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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星光奥德修篇》C 3-B、飞岚之翔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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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相逢,都像沉入漆黑的海底。.

化为一层海浪,用全身的触觉去把玩宛如珍珠的气泡,去感受生命引发的洋流。

然后,慢慢地,越沉越低,越沉越快,率先被夺走的是光明,然后是声音,最后是一切感觉,到达无边无际的纯粹黑暗中。

但既然是纯粹黑暗,距离感完全被剥夺,为什么还会觉得是无边无际?

这是意识的深处,灵魂的空间——她们在此处相逢。

“我的小白兔,告诉我那个‘哥哥’是怎么回事?”

两个洁白的人影,成为黑暗的中心,她们触摸彼此的灵魂,相互**,完全信任,毫无保留。

面对雅尼拉斯戏谑的质问,凡尼的声音显得很低沉,她失去了曾经的勇敢吗?她说:

“因为我很害怕。”

这不是凡尼第一次独自旅行,但跟上一次相比,那次离家出走时世界和平,钱袋满满,她能走在人间,而且只不过花了一周就捉住了一头可怜的血精灵作为她的向导;而这一次烽火弥天,身无分文,脚下是魔之大陆诺森德,更糟糕的是,现在少女的背上有了前所未有的负担,却失去了与她分担的人。

雅尼拉斯开始悲伤,她无法给少女足够的勇气,甚至连她自己也没有。

“不过,他可能不是你哥哥哦。那婴儿的父亲是谁……”

雅尼拉斯怀孕的时候,正是夜空自杀前后,她跟本不知道凡尼的祖先是否有夜空的血统。那时,她为了说服耐奥祖别杀她的儿子,而是偷偷送到洛丹伦大陆,花了多大的代价呢?

唉……为什么爱情能让人毫不犹豫地去伤害别人呢?为什么爱情能让人毫不犹豫地去接受伤害呢?她一想到这里,忽然好奇起来:

“凡尼,你喜欢阿拉霍什么地方?”

“这个……”她说不出了。

“如果只是少女的初恋情怀,你还是再谨慎想一想,可能忘记他会比较好……”从各种意义上说,负担总是越少越好的,尤其当那负担凭空生于想象时。但是凡尼一听,马上摇头,脸都涨红了:

“喜欢……我喜欢他平时一本正经的样子,嘴上很硬但其实对我很温柔的样子,说要保护我时坚强的样子……还有,保护不了我时,绝望的样子……”

雅尼拉斯怔住了。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被轻易说服了。绝望的样子,在那最后的光景里,他驾火而来,将她烧成灰烬的时候,她也仿佛看见过。多么温柔、多么沉痛、多么诚实,她就像看着他的心溅出血花,不禁动容。为了凡尼阿拉霍具体做过点什么,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一件事,为了脱出铁牢堡,为了去见凡尼,他把象征生命的魔力毫无保留地给了她。

原来爱情还能让人毫不犹豫地去伤害自己。

她决定不谈论这个话题了,这个话题只会让她伤心:“好吧好吧,别一副要哭的样子,我相信你真心爱他的……话说回来,你真的要教那个天目吗?”

“诶~雅尼拉斯好狡猾,明明是你说要教他的!”

“是吗……?那也没办法啊,修玛的徒弟要是这样的废物,连我这个跟修玛战斗过的人也会面上无光。只是,你不怕到最后……”

凡尼淡然一笑,说:“我不怕。到最后,他一定不会要杀我的,就算要杀也不必他动手了。”

“也是。在那之前,有很多事情足够他思考的了,”雅尼拉斯很不舍得她,紧紧地拥抱她,“例如正义、时间、人生,还有世界……”

就在这时,一声惊叫刺穿了层层黑暗,直抵灵魂的深渊!原本把狂风剑插在地上,依靠剑身坐着的凡尼一下跳起,拔出巨剑,冲向崖边。

这一带的丘陵都像倒置的酒杯,在接近山顶的位置突然收窄,到了山顶却是一片与山脚等大的平台。从来就没人会特意爬上山巅的平台,因为山势极难攀援,因为这里什么都没有。但凡尼和天目却来了,连天目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来,他们就在平台之上,在寒冷之中,在云雾深处,又像处于放满了城堡的迷离棋盘上。[作者按:城堡即“车”。]

现在,凡尼站在平台边缘,看着天目不断下坠,行刑剑化为雾气中的一点闪光。

他是怎么掉下去的呢?她不知道。

为什么不救他呢?因为她救不了。

古祭坛一战,阿拉霍使不出风翼术,因为有风之至宝狂风剑的压制;如今凡尼手执狂风剑却无法唤起一点气旋,减缓他的下坠。

是什么?云雾中到底存在着什么,竟然打破了狂风剑对风的绝对支配?!

在一刹那间。

他的意识从云端坠落,好像有一只手从他的喉咙**,贯穿他的食道,把他的内脏一个一个扯出来,抛到空中。

“啪!”

意识与**结合时的痛楚让天目猛然觉醒,挥之不去的眩晕感、作呕感令他全身发冷、满头大汗。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坐了起来,然后模糊的视线告诉他,这是一间朴素的木屋,只有一个小小的圆窗,光就是从那里照进来。他感到这一切都似曾相识,他在军营中的房间也是同样的朴素。[作者按:杂兵是不会有自己的房间的。]于是,他迫不及待地四下打量起来。

深褐色的粗麻布床单,军营的标准颜色;东歪西倒的矮板凳,饭前演武的道具;漏水的木桶,利落洗漱的代名词;墙上的长挂钩,悬挂着一个战士的所有行头和这些装备代表的意志;巨大的胸部,象征着发育和爱情……等等,巨、巨大的胸部?!

天目惨叫一声,眼冒金星,又重重跌回床上。

房间里比较昏暗,他一直没注意到还有另一个人,或者说一只妖怪。那妖怪有着始祖鸟的脚和手,手臂和体侧之间还连着艳丽的红色羽翼,现在,鹰身女妖正摇动着硕大的**向天目逼过去,口中发出又甜又腻的声音问:“你醒了~?”

天目努力地把目光固定在她那张美艳的脸上,一眼都不看她的**,他从来就不明白为什么鹰身妖怪会有一副与人类无异的躯体,不明白为什么鹰身妖怪都不喜欢穿衣服,更不明白为什么它们会出现在这种地方。他结结巴巴地回答:“我、我醒了……”

“太好了~”鹰身女妖除了四肢是鸟,其余部分基本与人无异,她几乎把她人类的部分紧贴到天目脸上,“我一直等着你醒来,你虽然受了点伤,但总的来说还是个健壮的男人。你知道的,我最喜欢比自己强壮的雄性~~”

天目毛骨悚然,手足无措。就在这时,房外传来了一把听着就让人联想到大便的声音:

“婊子,你那发臭的菊花都被我操爆了,怎么我从来没听你说过喜欢我?”

进来的是一团巨大的肉,一下子塞了半个房间。他身上披着破烂的兽皮,身体像巨大的洋梨一样不结实,口中淌着口水,一对如野猪般的弯曲尖牙从下颚两旁伸出来,耳朵一大一小。最奇特的是他的胸膛还长出了第三条手臂。

“你太丑,也太臭了。”鹰身女妖刻薄地指出。他确实很臭,那味道就像发酵的尿。天目记得修玛告诉过他,这种生物被称为三臂巨怪。巨怪往地板上一坐,朝他恶狠狠地恐吓:“人类的男人,虽然首领说你不是坏人,但如果你想抢我的……呃……我的……那我就要跟你决斗!”

女妖给他一爪子,但他全无反应。

天目反而鼓起了勇气:“我对她没兴趣,但很欣赏决斗这个主意。”

巨怪睁大了眼睛,然后哈哈大笑:“对一个战士来说,当然是好主意!!”

这时又传来了第三个声音:“走开,阿莱斯,你挡住了门!”

名叫阿莱斯的三臂巨怪,挪了挪臀部,转过头去——女妖趁机又向天目猛抛媚眼——他埋怨道:“斯莱阿,你再敢用脚踢我,我就把你的头塞到马桶里!”

一个矮人钻了进来,怀中抱住一条跟他一样大的棕黄色猎犬,正轻蔑地嘲讽阿莱斯:“你不会的那样做的。拿着,你的烂手镯,骨头找到的。”骨头似乎就是那条猎犬。

“噢,沾在上面的是什么,臭死了,有点像……屎?”

“感激那个马桶吧,别再打算把我的头,或者别的宝物扔给它了。噢!你这笨狗,别!你的口水!!别舔——”

斯莱阿把骨头抛开,它身形一闪就消失了。天目看得目瞪口呆。

“你们都给我滚出去,他是病人,需要安静。”一个披着白大褂的中年人出现在门口,他的声音有点虚弱,大概是他的左手裹在石膏里吊在胸前的原因吧?让天目惊喜万分的是,那是一名人类,如假包换的人类!

鹰身女妖、三臂巨怪和矮人居然都毫无异议的退了出去,女妖关门前还故意风骚地扭着**。天目假装看不见,转向白袍男人。断了左手的男人一脸颓气,率先开口,说:“这里是‘风眼’,属于一个小小的佣兵团,我叫拉万,是这里的医生,山矮人是斯莱阿,巨怪是阿莱斯,鸟妖是琴琪。昨天我们首领救你回来,现在你的同伴正跟首领在山上。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作者按:好吧,其实我不知道琴琪的nta是knky……]

“骨头,那条狗,是‘闪现犬’吗?”天目一时之间只想到这个问题。

医生说:“年纪轻轻,眼光不错。”

闪现犬是稀有的中型魔法兽,天生就懂得魔法师必须修习数年的传送术,只不过这个术只能作用于它本身,而且传送的落点就连它自己也不得而知。

天目又问,他确实应该问的:“这个兵团还有别的人类吗?你们跟……呃……怪物在一起?”

拉万拉过小板凳,重重地坐在上面:“唉,你以为我很愿意跟它们一起吗,我只是没地方可以去,堂堂一个医生现在只能配配调味料……对的,只有一个人类,只有我一个……”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爽朗的少女喊声:“天目!快出来哦~!天亮啦~~”

是凡尼。

天目一阵恍惚。凡尼是自己的妹妹、同伴,确凿无疑,但,为什么自己好像有那么一瞬间,想要杀她?他还来不及细心思考,身体已经从床上爬起来,拉万没好气地说:“去吧去吧,反正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伤——只要伤没什么大不了,人们总是嫌医生晦气的——去吧,出门转左。他们回来了!”

他对拉万体贴的讽刺报以微笑,终究还是走出门去。往左走只有一道往上的楼梯,一踏上梯顶,沉甸甸的云气扑面而来,有点湿,有点闷,吸入肺中有种说不出的暖意。一时之间,眼前的景色让他懵了,搞不清楚身在何处。云雾意味着天空,但那高耸的桅杆、破旧的巨帆和锈迹斑斑的铁锚却是身处船舰甲板的证据,既然有船,那么大海呢?

不过他已经没有多余的注意力可以分散了,在他视野尽头那一片长满嫩绿青草的陆地上,站着一人一马。马是白马,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色,骨格匀称,虽然略显消瘦,但目光纯和,自有另一种脱俗的神骏;人也是美人,白袍加身,俏脸如粉,嘴唇边的笑容明朗到没有一丝阴霾。天目又恍惚了,傻傻地看着凡尼走近,双唇嚅动。

“天目,这位是你的救命恩人喔~快来打个招呼吧!”凡尼完全不问他的伤势,搂住白马的脖子,温柔地扫它背上长得及地的鬃毛。天目也料到这匹马不同一般,连忙行军礼:“鄙人是天目·布宜诺斯艾利斯,白银之手骑士团的中位骑士,承蒙阁下搭救,感激不尽!”

白马的青眼内水光一闪,把头别开了:“我是斯特洛姆……”它语气生硬,冷淡到极点,“我还有事忙,你们两位自便吧。”说完,长嘶一声,敏捷地闪进船舱之中。

天目碰了个软钉子,十分没趣,凡尼拍拍他的背脊算是安慰,天目又高兴起来:“这个兵团是什么来头呢?全部成员都有趣得不得了,首领也很酷!……不过他们为什么会凑在一起组成佣兵团呢?”

“那有什么特别,我们人类的佣兵团中也有各种各样的人?”

“那也是。可是我听老兵谈论过,鸟妖、矮人和闪现犬都喜欢与同类群居,三臂巨怪却是最固执的独行侠。”

“嗯嗯~”

“所以,他们会加入兵团真的很反常啊。还有……”

“最奇怪的事就近在眼前吧!”凡尼伸出右手食指,堂堂正正地点向天目鼻尖,气氛顿时一沉,“你到底为什么会从山顶掉下去啊?!”

“啊、啊……啊!那个啊……”天目也严肃起来了,低下头去,甚至露出了一丝泄气的神情,“那是因为我很累,按你教的方法练剑之后,每次碰到师父的剑,力气都会不停被吸走。那天应该是太拼命了……我、我看来真的控制不了这把剑,所以当年师父才没教我剑术的。”

这世上有无数的天才,他们惊才绝艳,傲视人间;但只有天才中的天才,才懂得把视线投向更高远的方向,也正因此他们反而谦卑得不那么像天才了。

“小笨蛋,抬起头来。”仿佛忽然换了个人,凡尼的声音温柔到悲伤,天目情不自禁地抬头,注视着她。

“再抬高一点,你看到什么?”

再高一点?

“是……是云雾。”

“云雾之上呢?”

啊,他明白了,是天空。像水一样柔和、像钢一般坚定的——天空!

“勇气不喜欢低着头的人,所以,抬起头吧,看向远方。”

明明他还没看见想象中那种明亮的蓝色,就算看见了,明明那只是一片天空而已,为什么会让他觉得身心舒爽,又充满了斗志?

明明只是天空而已。

气氛又恢复正常了。

就在他热泪盈眶地出神之际,凡尼嘟起嘴叫他:“喂,别发呆啦~我带你去个好地方玩。”

原来,他们身处的地方是一个小小的谷地,植被鲜绿,气温宜人,与他跌落山崖之前的丘陵上那寒郁的青色风景截然不同。原因就在于这里的温泉,大大小小、星罗棋布的水泊,全都不停蒸腾着白气,形成棉花一般厚实的云雾,把整片林谷遮掩在虚实之中,宛如仙境。

凡尼所说的好地方,就是离大船不远的一个温泉。

“要好好泡哦,我去给你找点吃的。”

凡尼丢下这句话后轻快地往船的方向跑去,天目认真地脱下衣服,叠好,然后舒舒服服地享受起热水烫身的快感。他一边泡一边想,想到高兴的事就笑,想到难过的事就皱起眉头,然后,他什么都不想,除了凡尼要带给他的食物。他确实饿了,不吃饭又不觉得饿的人,不是为了爱就是为了愁,天目两者皆非,此刻他越放松精神就越觉得饿。到最后,他还是忍不住自言自语:

“凡尼说带我来玩,可是这温泉又有什么好玩。”

放眼四顾,一切景物都遮遮掩掩,远近的感觉被压缩到极致,那艘夹在两山之间的船,船头位置“Aphora”的标记就像在眼前般清晰可见。天目想起来,“艾浮拉号”是洛丹伦北海水军的驱逐舰,一百人编制的高速战船,五年前才投入使用,为什么出现在这里?而且船身满是破损焦黑,显然已经饱经战火了,水军什么时候打过这种规模的大仗呢?

他把饥饿抛诸脑后,再仔细地看四面的环境,但见绿烟如缈,白雾如波,任他如何用力,都看不到谷地的出口。姑且不论是如何搬运的,能让这艘船通行的路至少必定不小,再大的雾也遮不住,但他就偏偏看不见这样的路。如果不是从陆路搬过来的,这里离海洋也很远了,那么……

“咦?”

远远飘来的肉香钻进他的鼻子,让胃袋剧烈地抽搐!

天目慌忙擦干身子,穿戴整齐,正要往凡尼迎过去,谁知裤脚一紧,一道大力几乎把他掀个四脚朝天。这时,从一片翠色中才传来凡尼的呼唤:“狗狗,你别跑啦~~”

原来蹭天目裤管撒娇的是棕黄色的闪现犬骨头,刚才冷不防现身叼走了凡尼的饭篮。天目看到骨头也很高兴,把一块不新鲜的肉排分给它,用完餐还陪它玩了好一阵抛球游戏。二人一狗嘻嘻闹闹,天目觉得身体的伤已经全好了。

艾浮拉号船舱,会议室。

斯特洛姆语气平淡,却带着自信的确凿,仿佛根本不在乎他人的回应,他问:“刚才说的,大家都明白了吗?”

没人开口。

隔了半天,琴琪突然发出压抑的喘息,原来阿莱斯正在捏她的**。斯特洛姆不动声息瞪了巨怪一眼,他的动作马上停了。不过,正是这一声叹息,好像简洁有力的开场白,斯莱阿终于出声了:

“老大,我一直很相信你,这里每一个人都像我一样信任你,因为我们的命都是你救的。”

“直入主题,我们的谈话不必兜圈。”白马尖锐地指出。而山矮人斯莱阿果然爽快地说:“我认为根本不应该去救安安!我们每个人都深有体会,人类没给我们任何机会,他们根本不愿意看见我们生存,按常理,安安在成为俘虏那一刻就应该死了!”

阿莱斯收起不安分的手,插嘴道:“但她还活着。”

琴琪说:“是老大的寻风术探听回来的。”

“所以!”斯莱阿胡子翘起,愤怒的声音压倒一切,“她活着根本就是个陷阱,去救她就是往坑里跳!不过——我说‘不过’,阿莱斯!你闭嘴——不过,我会去,我他妈会去救她的,就像你当年冒险救我一样!只要老大你把计策里关于那小子的部分删掉就行了!”

“我也觉得就算老大为他做再多的事,他也不会对你有意思呢。”琴琪满脸媚笑。

斯莱阿接着争论:“那两个人类,哼?我不明白老大你留着他们干嘛,他们只会碍手碍脚!搞不好还会往我们背上插几刀!”

一直静静听着的斯特洛姆迎着对面的怒气,悠然解释:“那个少女手中的巨剑,你们都看到吧?那是狂风剑,她答应事成之后把剑给我。”

“她是人类,你不会相信她的!”三人听到“狂风剑”几个字都愣了一愣,但斯莱阿马上反应过来,“杀了他们后,剑照样是你的。”

此言一出,青眼马上变成冰蓝色,可斯特洛姆的语气还是没变,他平静地说:“她是人类,但也是我几百年前的老朋友,我相信她;就像我相信拉万一样。”

一直没开口的拉万努了努嘴,也不知道是感激还是不屑。其他团员则更为疑惑,琴琪歪着头:“老大你是在说,那女孩就是拉比安露丝?”

这次斯特洛姆不置可否,目光又回到斯莱阿身上。

“既然有‘冰雪战神’在,我没理由不去打必胜的仗。”矮人点头了。

“那少年变得更强壮之后,可不可以让我尝尝他的滋味?”鸟妖显得很愉快。

“好……好吧,既然琴琪这样说。”三臂巨怪阿莱斯也酸溜溜地赞成了。

斯特洛姆似乎很满意,眼内的冰雪融化了,他朗声宣布:“你们都去准备一下,记住,就在今晚,狂风又要吹起来了!”

在那一天的中午,天目推开了医务室的门,拉万就坐在舷窗边。

这间医务室的空气中没有药味,如果闭上眼睛,简直就要以为这是厨房,因为从拉万手中石钵里散发的调味料气味实在太诱人了。

他用单手吃力地研磨着,不知道已经磨了多久,也不知道还要磨多久。他没有朋友,没有目标,没有生存意义,他只能在属于自己的这最后空间里,做最力所能及的事。他心中还有没有希望呢?他还有没有等待下去的勇气呢?

天目走进来了,他看了他一眼,一眼而已。

天目再次恭谨地向医生道谢:“拉万先生,全靠你的照料,我的伤才会好得这么快,真的十分感谢你。”

拉万头也不回,打发道:“你没受什么伤,只是太疲劳而已。我没有医治过你,照料你的是琴琪,所以你不必谢我。”

天目还是没放弃,微笑说:“至少你做的肉饼很美味啊!”

拉万这才停了手,露出难得的笑容,不过他背着朦胧的日光,天目眼中的他简直是一只抽搐的屎壳郎:“好吧,我不赶你走,你想说什么就快说。”

“请原谅我的冒昧,我想知道这个兵团是怎么组建起来的?”

“你到底想问什么?”

“也就是……”天目摸摸后脑勺,“我想知道这些成员的来历……”

“你问这些做什么!”拉万忽然紧张起来,五官一紧,皱得像白菜干。天目却尴尬起来,脸上有点烧,但他没有犹豫,马上回答:“因为我想跟你们做朋友,所以想要了解多一点……”

“他们不会跟你做朋友的!”拉万粗暴地挥舞了一下手中的石杵,然后忽然叹了口气,眉毛塌了下去。

“他们讨厌人类,讨厌到死了。”他一边说,一边把手中的活搁在一旁,好像已经没有力气继续磨了,“他们以前是干什么的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兴趣知道。他们全是首领先后救回来的,在那之前他们都走投无路,被人类逼入绝境。”

“不过,人们为什么要追杀他们?无缘无故的……”

“别反驳我,小子!”拉万再一次打断了话柄,他已经不耐烦了,“你记住吧,我们生存的时代并不认为毫无缘故地向鸟妖和巨怪发动攻击是错误的,它们袭击人类的案例多得就像空气中的灰尘,只有在这些怪物出手前消灭它们才是最保险的。”

“我绝对不会攻击无辜的生命,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什么!”

拉万似乎被眼前自命清高的少年惹怒,重重哼了一声。

天目没理会他,继续问:“那你呢?你是医生,应该很受人尊敬的,又为什么会呆在这里?”

“审问结束了,我不想告诉你。总之他们不会接受你,就正如他们没有接受我一样。”说到这里,拉万又叹了一口气,最后说,“别装了,小子。你说你不会攻击无辜的生命,听我说,总有一天你会的。你如果真的想要他们成为你的朋友,就不会来探我的口风,而是直接去找他们了。你的心其实早就在戒备他们了,或多或少……”

他又用那医生的手伸向醉人的香料。

在艾浮拉号的另一边,那间又脏又乱却名副其实的厨房里,山矮人斯莱阿正蹲在一篮大白菜前,似乎在摘除看上去不那么新鲜的部分。他似乎对白菜很满意,丢弃出来的菜叶少之又少,不过他仍然细心地检查着,连力都不敢多用一分,就像在保养他那家传之宝的黑珍珠。

他一直很专心,四周一直很安静,安静得像一座坟场。

就在这时!

斯莱阿一跃而起,在厨房门被推开之前,已调整出最自然的姿势,露出最自然的表情。

“斯莱阿,你也来偷吃的啊?”阿莱斯掏着鼻孔,从狭小的门中钻进来。斯莱阿看到是他,暗暗松了口气,压低声音喝:“笨蛋,面包在那里,拿了快滚。”

“哦,你不是来偷吃的,你在这里做什么?”阿莱斯不但没走,反而伸长脖子想看斯莱阿用背脊挡住的东西。

“臭死了,白痴!我让你看,离我远点。”矮人左盼右顾着装腔作势一番,终于把那篮白菜亮了出来,“我在给这个下药,等下晚饭时放倒那两个娃!”

阿莱斯好像大大吃了一惊,插在鼻孔里的手指都忘了转动,隔了半天才瓮声瓮气地问:“但是……但是老大会生气的,要罚我们都没饭吃。”

斯莱阿啐了一口,说:“别看老大平时满嘴仁义,该认真的时候他还是挺心狠手辣的。你刚才看不出么,他想要狂风剑想得要命,鬼才会骂我们!而且啊……”他忽然满怀期待地笑了,“那小子的剑可是白金铸的,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的!喂,伙计,这件事别说出去,真的成功了,最多把那女的留给你,你玩琴琪也玩腻了吧?”

“可是老大说那女的很厉害呢。”

“动动你的脑吧,肥猪!你看她那娇滴滴水嫩嫩的样子,在床上我不知道,但真动手能厉害到哪里去;就算是魔法师,这么轻的年纪也没多少作为,老大在吓我们而已!”

“哦噢噢~!”阿莱斯也眉飞色舞起来,怪叫道:“有道理!”

“是吧是吧,有道理吧?”斯莱阿坏笑起来。

说着,这两团蠕动着的阴谋,心照不宣地往外面走去。

场景切换回天目养伤的房间。

这里仍然安静、简朴,可是这里的人却不再安宁了。

房门猛然被撞开,凡尼的脸兴奋得红扑扑,高兴到眼睛眯成一条线,她开心地对天目说:“天目天目,好好玩哦!刚才我教了琴琪护肤的秘诀,她就带我到云里面玩‘大风车’,还给我一根羽毛~好漂亮喔,你看……诶?你在做什么?”

天目背对着她,把所有细软整齐地摆在床上清点,然后往那硕大的背囊里塞,一听见凡尼进来,一个箭步冲过去捂住她的嘴,并迅速而安静地关上门。

“我在收拾行李,我们要马上逃!”他看见凡尼迷惑的目光了,接着解释,“刚才骨头可能饿了,拉我到厨房去,我听到了……我偷听到,他们要在晚饭里下药害我们!”说着,他松开了按在凡尼嘴唇上的手,转身忙碌起来。

“……胡说……”凡尼无法相信,或者她不是不能接受这个现实,而是她根本不明白这个现实的含义。不过也没时间让她多说什么,天目把背囊往背上一挂,拉过她的手,就冲了出去。

他们走得很快,当有人被脚步声惊动,往走道探头探脑时,他们已经登上了甲板。

眼前是艾浮拉号的这一边,云气弥漫的青绿谷地,看不见明显的路;背后是艾浮拉号的那一边,乱石参差,残草如墨,居然有一条窄窄的小径,不知通向何方。

天目花了一眨眼的功夫思考,眨第二次眼时,他们已经在那小径上展开了逃亡。

他们离开时只不过是下午茶的时间,但当天目再一抬头,竟发现了日夜的交界,橘色和紫罗兰色正割据着天空。他很奇怪,难道他们真的不停地跑了那么久?还是冬天的夜晚来得特别早,所以产生了错觉呢?他一点都不累,他认为自己至少还可以跑十里路,但渐渐,他也觉得奇怪,为什么自己的体力会如此充沛?

天目早就知道,每个人体内的潜能都是恐怖的,但他偏偏不了解“恐惧”正是激发这种潜能的最有效手段之一,自然更不可能发现他心底已悄无声息生成了庞大的恐惧。恐惧就像一座迷宫,把人深深困在里面;但正因为像迷宫,所以也会有逃出来、克服恐惧的诀窍。

天目忽然失去了重心,慌忙用手撑地才不至于跌倒。

而凡尼已经跌倒了。她脸上布满汗珠,脸色简直可以反过来把晚霞染红,气喘吁吁,手背却是苍白的。她短促地吐气,只有这样才能说出话来:

“哈……哈……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么跑,他们早就追不上来了——她本来是要这样问的。

天目一停下来,呼吸也变得急促,他看着凡尼可怜的样子,说:“对不起……呼,我怕他们追上来,他们人多……你没事吧?”

“没……没事……”凡尼搓着胸口,慢慢缓过气了。

如果天目头脑再清楚一点,他是会想到的,凡尼实力比他强得多,跑这段路也应该比他轻松;但他到底没有想到那种地步,他混乱的脑子里正塞满了自责和后悔。

“我真是笨蛋……怎么会想到要跟那些家伙做朋友?!”

凡尼看着他,眼睛里跳跃着忽明忽暗的光,就正如她此刻心中的希望之火。

“他们连骨头都是坏的,可是我只是因为被他们救了,就一厢情愿认为他们心地善良,可能他们一辈子就只做过这么一件好事……我真是笨蛋,根本搞不清状况,差点还连累你……”

凡尼没爬起来,就用膝盖一分一分挪到他身边,轻声安慰他:“这不是你的错啊。”

这不是他的错,当然不是。但既然他的心温柔到要那为尚未酿成的错误自责,那又何必打断他的反省?

他的心,由他负责,凡尼决定一句话都不说,一股陈旧的温柔从心间漾起。

而天目的脑中,拉万那些话正发挥着摄魂的魔力:

——别装了,小子。你说你不会攻击无辜的生命,听我说,总有一天你会的。

那些非人的生物都是邪恶的吗?

——他们都是走投无路,被人类逼入绝境。

他们如果不是邪恶的,人类是不会攻击他们的。

——你的心其实早就在戒备他们了,或多或少。

我讨厌他们。

——他们讨厌人类,讨厌到死了。

他们也不喜欢我。

那么……我又何必……

有些小孩子,在未长**的时候偶尔被青菜哽住,往后一生都再不愿意吃菜;人只要被骗一次,就再也不愿意去相信了。

凡尼一直注视着天目的表情,连最微小的动作都没放过。她看见他脸上由痛苦变成自责,由自责转为悲伤,最后从悲伤回复刚毅,甚至有点冷酷。她咬咬牙,把“魅惑”的精神禁制在允许的限度里放松了一点点。

在天目不会杀她的限度内。

天目马上就回想起了一些事,然后注意到更多的细节。

用心体会吧,凡尼胸膛萦绕着暖意,他一定会理解的。

他的眼睛恢复了明亮,继而湿润起来,身体里面喷发的热流和冲动让他再度站起,站得笔直。

天还没黑,心中的火还没熄灭,但愿光明常在,但愿希望长存!

“凡尼,你在这里等我,我……我要回去!我一定要回去!”

艾浮拉号大甲板。

“老大,他们跑了,计划中止吧?”斯莱阿用力扎紧皮靴的绑带,不忘讥讽一下一言不发、一动不动的斯特洛姆。不过,斯特洛姆平常总是一言不发、一动不动的,这样子并不代表他的震惊或者失措。对于“重要事情”以外的一切,他总是很懒惰。

他的声音仍旧很沉稳,语气就跟他过去的主人一样使人信服,让人安心。

“我答应过那个女孩,我从不失信。”

斯莱阿赞赏一笑,骨头扑在他背上,抓紧他的牛皮背心,又去舔他的脸。阿莱斯左手扛着一个人粗的巨棍,右手和中间的手揽着琴琪走进来,张口就骂:“拉万那胆小鬼,躲在房间里面不出来哟!”

斯特洛姆也不介意,淡淡地说:“人总是害怕着失去什么的,别勉强他了。时间差不多了,这次人类会分成三路,一路从正面的大路攻来,另外两支则会翻越山岭发动奇袭……”

琴琪娇笑说:“他们根本不知道一举一动都被老大掌握住了!”

“……我的寻风术也不是万能的,谢谢你……说回正经的,斯莱阿,山峰拜托你了。”

“我,和我的骨头!”山矮人分辩。

“阿莱斯,你照旧守住大路,这次可会轻松不少了。”

“好!”

“琴琪,控制天空,你知道我要你盯住什么的。”

“你不说,我也会留意的~”鸟妖说着狠狠地戳巨怪伸向她**的第三只手。

“你们都知道作战目的,为了救出安安!”斯特洛姆格外严肃,“为了达成目的,我们会失去一切,大部分物资、这个容身之所、甚至生命。但别忘记,半年之前,我们也是一无所有……”

“好麻烦哦,老大你说简单点不行吗?只要把那些人类都打飞就行了吧?”阿莱斯怪叫。斯特洛姆苦笑一声,最后嘱咐:“你们去吧,小心一点。至于我……”

“‘我与你们同在’——陈腔滥调!”斯莱阿会心地笑着接上下半句,转身就走!

斯特洛姆眼神温润地目送亲密的同伴们一一离去,然后合上眼睛,凝神入定:

“出入冥无,游宴十方,五云浮盖,招神摄风——咒!”

广阔磅礴的云气随风起舞,化为层层障壁。他是首领,也是所有同伴心中体外最坚实的盾!

斯莱阿细心地检查着每一个陷阱,拉紧每一条绳索,扶正每一根尖刺,加强每一处伪装。

他的心情很复杂,既兴奋又紧张。上一次、上上一次……从佣兵团在谷地驻扎那日起,人类的每一次冲锋都是从大路发起的——无他,因为这个谷地只有一条路——而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山上摆弄着他的陷阱,只要一拿起铁铲挖掘,他就仿佛回到了从前在矿脉中徜徉的日子。

矮人喜欢珠宝和黄金,他们探索大地,在矿脉上建造雄伟的地下城。为了找寻更巨大的财富,二十年前,他成了人族联盟探索队的一员,追随山丘之王穆拉丁来到诺森德;十八年前,某村落的居民为阻止他们勘探当地的铜矿而对探索队发动了偷袭,他与本队失散;十七年又六个月前,斯特洛姆现身救出被村民围攻的他,接纳他为佣兵团的同伴,直到现在。

从那时起,他就习惯了与人类战斗,也习惯了蔑视人类。

骨头忽然竖起双耳,盯着那边山头,发出一声警觉的低吠。斯莱阿抚摸着它背上的毛,安抚这条与他最亲密的猎犬。说起来,遇到骨头已经有五个年头了,到现在他都搞不清楚人类肆意猎杀这种稀有犬类的动机,当年整个族群中他拼了命就只救下这一条。

骨头与他是最好的朋友,在后来的战斗中相互救援的次数多得数不清。

“全靠你把天目引来厨房,我和三臂肥猪的戏才没白演。熬过今晚之后我一定做你最喜欢的南瓜馅饼!”

人类来了,翻越山岭固然要付出巨大代价,但这也正好说明了他们对此战的决心。

他不发出声音地在森林中穿行,不时对骨头下达几个指令,还时刻注意着不要让过于有神的目光暴露自己的位置。

他听到脚步声了,很轻,很整齐。

他看到比墨还要黑的身影了,一个,又一个。

漫山遍野的陷阱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呢?他咬紧嘴唇,手心出汗。

就在这时——

他远远瞥见,守在大路中央的三臂巨怪阿莱斯往另一边山上发了疯一样奔驰!他简直不敢相信!

发生了什么事?他为什么离开自己的岗位?最大的问题是……他避得开自己布下的陷阱吗?

他向骨头使个眼色,让它全权操控这边的机关,自己则几乎是滚着赶到了大路上。刚刚站定,路的那一头就出现了异象。

仿若天神降下的幻想,一片摇曳的青竹如封似闭,沙沙的涛声连心情都沾湿了,好似又听到小时候母亲哼唱的童谣。在这片潮湿的绿意中间,走出一位世外的山人,身材粗壮,神气闲适,墨绿的棉袄,墨绿的布鞋,墨绿的竹笠,右手扶着搭在肩上的长棍,棍端还吊了个玄色的葫芦。

“好像……碰上了不得了的角色啊!”斯莱阿喃喃自语,冷不防心脏一阵绞痛!

身体里面的东西就好像烂毛巾被拧碎了,连撕裂声都隐约可闻。

他还来不及哼一声,眼神发僵,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阿莱斯奔往山上,是因为他看见琴琪坠落在那个地方——他总是留着一只眼睛观察天上的动静。

他就往那个地点笔直跑过去,没有踩中一个陷阱,简直就是奇迹。

黑暗中传来琴琪的喘息,急而短,细得就像针。阿莱斯在黑暗中摸索,终于把她紧紧抱在怀中。

他爱她很多年了。十年前,他的部落被人类完全剿灭,人类的伤亡十倍于他们,但到底在漫长的战斗中,被那唯一一台攻城弩蚕食干净。他流浪到荒野,听到鸟妖们的歌声,只是恳求了一下就过上了被女人环绕的“幸福”日子。就在那时候,他发现有一名鸟妖唱得最好听,等到他在歌声中回过神来,才发现心中已经满满是她的影子。他不知道如何形容那时的生活,捕食、唱歌、睡觉,不断循环,什么都不需要思考。因此当人类弓箭的目标终于锁定在这群鸟妖身上时,他百思不得其解。

为什么人类说她们的歌声是迷途之歌呢?对于一个喜欢唱歌的种族来说,她们要是不唱歌还能怎么办呢?为什么人类听了这些歌会迷失方向呢?为什么为了不迷路就要杀光这些鸟妖呢?

他抱着中箭的琴琪跳下悬崖时,耳边回响着所有鸟妖生命的绝响。

已经十年了,斯特洛姆收留他们之后,整整过了十年。他和琴琪不是做过多少次爱,但她从没说过爱他,她心中始终还留着当年的阴影。

“如果你再强壮一点,我的家人就或者救不会……”她有时会忍不住这样说。

但阿莱斯到底不够强壮,他救不了所有人,他只救了她,最重要的她。

现在,他的声音哽咽到几乎听不清:“你……你没、没事吧?你……回答我……”

没有回答,从琴琪嘴里吐出来的只有血!

“求求你……你说一次吧……”

他哭了,十年之后,他终于再次拗哭!

“说一次喜欢我、爱我……我就死都甘心了……!”

大山鸣动。远处的人类部队吓得一时不敢前进,当他们终于开始包围过来时,陷阱、机关一个都没有发动,好像都怕了,傻了,死了!

“啊啊啊啊啊!!!”

三臂巨怪释放出最原始的悲伤,向人群猛扑过去!但只扑到一半,他的口中也喷出了鲜血,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像玻璃碎成尘埃般失去了坚持的勇气。

有人向他扑过来,手中挥舞着砍刀。他避不开,以往斯特洛姆为他们筑起的牢不可破的狂风护身波此刻也竟荡然无存。

为什么会这样?他们失败了吗?

他们失败了吗?

斯特洛姆从来没试过如此狼狈,即使在四百年前血火大战的最后关头,他的风度依然跟他的实力一样完美。但,现在他不行了,他四蹄发软,摇摇欲坠,全身的力气都用来压制体内猛然升腾、宛如地狱烈火一般的绞痛。

确实好痛!痛到他长长的银色鬃毛都失去了光泽,那双湖蓝色的青眼也快要干涸了。偏偏在这种时候,他面前还有一个敌人!偏偏他已没有力气再度张开那连天上流星都挡得下来的护身波了。

“是你……?”

左手吊在胸前的拉万单手举着巨大的柴刀,似乎觉得斯特洛姆还能说话意味着莫大的恐怖,竟然战战兢兢斩不下去。

“那些调味料中下了极微量的毒吧?”白马的声音居然稳定下来,这令拉万再吃一惊,不由自主就回答了:“是……是我!你认命吧!”说完作势朝斯特洛姆的脖子斩去,却在离那搏动的血脉还有几寸时猝然收招——他忽然想起还有话说。

“你不问我为什么吗?”

斯特洛姆这才睁开眼,用怜悯的眼神扫视眼前男人的全身。然后,他一字一顿地说:

“我不必问。你是人类,所以你背叛,就好像你当年背叛了养育你的村落,把同样的毒下在井水里面一样……‘黑药师’。”

“那是因为……那是因为!”拉万盛满怒火的胸膛一下子炸裂,柴刀“咚”地劈在地板上,震得他虎口生痛。“因为他们都看不起我,从来没把我当做人,而你们……你们却从来不把我当做狗!”

多么悲伤的话语。

那是什么样的回忆?就像一场从胚胎时期就一直做着的噩梦。他的父母都是医师,从小就严格地教导他医术,可是他却只把兴趣的钱币秘密地交到游方毒典商人的手中。及至成年,老医师相继去世,人们却慢慢放弃了这个不懂治病的医生。不,如果放弃那还好一点,那是“唾弃”!付出劳动才能生存,这是村子的法则,可拉万只有药,救不了人的药。于是他被当成一条狗,身上挨了无数白眼和拳头,然后被踢出了村子。

那时起,他就接受了自己是条狗的事实。但在佣兵团里,他连条狗都不如,因为大家都会去跟骨头玩,他却只能待在冰冷、寂寞的医务室,对自己的影子挥舞拳头。没人打扰他,没人理他,讲话时必须用喊哑嗓门的音量才能换回匆匆一瞥。

我愿意做一条狗,只要你们跟我嬉戏。

他孤独到发狂,也仇恨到发狂了。

所以他要杀!用他那变态的热情,根据不同人的体质,在他们的生活中散布不同剂量的毒药,令他们在同一时候死去!他要杀往日的村民,要杀兵团的同伴,要杀一切看不起自己的混蛋。他从没想过要拿歼灭这群怪物的功劳到城里当大爷,他毫无意义地杀戮,只想换回尊重!

“明知你的所作所为,我还是收留了你……”

听了拉万的控诉,斯特洛姆却作出了如此回应。

因为斯特洛姆还相信人类,至少他想去相信。四百年前,他遇到了一个他下定决心要侍奉终生的人,就算那个人已经死了,就算现在世界上再也没有那种善良的人类,他还是愿意去相信的。

照亮黑暗需要多少光明?其实只要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心火,就足以支撑过凋零的季节和无穷的纪年。

“就算我猜到这种结果,我还是要收留你……因为,我不想再背弃任何人了……”

就算被背叛一百次,一千次,自己的主人也一定会原谅那个叛徒。因为既然是背叛者,就必定是曾经的同伴;既然是同伴,那还有什么不能原谅的呢?对斯特洛姆来说,他与拉万的时间一直停留在那个月色晴明的夜晚,他遇见的只是一个把他从毒草旁边赶开的好心人,那才是真正的拉万。

“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如果有谁活下来,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何止兵团的成员,从怪物团伙中脱逃的,即使是人类也不会被放过的。你杀了我们,这世界上也许就再也没有你的容身之处了……

不过,拉万显然把这善意的提醒误解成威胁,他龇牙咧嘴,完全控制不了自己,拾起恐怖的柴刀,挥出一片暗哑的光!

白马闭上了眼:“格罗,我们又能重逢了……”

就在这时——剑光一闪!

行刑剑!

那是——何等迅疾的光芒,何等巧妙的角度,何等潇洒的大斩!

“马马!你怎么了?”凡尼也跟着出现了,她根本不理被打飞的拉万,扑身上前抱住斯特洛姆,用尽全力才没让他倒下。斯特洛姆已经气若游丝,连眼都睁不开了,他听见天目的声音:

“为什么会这样的!其他人呢?”

不过也不必斯特洛姆费心去回答了,战斗的光早就侵蚀了黑夜,天目话音未落已经飞身而起,就像一颗流星。

象征着希望的流星吗?

斯特洛姆潸然泪下。他一直在等,等了四百年,等待一个证据。直到这一刻,他才真正相信,相信自己的坚持,相信自己的信念,相信人类的心。

他的生命已经完全枯萎,但最后一点意识告诉他,不能就这样结束,不能就这样放弃。

如果是四百年前的那个人,如果是他今生唯一认同的贤主,如果是那个格罗·鲁西亚,他在被夜空·布宜诺斯艾利斯逼入绝境时,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回忆吧,回忆吧!那永不磨灭的印记,他一生最激越的时刻,最无憾的一瞬。

“凡尼……”他要呼唤,他要宣告,他要证明。

“诶?”脸上挂着泪痕的美丽少女忽然怔住,又惊又喜的眼波中倒映出一道彩虹!

“……就算现在,我还是不认为——我们会输!!”

天目有那么一刹那间震惊于那片抒情的青竹林,何等平和,何等温馨。但他并没有愚蠢到相信那是真实的竹林。不,那绝不是竹林,而是“气”。登峰造极的武学家以一己之力把战斗场地的所有信息,包括一片树叶、一颗灰尘,乃至时间、空间,全部的全部置于其掌握之中,天人合一,无敌不破,无坚不摧。

除了他师父修玛,天目从没见过第二个这么强的人!

然而,让他更为震惊的事还在后头。他闪身撞入虚幻的竹林之中,骤眼看见斯莱阿倒在一边,不远处一头满身墨绿打扮的熊猫手中长棍翻飞,举手投足间竹林随之律动,却偏偏无法摆脱身旁的层层黄影——骨头?!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骨头?”

闪现犬总共有七条,一开始就有七条。斯莱阿救回来的骨头是怀孕的母犬,五年之间,斯莱阿从来没让它们的任意两条在除他以外的任何人面前同时出现过,可能为的就是这一刻吧。毒药被幸运地平分七份,令每一条骨头都离死亡很远很远,才得以在最危急的关头发动这最隐秘的阵法!七条闪现犬上下腾挪,把“闪现术”的灵动发挥到极致,同时打开“任意门”,扭曲了空间,让熊猫的攻击全往他自己身上倾泻回去。

不过,在这个气场之内,与竹林之主的纠缠也到尽头了。

只见熊猫一棍捅出,棍头穿越歪曲空间的任意门同时点到他后脑,可他不慌不忙反手一抄,握紧长棍两头,一掀一扭!没有人说得出这一震的威势,身为魔法的“任意门”竟然就在这蛮力之下分崩离析,空间异常连结引发的爆风,把骨头家族尽数吹飞!

熊猫发力之后,刚刚站稳,只觉劲风破空,一缕金光已经飞到胸前。

他一声大喝,大地迸裂:“什么人!为什么要帮助这班流寇?”

眉宇之间一股傲然正气。

天目的行刑剑被长棍撩开,趁身形交错之际又向敌人腰部横斩,同时高声反驳:“他们绝不是流寇!”

“轰!”

二人身形分开,都定神注视着眼前敌手。熊猫一言不发,而天目又高声重复了一次:“他们绝不是流寇!斯莱阿,厨房那翻话,是为了不想我卷入这战斗而演的戏,是不是?”

下药?确实,在饭菜中做手脚是经典阴手,但在食材上动歪脑筋却是同样经典的笨招,因为烹调时的高温会难以预计地破坏毒药的成分。而具体到大白菜,更是笑话,到底要怎么往白菜上下毒啊?撒在上面?涂在上面?还是要挖空了往里面塞?缺少溶解药粉的“液体”,下个屁毒啊?!

“你们都是这样的……都是这么的不坦率!”

这群不知所谓的佣兵是这样,那时候的拉比也一样,为了让他无法去送死,情愿斩了他的手,然后在重逢时哭得像个孩子。

别哭,只是一条手臂罢了,我完全愿意为你而死的。

说起来,他已经被救过无数次了。在战场上,有二十一队的同伴;二十一队团灭后,轮到拉比;古祭坛之下,安度罗和塞伦斯甚至连命都送了给他;眼前,这个佣兵团的成员是不是已经全部倒下?

救他的、想救他的,有人类,也有不是人类的生物。他们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呢?那份心情,那份爱,到底跟是不是人类有什么关系?

他们都有美丽的生命,而他们现在都鬼使神差地失去了生命,留下了他自己。

为什么?

“是人类也好,不是人类也好,我都要救,我都要保护!你们全部——都不准死!!”

天目冲锋!留在身后的泪珠与他一起呐喊!!

在天目豪勇无匹的气势之前,熊猫颔首低语:“真是了不起的决心。不过……我也有不得不歼灭你们的理由!”他的手以带着残象的速度把刚才解下的葫芦重新挂在长棍末端,单手握住棍尾,再出手时,赫然是剑的招数。

为剑而生者,必为剑而死。

熊猫长棍作剑,两丈之内风云变色,乌光惨惨,剑气憧憧,竟是一往无回的气势!

只有以“死”的决意,才能击溃天目“生”的宣言。

没有体验过死亡的生命,都是不值一提的。

就在一息之间,竹林肃杀,天地肃杀!

天目已经突破了黑龙飞天般的剑网,突入到长棍无法回转防御的贴身位置,行刑剑上金光跃起,还差一点,只要再往前一点点,就能取得胜利!两寸、一寸、半分,金光不断逼近,然后——

猛然止息。

没人看见熊猫手腕的动作,可棍尾的玄色葫芦却活了过来,刹那间胀成一抱大的“锤”,逆卷而起!这一锤就准确而绝望地砸在行刑剑那镂空的剑身上,令其扭曲,令其粉碎,然后触到天目的胸膛,柔劲一套,将他整个人掀到半空。

“奥义·古今无双。”

熊猫的招式无间而至,长棍兜转,一击破天!

无限的气流向天目奔袭,可天目人在半空无力闪避,手中握着的也只剩半截断剑。

结束了吗?要死了吗?可是我死了,背后兵团的朋友们,又由谁去保护?我死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谁会把他们当做朋友?

那一瞬光年的感动,前无古人,也后无来者。就在这一刻,断裂的行刑剑上忽然传来了磅礴的力量,以及令人怀念的声音。

“第一世界,飞岚之翔鹰,开启!”

破碎的剑在闪烁,浮在空中的每一块残片,赶在坠落之前,也同样反射着光辉。

“环宇·石破天惊!”

行刑剑寸折寸断,解体后的漫天碎片循着天目的意识盘旋飞舞,让“石破天惊”的能量在它们之上跳跃、增幅,织成网络,把“古今无双”的狂气笼罩其内,最后——

“轰——!”

就像吹爆了一个巨大的气球,无与伦比的风息尽情地宣泄愤怒,树倒、草低、石走、云散,可战斗还没完结。

天目和熊猫照旧相对而立,身躯伤痕交错,可彼此脸上都是无比赞叹的神色。

不知什么时候,风托着苍金色的碎片飞回,又融合成一把巨大的行刑剑,最靠近剑把位置那五分之一剑身上,原本毫无意义的花纹已经编织成翔鹰之图腾。双方兵器一挺,眼看马上又要斗在一起。

“咦?”

“怎么回事?!”

二人的身体出其不意失去了重量,浮空而起,逐渐加速往上飘去,在他们的头顶,艾浮拉号洒下雄伟骄傲的身影,正如神话里飞空的方舟。

从山林之间,人类的弓箭手飞蝗一样不停向原来的目标发射火箭,但箭飞到一半,就被风捏熄、卷走,遗落到黑暗中。不过,天目和熊猫都无暇理会偶尔近身的箭矢了。

因为甲板上流泻而出、延绵天际的七彩霞光,就是空之女神的巧手,牢牢抓住了黑夜的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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