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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妇要翻身:女神会所》10、童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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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的除夕夜,养母又让我去父母家要生活费,我们没钱过年。到父母家,他们正准备吃年夜饭,桌上摆满大鱼大肉,我的妹妹穿着新衣服,抱着洋娃娃,像个天使一样。我走到母亲面前,我说:“这个月的生活费你还没给我,快点给我。”母亲说:“你向我讨钱也应该给我副好嘴脸看,开口就责问仿佛我天生欠着你似的, 这些钱就是给了乞丐,他们也会向我道声谢!”我听了很生气,她怎么把我跟乞丐相提并论,我可是她的女儿,我说:“你就当我是乞丐,给我一些……”我还没说完,母亲猛拍了一下桌子,骂道:“你只会要钱,要钱,要钱,大过年的,你就不会叫声妈,我是你老娘,不是你仇人,不是你的债主。你每个月来要钱,从来不叫我妈,哭丧着一张脸,看着就让人烦。”

听她说大过年的,我的眼泪“哗”地一下流了出来,流得满脸都是。大过年的,小朋友都穿上了新衣裳,都坐在摆着热气腾腾的饭桌前大吃大喝,而我却要跑到自己的父母家要钱,而且被自己的母亲臭骂。按我们当地的风俗,除夕夜和大年初一是不能流泪的,流泪了,一整年都晦气,即使家里死了人,也要暂时搁置起来,欢欢喜喜过了年,再把该哭的声音哭出来。

“不准哭!”母亲凶道。

我怎么也止不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母亲一把拽我过去,没头脑地按我在沙发上,反了两臂,上下全身揪拧,而且不住地说:“叫你不准哭,你还哭。叫你哭,叫你哭,我今天揪死你这个讨债鬼。”我痛得鬼哭狼嚎。父亲跑过来,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母亲拉开。

我哭着离开了父亲家。回到养母家,养母见我双眼红肿,双手空空,什么也没说,只是叹息了一声。

那天的年夜饭,我和养母只炒了一道白菜。吃饭时,我喉头特别干,古人说的食不下咽,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吃完年夜饭,养母的女儿过来看我们。养母的女儿是一个跟我母亲差不多年龄的女人,只是比我母亲丑许多,老许多,黑脸庞,大手掌,大嗓门。她一进门,就对养母大声嚷道:“把这小杂种送回她自己家去!”养母说:“她母亲不喜欢她。”养母的女儿说:“你都已经六十岁了,何必还要给自己添麻烦?养一个人不像养猫养狗那么简单。”养母说:“就当是养一只小猫小狗吧。”

她们当着我的面大声说这些话。是的,为什么要避忌呢?一个被自己亲生父母抛弃的小孩子用不着尊重。

我一直躲在角落里不出声。

养母的女儿离开时,指着我的脑袋骂道:“你这个讨债鬼,我母亲造了什么罪,已经够老了,还要养你,改天一定要把你扔掉。”

我真的害怕养母会把我给扔了。我的父母已经把我扔了,如果养母也把我扔掉,我就得像厕所里的那只野猫那样生活。

我开始很努力的读书,我知道只有读书这条路才能改变我的命运。从此我成了班上最用功的学生,一天到晚凡是睁着眼睛的时候全在念书,睡眠总是不足,而那些乏味枯燥的书每每总是使我昏昏欲睡。可是不管我多努力,我的成绩总是排在班里中等以下,顶多中等。读书比去父母家要生活费还难。

那时,我看不到自己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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