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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时明月何时归》第四章:党锢之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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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6年(延熹九年),宦官赵津、侯览等党羽与张泛、徐宣等人为非作歹,并故意在大赦之前犯罪,期望以此逃脱惩罚,而官员成瑨、翟超、刘质、黄浮等不畏权贵,在大赦以后仍然按律处置了这些人。宦官等人向桓帝进言,桓帝听信一面之词,重处了这些官员。

朝中重臣、位列三公的太尉陈蕃、司空刘茂一同向桓帝进谏。桓帝不悦。刘茂不敢多说。陈蕃独自上书,以汉初申屠嘉召责邓通,董宣追劾湖阳公主的例子,为受罚的官员们辩解,并要求桓帝“割塞近习与政之源”,清除宦官乱政的不正之风。桓帝不理他,而宦官等人更加嫉恨士大夫们,虽不敢加害名臣陈蕃,但对其他人则大加报复。

朝中大臣、地方官员以及民间百姓大多站在士人一边,纷纷指责宦官乱政,为非作歹,排斥忠良。结果却被纷纷免官,成瑨刘质等最终在狱中被害,岑晊、张牧等人逃亡得免。

河南尹李膺,在大赦后处死了蓄意在赦前杀人的张成之子。张成为宦官党羽,宦官一党遂让张成弟子牢修上书,诬陷李膺等人“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士人、宦官间的矛盾在此爆发。

桓帝大怒,诏告天下,逮捕并审理党人。太仆卿杜密、御史中丞陈翔等重臣及陈寔、范滂等士人皆被通缉。太尉陈蕃认为“罪名不章”,拒绝平署诏书。桓帝见诏书无法生效,干脆跳过司法程序,直接让宦官负责的北寺狱审理此案。李膺、陈寔、范滂等人慨然赴狱,受三木酷刑而不改其辞。

当时被捕的大多是天下名士,民间所认同的“贤人”。度辽将军皇甫规以没有名列“党人”而被捕为耻,上书“臣宜坐之”,要求桓帝连自己一块儿治罪。桓帝没有理他。

陈蕃再度上书,以夏商周三代之事劝谏,言辞激切,桓帝嫌他多嘴,以陈蕃提拔的人才不好的罪名免去了他的太尉一职,改以光禄勋周景为太尉。并罢免了司空刘茂,改以光禄勋宣酆为司空。

同年十二月,桓帝窦皇后的父亲槐里侯窦武为城门校尉,他名列三君,同情士人,于次年(即公元167年)上书求情。

同时,负责审理此案的宦官王甫等人也为党人的言辞所感动,取消了对他们的酷刑。

李膺等人在狱中故意供出宦官子弟。宦官等害怕牵连到自己身上,向桓帝进言,说天时到了大赦天下的时候了。

于是同年六月庚申日,改元永康,大赦天下。党人等获得释放,但放归田里,终身罢黜,史称“第一次党锢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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