐璐是理科的尖子生。像这样品学兼优,而且长得好看的女孩,追求者甚至有别的学校的一些男生。

反正这两个女孩随便搁哪里一站,一定是吸引眼球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这里重点要说一下李歌澜,因为她在辰逸的年少时代是最特别的一个女孩,虽然还不到十八岁,然而已经有了一种往女神方向发展的气质,让人不敢直视。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女孩还是辰逸的初恋,虽然只能说是小孩子的懵懂情愫居多,但不能否认,自己以前真的喜欢过她。

“等等,澜澜姐!”

王璐璐突然顿住了脚步,李歌澜不明所以的问道:“怎么了?”

“我刚刚好像看到了那个...臭兔子!”

“......”

两个人同时回头,李歌澜恰好和这个瘦瘦的男孩四目对视,只见他漆黑的眸子平静而又深邃,眼前的辰逸竟然用一种打量的眼神看着自己,好歹李歌澜是众多男生心目中的暗恋对象,平时那种空灵的气质,那些正值青春期的男生哪个敢这样毫不顾忌的去打量她,往往都是别人看李歌澜会脸红。

而且辰逸的性格她多少也了解,毕竟在一起相处过一段时间,是一个典型安静青涩的男孩,就算以前那时候,辰逸也是不敢正眼看自己一眼的,然而这次面对辰逸的眼神,李歌澜居然略些尴尬。

貌似...毫不顾忌。

“臭兔子,你上次答应我请客的,别说我不给机会呀,澜澜姐就在旁边,我要吃鸡柳。”

王璐璐是属于活泼类型的,俏皮的小脸蛋露出一抹坏笑,典型一副混吃混喝的模样。

因为和李歌澜的关系最好,她对辰逸从来都不客气,也熟悉他的性格,如果李歌澜在旁边,只要自己的要求不过分,对方基本都会答应。

另外说一下,‘兔子’这个外号是王璐璐给辰逸起的,至于为什么,请参考辰逸名字中的‘逸’字,至于为什么会联想到兔子,之能说这是王璐璐的少女心吧。

而李歌澜的心里却有一说不清楚的情况,辰逸目光里清澈,平静,却又宛若浩瀚星空般的深邃,没有青涩的懵懂,漆黑的瞳孔洁净的能看清自己的模样,宛若有一奇妙的魅力,深深吸引着她,不禁让她心中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呼吸不由自主的柔弱了几分,旋即俏脸上悄悄闪过一抹红晕,不自然的侧过了脸。

和李歌澜作为好闺蜜的王璐璐完全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以她对李歌澜的了解,略有些惊讶的看向辰逸,旋即想了想,一脸八卦的朝着辰逸眯了眯眼。

“嗨,歌澜,喔!璐璐也在这呀!我说歌澜怎么跑的这么快,一放学就不见了。”

一个头发蓬松,戴着一副眼睛的文质彬彬男生,出现在了辰逸身后,脸上笑眯眯的看着李歌澜,正前方的辰逸反倒成了空气。

“吴长胜同学,这里这么多人,请不要叫我歌澜。”

毕竟才刚放学,周围人很多,李歌澜有些不满,但也没有生气。毕竟这个叫吴长胜的男生相貌正是乖乖女喜欢的那种类型,而且学习成绩好,是很多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是高考在即,李歌澜知道现在不是考虑那些乱七八糟事情的时候,学习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呵呵,正好碰到了,一会晚自习我有些题目想要你帮我解答,要先不请你和璐璐去吃饭,学校旁边新开了一家文艺餐厅,据说味道不错。”

吴长胜扶了扶鼻梁上的眼睛,倒也不尴尬,从容的露出一个温和的微笑,说道。

“正好辰逸同学也在这,要不一起去吃?毕竟曾经还是同班同学,高考完后见面的机会估计很少了。”

不过他自始至终都没看辰逸一眼,嘴角甚至勾起一个不可察觉的弧度,讥讽之意不言而喻,其实他就是针对辰逸,像这种家境不好而又学习成绩差的学生,看到他和李歌澜在一起就不爽,在吴长胜心中,李歌澜基本上是他内定的女朋友了。

邀请辰逸吃饭?别开玩笑了,吴长胜这一点非常自信,辰逸一定会为了面子会编个崴脚的理由,然后悻悻离开,他就是想看到这一幕,让自己有一种优越感。

一旁的王璐璐自然没想这么多,她滴溜溜的转着眼珠子,看了看李歌澜,又看了眼吴长胜,紧着着落在辰逸身上。对她来说,鸡柳的诱惑也是不小的,毕竟是她最喜欢吃的零食,但是文艺餐厅好像也有很多好吃的样子,心里有些纠结。

就在这时,辰逸坦然的笑了笑,礼貌的对三人点了点头,说道:

“家境贫寒,告辞。”

所谓面子,不过是浮云罢了,对辰逸来说,一顿饭算个毛线?

“你...”

最惊讶的莫过于吴长胜,明显辰逸不按常理出牌啊,在女生面前坦然说自己穷,这是最不可能出现在这个年纪的男生身上的。

而王璐璐则更加无语,辰逸从始至终就只说了一句话,不过觉得还是挺好玩的。

李歌澜微微蹙眉,旋即露出一抹笑容,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看着辰逸大大方方背影,心里却不知道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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