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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着了魔》第6章 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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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妇女递过去纸巾,“米修,都快要搭飞机离开了,你怎么还管不好自己的情绪,你这个样子去美国留学,能不叫妈妈担心吗?”

米修胡乱的应了一声。

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不过是人生旅程中,来去匆匆的转站机,无论停留多久,始终要离去做另一班机。

冬日的午后,苏牧坐在钢琴前演凑米修最爱的曲子《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花》。他记得他说过的话,小米,我喜欢你。手指在寂寞的琴键上跳动,天蓝色的信封被搁浅在一边。上面只有简短的一句话,

忘记是很痛苦的,从前如是,今天也如是。不过,以前的痛苦是因为记不起,今天的痛苦,确实怕自己无法忘记。

米修永远也不会知道,和苏牧在一个大学不是一个偶然,而是苏牧得知她消息后故意考进她的学校,在高中的时候,他就喜欢上她,出于大男子的尊严问题,他迟迟不肯告白而失去了她。而现在,他要把握机会。他知道她喜欢去图书馆,他也去。当她洁白的手指滑过书籍,视线紧紧落在那一排排书上,殊不知在书架的对面,有一个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从那狭小的细缝里看着她。在她发现他之前,他是故意暴露自己,在她仓皇落跑之下,他紧紧跟在后面策划了史上最烂肥皂剧桥段。

米修也不会知道,他不是迟迟没有告白,而是傻傻的米修从未留意过。如果平安夜那一晚,米修仔细的翻过维尼熊的肚袋,她就会发现一封情书。没错,是苏牧写给她的。如果米修有认真留意关于苏牧的消息,她也会知道,苏牧后单车坐是属于他女朋友的专属位置,独一无二。苏牧也不会送维尼熊给女生,因为他说过,维尼熊这种可爱的玩具,只有送给女朋友才是最大的幸福。

只是傻傻的米修,你不懂。站在大雪纷飞的路边,双眼通红抽噎的女生,手里紧紧握住那份文件,四个黑体大字落入眼眶,“出国会考”

她不告诉他,她也不说喜欢他。在沉默许久之后终于和妈妈上了桥车。

她不知道,在那个他们曾经走过的小巷里,他站在角落里,手里还握着尚有余温的香芋奶茶,转过身,他仍对她的背影微笑。

他还记得她说过,狗不回瘦,因为它不会思恋。人会瘦,因为他思恋着别人。人总是被思恋折磨,在思恋里头做一头可怜的流浪狗。

口香糖的爱情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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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健拎着花花绿绿不同牌子的口香糖来看我。我一边翻着一边笑:“丘健,好像还有几种牌子的口香糖你没有买哟。”丘健急得冒汗:“可能,可能市场断货,过几天来货了,我一定补全。”他越是认真,我的玩兴越大,我看着他,口气坚定地说:“不可能,我昨天还看见来着。”丘健:“我……我把所有的大商场都跑遍了,真的没有其它牌子的口香糖了。”

一句话,玩兴就没了。男人要么反应快些,要么嘴就甜些,让女人心甘情愿地受骗,像丘健这样事事都来认真的,不是不好,但怎么玩呢?我把口香糖收了起来,对丘健说:“谢谢,谢谢,谢谢。”而后,看住丘健再不说话。丘健也知趣,慌慌起身告辞。

丘健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介绍来的。我做平面设计,丘健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申请了一个网址,需要有人来设计网页。网页那样的活儿对我来说小菜一碟,但我太忙,忙着恋爱,忙着失恋,又因中间隔了几层关系,当下就脆生生给拒绝了。没想到丘健亲自找来,说见过我的作品,很欣赏什么的,非请我做不可。我这人恋爱不稳固的时候,毛病就特多,脑子转了转,我就对丘健说:“行,完成之后,酬金另加本市各种品牌的口香糖。”原本是想恶心一下丘健,让他甩袖子走人,没想到他竟笑了:“小事情。”

其实我对口香糖的品种知之不多,嚼口香糖的这个毛病也是在识得丘健之前刚刚养成的。是的,那时的我刚刚失恋,情绪不稳,实在无聊就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嚼口香糖,吹小泡泡。

谁让这是我的初恋呢?谁让这是我的第一次失恋呢?我是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来解决心底隐隐不去的痛。更何况,口香糖嚼在嘴里的滋味就像是恋爱中的感觉,甜甜的;而泡泡吹出在嘴边,那样一种紧紧相贴的亲近,像极了吻,特别是像极了伟的吻,绵绵缠绕;而后,时间到了,“砰”的一声碎去,瘫软如无力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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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丘健来找我的前一天,我质问伟为什么要和我分手?为什么要去爱一个各方面都不如我的女孩子?余宏伟倒也干脆,他说:“因为那个女孩肯和我上床。”我说:“不就是上床嘛,我也会呀。”余宏伟走近我:“真的?”我擦一把眼泪:“还会是假的不成?”伟抱住我:“那为什么你只同意我吻你?”说着,他俯下头。我扭头躲过,溜出伟的怀抱,说:“你知道吗?你的吻就像我小时候吹的泡泡糖,很好玩的。”伟再次逼近:“那就再来一次。”我抓起沙发上的靠垫隔住他的身体:“我不是不上床的,我一直都想找一个男人上床。但是,那个人,绝不是你。”伟生气的样子很好笑,看着看着我就真的笑了起来。为什么不笑呢?原本是他甩了我,现在好了,我不费丝毫力气就扳回了局面,说出去,也是我甩他。哼!

看着伟气急败坏摔门而去的背影,我还是扑到床上大哭了一场。什么上床不上床?那也许是他恋一个女子的原因,但说到底,他只是恋,不是爱。任何一个女子的唇,女子的身体都是他恋的。他所爱的,只有他自己。

而我,却一厢情愿地赋予这场初恋那么多圣洁的光环。

不就是玩吗?谁不会呢?伟可以趁年少轻狂多爱些自己,多玩些时候,我为什么不可以?我有大把的青春在握,完全可以任性地去挥霍男子的感情,只有伟那种笨蛋才会想通过身体来实现恋爱的全过程。

当下,我就应承一位阿姨去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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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的这个男人,个子很高,很英俊,听说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伟哪赶得上这档次?英国可是盛产绅士的地方,见面不到两分钟,我就乖乖地吐掉了嘴里的口香糖。

我发誓,一定要把这帅哥弄到手。他可是男人中的极品。

我在心里笑了个疯,当下就连哼五声,让伟去死吧。

一切进展顺利,虽发现自己应付男人的本领太欠缺,但还好,第一次见面,也不用过什么招式,大家都是在探虚实,老老实实回答问题就好了。

可偏有不识趣的,丘健在我和帅哥相谈正欢的时候打来电话,问我在哪,说要给我送口香糖。对这种没完没了的人,我也不想客气,直接告诉他我在相亲。

他犹豫了一会儿,才识相地说:“那你先忙。”

我当然忙,忙着让帅哥步行送我。步行是很好的运动,可以光明正大地延长约会的时间。恨只恨当初定地点的时候,我这个懒人选了离我住地只有两站路的地方。好像只抛了一个媚眼,只说了一句软绵绵的话,住地就到了。再没借口缠在一起,客客气气地告别,不情不愿地往回走。

才转了个弯,就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大叫着回头,却原来是丘健。我叹口气:“唉,看在我相亲成功的份上,就不计较你的偷袭了。”态度太好了,丘健竟有些不适,看着我一个劲儿地:“我,嗯,你……”我的耐性出奇地好:“怎样呢?”我是故意逗丘健的,看他紧张的样子,肯定一直跟踪来着。丘健总算恢复常态:“我一个朋友看了你的设计,很欣赏,想请你为他们再设计一个不同风格的。”

我在心里暗笑,难怪肯买口香糖给我,不过是又找我做事罢了。突然间有些生气,但一想到相亲男友的帅气与修养,我立刻微笑浮面:“小事情,但有一个前提,要我恋爱成功才行。”丘健睁大眼睛。我拍醒他:“所以,您老人家连同你的朋友,天天保佑我恋爱上上签吧。”丘健这一次反应很快:“是天天上香那种吗?”他的认真总是能挑起我的玩兴,我摇头,靠近他很神秘地说:“不是,只要你把男人的缺点一一告诉我,再一一帮我找到解决的办法,就一切ok。”丘健:“当我是口香糖?”这回是我不明白了:“什么口香糖?”丘健:“上一个男人与下一个男人之间的口香糖。”我还是不明白:“什么上一个男人与下一个男人?”

我敢打赌,你和我一样,都是头一次听到如此精辟的理论。丘健说:“口香糖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消灭你上一次吃猎物时留下的酸甜苦辣,又能让你在下一个猎物入口之前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

我不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丘健的意思我懂了。

在我懂之前,丘健走了,走掉时还不忘把一小袋包装精美的口香糖放到我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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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又想,终于让我找到了对付丘健的办法。

我请丘健吃饭,乖乖应承下他朋友的工作,没有外加口香糖。丘健很高兴,坐在那里大口猛吃起来。在他吃得最起劲时,我看着他说:“任何一个男子都是口香糖。”丘健停住嘴,抬头看着我。我托着下巴,很认真地说:“任何一个男子在接近女子的时候,都希望把上一个男子留下来的气息除掉,同时,留下甜腻作为占有之证。”在丘健还没完全明白之前,我又说:“但你不是口香糖,因为你不懂得恋爱游戏。”丘健不服:“举个例子。”我张口就来:“比如说,口香糖和男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第一步都是占据女人的嘴。”说这话的时候,我看着丘健。丘健的脸忽然红了。我得意起来,步步紧逼:“而你不懂这个游戏,所以,你连口香糖都做不成。”

丘健忽然笑了,慢条斯理地说:“好了,别再虚张声势了。你根本就做不成游戏人生的女子。你的骨子里有太多传统的东西。”我不服:“举个例子。”丘健看着我:“比如,你嚼口香糖的时候,从来都不弄出声,嚼过后,也不乱吐,吐到纸里包起后又不乱扔。又比如,你吃饭时,绝对的淑女模样,小口小口地吃,不出声音,也不张大嘴巴嚼。还比如,你说喜欢口香糖,看似刁钻,实则不过是想让我见难而退。这些细节,就足以说明你只是一个贪玩的孩子,或者说是不肯长大的孩子。”

我撇嘴:“开玩笑,哪个女人肯长大?哪个女人不是活到80岁还希望有人把自己抱在怀里当个宝?”丘健当下就把刚喝到嘴里的茶水悉数喷了出来。我拍桌子:“怎么,知道了天大的秘密也不用这样激动啊!”丘健手忙脚乱地擦净嘴巴,凑近我轻声说:“干脆,作为回报,我也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那就是: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想成为强盗,劫富济贫顶天立地说一不二又有美貌女子陪伴的强盗。”这回轮到我喷水了。还来不及擦嘴,丘健已经把我拥入怀中了。没有时间思考,没有任何心理的准备,丘健就这样来了,且来势汹汹。

用武侠小说的专用词语来形容就是:他,势如破竹;我,溃不成军。

丘健半拥着我,看定我不说话。我慌乱得要命,想着我当初为什么要定这么一个安静的小单间呢?我看着他,没头没脑地说:“啊,我知道了,你刚才那口茶是故意喷出来的,你是在漱口,你是有预谋的,你还让我也喷……不,是让我也漱口。跟你说,我就是不漱口,口气也一样清新。”

丘健终于放弃。他坐回原座,埋头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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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男打来电话的时候,丘健正陪着我逛街。相亲男说他就要回英国了,让我好好考虑一下,若我同意,他下次回国就带我走。我看着丘健说:“好呀,好呀,我刚好和公司还有一年左右的合同,到时候,一切再从长计议。”

放下电话,丘健说:“你就不要给自己留后路了,我不会给相亲男任何机会。这辈子,你是我的,80岁也还是我的。”

唉,这个男人总能看穿我的小心思。也好,我原本就只是想做一个男人的宠物,可惜一直都没碰到能收了我的人。这一回,总算他情我愿,至少口香糖不用自己买了。

欺骗爱情

可惜,却始终找寻不到真正感觉上的爱情。爱情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却天真的以为它就在身边,触手可及。孰不知,其实它远在千里之外,也许根本未曾走近你。

或许它留下了它的影子——那就是我们喜欢哼唱的泛滥成灾的情歌。情歌之所以泛滥,是因为我们需要它来伪装我们内心深处的寡情并借它来宣泄难以排遣的歇斯底里的寂寞。可惜自古情歌伤情,所以越唱越悲。而我们共鸣的眼泪却越来越少,几近干涸;纤细的,伤感的心,更始越来越麻木。

爱情的远离使我们失落,失落又使我们伤感,伤感后我们失去了心灵的空灵,开始变得迟钝,变得愚笨。

我们为爱情而扼腕叹息,为它不惜流出珍藏已久的眼泪,那是因为我们知道其实爱情只有天人永隔才能永恒。这不是残忍,于最美的时候结束最美的爱情,这是最美的结局。况天意如此,岂可逆转?

可惜,现实中没有泰坦尼克了,沉没了的始终是沉寂的了。我们深深地向往《缘分天注定》的浪漫,在影片落幕之后仍久久不忍离去。他们一见钟情却受命运的捉弄;他们在历经辗转10年之后还能确定唯有对方是真爱。而且为了这份飘渺的爱各自离开了身边的恋人,在兜了一大圈之后,恰巧不期而遇靠的是一个信念一个冥冥之中的感觉,一张写着他的电话的美元,一本写着她的电话的早已脱销的书不是神话是什么?是的,因为是神话,而且神话得很唯美,即使有点小小的虚伪,也仍然令我们感慨。可惜电影与现实有差距,浪漫与坚持互不成立。我无法超凡脱俗,所以如果我是女主角,那么当我遇见他的时候,也许我正带着我的小baby在公园里散布。

离爱情很远的年代,一些人早已经失去了信念,也没有余力再去坚持什么,只能随波逐流。

是的,我们离暧昧越来越近,而爱情却始终没有向我们迈近半步。偶尔感觉到一丝丝一点点,伸出手去,却只是捕捉到空气,也许只是它无意中遗留下来的气息。

仅此而已!

所以一些人注定在暧昧中生活——不明的暧昧,模糊的暧昧,脆弱的暧昧,不堪一击的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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