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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情首富魅天下》异世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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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传来骨头断裂的痛,周围刺骨的寒意迫使林依柔睁开了极不愿睁开的眼。眼前是一片雪白,不像医院,倒像是冰雪世界。自己不是出了车祸吗?怎么会躺在雪地里,还被包得严严实实,再说大夏天的怎么会下雪,难道是六月飘霜。

积雪在太阳的照耀下,发出耀眼的光芒,生生刺痛了林依柔的眼,抬起手想要挡住光线,一阵痛意传遍全身,告诉她,手的骨头断了,动一下脚,同样是这样。

怎么感觉自己的身体缩小了,就像几个月大的婴儿一样的身子。侧目而视,是一个凹凸的小山丘,虽被大雪覆盖,也不难看出那是坟头,前面的墓碑上隐约刻着:爱妻王依珊之墓。

不能动弹的身体看到的事物有限,林依柔闭上了眼睛,截断刺眼的光芒,忍着全身的痛楚,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绪。

被车撞得那么严重,不可能还活着,而现在却醒了,身体的变化,环境的变化,天气的变化,让林依柔肯定,自己是穿越了。是谁会在这冰天雪地里,把一个婴儿放在一个人的坟前。

再次睁开眼,看向上面,好高,一层白蒙蒙地雾笼罩在那里,望不到顶端。难道这婴儿是从上面掉下来的,不,肯定的说是被人从上面扔下来的。如果不是人为,这么小的婴儿怎么会从上面掉下来。

想到这里,林依柔也懒得浪费脑细胞了,恐怕又是一个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吧。四周的寒意,身下的凉意,身上的刺痛,让她几度想要晕过去。不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时代。

从一个时空穿到另一个时空,终究是改变不了被遗弃的命运,也许这就是自己的命吧。林依柔闭上了看淡一切的眼睛,阻断了周围的一切,等待着死亡的来临。经历过生死的人还有什么好怕的,世上已经没有她在意的东西了。

暮色暗淡,残阳如血,天边上如镶金边的落日,此时正圆,光芒四射,刺人眼膜如梦似幻,好不真实。最后一丝残阳与雪白的大地融为一体,慢慢的告别了这冰雪世界,隐去了它的光彩。一天的努力,也没有把这雪融化,只能等待明天再接再励。

一袭白衣的男子站在木屋前,不过四十岁左右,一头白发与之门前的雪融为一体,清澈的目光飘渺的眺望着太阳隐去的天边,清纯得不含一丝杂念、俗气,温柔得似乎能包容一切,就像春阳下漾着微波的清澈湖水,令人忍不住浸于其中,背影却是那么的沧桑凄凉。

凌云峰迈开优雅的步伐,去他每天必去的地方妻子的坟头,十年来不曾变过。

“云峰,我不喜欢黄昏,它预示着美好的一天又接近了尾声,让人感到寂寞孤独。”

“珊珊,不会的,有我在身边,你永远不会寂寞孤独。”

“云峰,如果我比你先死,你一定要在每一天的黄昏,去我的坟头陪着我。”

“傻瓜,你怎么舍得留下我一个人。”

“呵呵……”

调皮的声音至今还在耳边旋绕,可伊人去早已不在,能陪着自己的只有那一座葬着伊人,透着冷冰冰的坟墓。

不知不觉,凌云峰来到了王依珊的坟前,也看到了躺在那里,包裹在红色丝绸襁褓里的林依柔。

弯腰,轻轻的抱在怀里,这小孩是哪来的。这是天极峰的半山腰,因着险峻的程度,没有人敢来,自己也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发现了这里,便带着病入膏肓的珊珊来到了这里隐居,陪她度过人生最后的时光。在她死后,基本上没有出去过,一直记着她的话,每天的黄昏就来陪着她,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冰天雪地,一直没有变过,一晃十年过去了。

林依柔感觉到自己被人抱起,艰难的睁开眼睛。

一头白发的凌云峰映入眼帘,成熟的脸上带着沧桑,不难看出,这男人年轻的时候,是多么的风华绝代。

这是一双怎么样的眼睛,仿佛天地之间在她的眼里,不过是一粒尘埃,就像看透了世间的一切,淡然得不像话。

这样的神情不该出现在这样一个婴儿的身上。

“孩子,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问完这句话时,凌云峰也觉得好笑,这么小的孩子懂什么。

林依柔只是淡然的看着他。

“珊珊,你是不是看我一个人活在世上,所以带个孩子来陪我。”抬头看向面前的墓碑,一脸的柔情。

凌云峰把林依柔带到木屋里,解开早已湿透的襁褓,露出粉嫩小身子,才发现,她全身的骨头已经断裂,想是从上面掉下来的。

凌云峰再次讶异的看着林依柔,这孩子的承受能力该有多强,就算是换作是他,这样的痛也忍耐不了,还是在雪地里冻了那么久。

林依柔不哭不闹,不声不响的只是看着一脸讶异的凌云峰。反应过来,把林依柔轻轻的放在床上,凌云峰就跑了出去。

房间里的有一盆炭火烧得正旺,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也慢慢的驱走了身上的寒意,只是身上的痛让林依柔还是轻皱了一下眉头,自己是不是得救了。

如果能活下去,不管这是在什么时代,她发誓:要做天下首富,帮助所有被遗弃的孩子,不再让他们跟自己一样,两世都被人遗弃。也绝不会去触碰感情,被骗一次,受一次伤就够了。

在另一间房间里捣鼓了半天的凌云峰终于托着一个冒着热气的小木桶进来了,还散发着一阵阵的药味。

把林依柔身上的衣服脱掉,看到她的脖子上戴了一块玉佩,上面刻了“北芷莹”三个字,这应该是她的名字。看她身上穿的衣服,还有那一块玉佩,应该是大富人家的千金,只是不知怎么会掉到这下面来。

林依柔小脸爆红,自己居然被一个男人剥了个精光,虽然这个男人可以当自己的爹了,虽然这副身子是个婴儿,可她的灵魂却是26岁的成年女性,这让她怎么好意思。

看到林依柔通红的小脸,凌云峰也不在意,只道是热水跟炭火熏的。把她轻轻的放到木桶里,边开口,“孩子,以后你就叫北芷莹,叫我师父可好。”不知为什么,凌云峰就是觉得这婴儿会听懂他的话,便询问她的意见。这身子恐怕要天天泡药水才能好,骨头断裂了,可以慢慢地复合,可在雪地里躺得太久了,寒气已经侵入体内,只怕以后会留下病根,只是苦了这孩子。

林依柔朝他点点头,表示她同意。本来,她是想开口说话的,可怕吓到凌云峰。

能够重生,换个名字也好,以前的名字就让它成为回忆好了。在那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留念的,那就在这个世界,好好的活一次吧。连老天都不让她死,她又怎能辜负他的美意。

积雪融了,和煦的阳光照耀着大地,一晃,三个月过去了。寒冬走了,春天来了,万物苏醒,到处都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整个天极峰充满了春天的气息,微风拂来,一阵神清气爽。

远处的群山连绵起伏,变得苍绿。近处山坡上的小草也悄悄地钻出地面,它们嫩生生,绿油油的。肥胖的小叶儿,像一个个刚刚睡醒的胖娃娃,这一片,那一簇,点缀着这陡峭的山坡。山坡上的树木也在不声不响地抽出新的枝条,长出了像小草一样的新芽。

各式各样的野花也睡醒了,只见它们伸伸腰,抬抬头,争先恐后地纵情怒放,红色的、黄色的、蓝色的、白色的、紫色的……真是百花争艳,五彩缤纷。这些花虽然不名贵,但它们用自己的点点姿色点缀着这青春的草地,把自己的一切无私地奉献给大地。成群结队的蜜蜂,呼扇着黄色的翅膀,嗡嗡地忙着采蜜;那五颜六色的彩蝶,也成双成对地翩翩起舞。

小鸟在树枝上一天到晚的欢唱,不时的有奇珍异兽出来觅食,抖擞抖擞精神。

北芷莹每天都泡在药水里,身体也渐渐复合了,慢慢地开始说话。

“师父。”正在配草药的凌云峰吓得手一抖,巡视了房间周围,怎么听到有人叫他师父,这里除了他跟莹儿,就再也没有其他的人。莹儿不过六七个月大,就算学会说话了,也不可能叫得那么清晰,莫不是自己出现幻听,看来真的是老了。

见凌云峰反应,北芷莹再次开口,“师父。”

这几个月,憋死她了,明明可以开口说话,却要装哑吧,就是怕吓到师父。这段时间,师父也见识过她与同龄孩子的不同,现在听到她开口说话,至少不会太惊讶。

确定自己没有幻听的凌云峰看向木桶里的北芷莹,试探着问:“莹儿,刚刚是你在说话。”

每次不管他说什么,莹儿都能听得懂,他也渐渐地习惯了。

“师父。”北芷莹朝凌云峰露出八颗小白牙,上面四颗,下面四颗。

“莹儿,你真是个怪才。”确定是北芷莹在说话,凌云峰也只是愣了一下,心里的喜悦却是掩盖不了。

他以为自己会一直在这里陪着珊珊孤独终老,自从在珊珊坟前把莹儿抱回来之后,她带给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惊喜,也让自己的人生多了一丝乐趣。

也许真的是珊珊在天有灵,不愿意看着自己孤独,才把莹儿送到了他面前。感受到凌云峰的喜悦,北芷莹心里也很高兴,如果不是师父发现她,她现在恐怕也只是一堆白骨。这三个月,师父对她的细心照顾,无微不至,让她心里早就把他当成了自己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自己也不再是孤儿了。

等身体完全好了,就开始慢慢的走路,跟师父了解一下这个时代的情况。

改变不了自己被遗弃的命运,那就让自己活得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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