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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丽丝》第五章 夜之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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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牢记 ) ( 请牢记 ) 大富豪夜总会,从前也常和老友去喝酒,十二点一定回家,因为不想语琴不放心,**,她肯让我出去混已算不错,做人不能太过分,去了也只纯喝酒,众老友不乐意,怪我太古板,反正语琴不在身边,大可放肆一回,回去左右是死,当然要死得值些。 首发--无弹出广告

我却不那么理解,男女感情贵在真诚,未结婚已开始欺骗,怎么好意思叫女人把一生托付给你,信任是彼此的,换个角度来,若语琴背着我在外头与别的男人胡混,我会怎么样,还不像吃饭吞了苍蝇般恶心,已所不为勿施于人,这是做人的准则。

老友气笑了,嘲弄道:“是,是,是,你冰清玉洁,你郑家和是男人的楷模。不过是女人心中男人的楷模,不是男人群里的。快离了我们,回到陈语琴身边去做你的乖乖男吧,当心沾染了我们呢。”

今天一踏入包厢,众老友已在坐,见我进去个个站起来,给我一拳头,表示同情,又举杯嚷嚷庆祝我重新获得自由身,自然免不了贬低语琴的言语,不是太过分,我当然不便在众老友面前翻脸。大家嘻嘻哈哈,快乐过神仙。我喝了几杯酒,想笑怎么也笑不出来,独自默默坐在角落,继续悼念那段付出十年青春的初恋。

一会儿妈咪领进七八个浓妆艳抹衣着性感的陪酒女郎,众老友识途老马,个个站起来挑自己喜欢的,剩下一个没人挑,众人见我依旧坐在角落里发呆,都上前来把那个女子往我身边推,把她推倒在我身上,哈哈大笑,仿佛这样捉弄我一下是一件快乐的事情。那女子嘻笑着就势伏在我胸前,手放在我大腿上,七彩缤纷的脑袋搁在我胸口,娇声燕语道:“先生,你好,我是贝丝。”

随着她亲热的动作,一股浓郁脂粉味夹着酒气烟味直冲入我的鼻孔,呛得我狠狈地咳嗽起来。是的,我的爱丽丝也化妆,但是她用的胭脂、水粉、唇彩、眼影所有化妆品皆是香奈儿系列,品味高雅,闻在鼻中是那种淡淡的清香,丰常舒服,嗅觉何曾受过此等劣质化妆品腐蚀。

趁着咳嗽打喷嚏,剩机把贝丝脑袋躲离开我的怀抱,看看众损友,个个抱着小姐,搂在怀里喝酒、私语、打情骂俏,谁也不再顾及初失恋的我,也是,失恋算什么屁大点事,男人,若整日为失恋苦瓜脸,不但不能获得同情,被人持刀追杀的份儿都有,再轻也得被人指着鼻子骂窝囊废。

很想转身离去,倒底不敢犯众怒,唯有随遇而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重新坐下,拿起酒杯,一口饮尽,暂时把钻入鼻孔的杂七杂八气味视死如归。

贝丝一手捂住嘴巴嘻嘻地笑,见我坐下又重新把脑袋搁在我胸口,万分无奈,我把她抚正,说:“贝丝,我们喝酒好吗?”

贝丝斜着眼抛一个媚眼,灯光很暗,且她妆化得太浓,看不出本来面目,只觉一张脸像京剧脸谱,红红白白,花花绿绿,眼影太浓,一双眼睛似猫眼,但是没有猫眼的灵活机动。我直担心她在那么沉重的眼影下,如何能把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也不嫌累。

“好啊。”她娇声说,跟着俯头过来贴住我耳朵问:“是第一次背着老婆在外面花天酒地吧?”说罢仿佛自觉幽默,掩住嘴巴格格笑,其实嗓门并不细,逼成娇滴滴的嗓音,听在耳中怪怪的,毛骨悚然,或者是我神经过敏,人家不是第一天混饭吃,那么多男人受得了,我又不比任何人清高。

我只好点头认可,贝丝更高兴,端起酒与我碰杯,媚媚地说:“为你逃脱家主婆魔掌干杯。”

我又好气又好笑,不说话,举起酒杯与贝丝干杯,贝丝酒量好,一口饮完满杯,我轻轻啜一口,她不依地娇声道:“不行,得干完啦。”

我还是不出声,我只会与语琴打情骂俏,与别的女人来这一套,自问还没学会,也不想学,为免勾缠,听话地把酒干完。出来混不是第一次,但从来不叫小姐,没意思,自问今生对够语琴一个女人足矣。

“先生贵姓?”

“郑。”

“郑先生,别紧张啦,是不是感觉对不起老婆。哈,男人都这样,第一次出来混,似犯罪,第二次就不会,惯了你再见家里黄脸婆都厌,恨不得下班即泡在女人堆里。”贝丝兴致勃勃发表高论,身材稍嫌高大,不能作小鸟依人,还算丰满,衣服穿得少且小,很紧俏,有意无意丰乳磨在我身上,两手还要加催化,在我大腿内侧摩挲不停。

我挺尴尬,又不好意思把她的手甩开,那样亲密的动作非但不使我喜欢,还有一种被非礼了的无奈。贝丝大概看出我的尴尬,眨眨眼睛,很感兴趣地笑,手已伸到我的敏感部位,继续挑逗。

“郑先生怎么不说话呢?”

“嘴拙。”

“你太古板,放松一点好啦,来这里就是让你轻松。”

嘿,都指责我古板,语琴也怪我古板,对感情真挚也叫古板,贝丝怪我不懂逢场作戏谓之古板,无语了,这世道什么世道,好人难做。

想拂袖而去,不过性子随和惯了,一个年轻女孩子出来混,卖弄色相多不易,何必令人难堪。我捉住贝丝游移不定的手,把酒杯塞到她手掌。

“来,贝丝,陪我喝酒。”

贝丝已略知道我不是她想象中那样的人,妩媚一笑,停止手上的动作,接过酒杯,碰碰我的酒杯,一饮而尽,笑道:“敬你。”

我大大松口气,真是花钱买罪受,花天酒地,放纵自己,寻找红颜知已,通通没用,都不能换回语琴在我心中的感情。

“郑先生,你真有意思。”贝丝摇着酒杯说,媚媚地笑。

我纳闷,大概男人见着年轻女人即恶狼扑食般扑上去,而我却似小羔羊,等着被人扑杀,所以有意思,哼,当我什么。

“和你合唱一首歌好吗?”

“对不起,我不会。”我眼观鼻,鼻观心,害怕大胆的贝丝又故伎重演,让我吃不消。

“唉,你这人真古板。”贝丝埋怨,现在花钱大爷都是甲鱼,被人宰,我也不争辩,斜眼看见世权正搂着一个女子亲吻,两手不闲,上下左右摸索。男人花钱买乐向来如此,而女人大抵也知道这样,坐台,反正只能坐着摸摸,再要进一步须另算,不能摸,男人还混什么。

我满不是滋味,如果可以,这辈子只想守着语琴一个女人,在外混真不是我的本性。我想念语琴,如果她知道我出来与女人斯混,一定会皱着眉头指责我堕落,但是,她不会阻止我这么做,反而神秘地问我:“情调如何,是否感觉刺激。”

我微笑道:“感觉很好,太好了。”

语琴笑眯眯道:“偿着鲜了吗?”

我侧头看她,问:“你不怕我与别人跑掉吗?”

语琴两手抱胸,高姿态地看着我,嘿嘿冷笑:“你跑得了吗?别忘了,读书时我是学校田径队的副队长。你,就你,还想从我手掌心跑掉?”

我举双手投隆,语琴则哈哈大笑,她从来是自信的女人,唯有自信的女人才能够如此高明坦荡地面对男友在外胡混的行为。

“我讲我的故事给你听好不好,郑先生。”坐台小姐的工作也不好做,碰到色狼与碰到我这种类型的男人都不好应付,否则妈咪怪罪,指责你不懂得讨客人喜欢,还怎么指望人家下次再来。贝丝见我闷声不响,又不能似其他男客般,搂搂摸摸坐完台,工作也算尽职,似这般两人独坐无言,又不做什么确实有点怪,我也觉得怪,为了不使贝丝难堪,装着好兴致道:“好啊,你的故事一定很精彩。”

贝丝柔媚一笑,化着彩妆的眼睛一闪一闪,很使我胆战心惊。

“我们只是小人物,故事有什么精彩的,不过那样罢。”贝丝喝一口酒,把卡拉OK音量调小一点,反正大家醉翁之意不在酒,没一个唱歌听歌的,“我有一个未婚夫,现在读大学。”贝丝语气有点得意,转眼看我,那意思很明显,她为读大学的未婚夫骄傲,“我来自贵州一个偏远山区,自小订的娃娃亲,我未婚夫从小聪明,读书特别厉害,但是我们那里穷,高中的时候他爸妈就一个劲儿不让他读下去,说男人识字会算也够了,最重要是娶媳妇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是正经。未婚夫很伤心,常常在我面前流泪,说家里人不理解他。那时候我们村里有别的女孩子出外打工,回家个个衣着光鲜,打扮花枝招展,她们说外面是一个花花世界,满地金钱,只要跑出深山沟,随便能挣到钱。我听了很心动,同时想到未婚夫,暗想,如果我能挣到大钱,不是可以供未婚夫读书吗?于是想也没想,和村里姐妹跑出来,当然我们都没有什么文化,真正做大钱是不可能的,只有做小姐,钱才来得快来得多,我想到未婚夫的眼泪,根本不考虑将来,随姐妹们下海,做起夜总会坐台小姐,赚到第一笔钱不是寄给父母,而是给未婚夫交学费,他也真争气,考到名牌大学,还有一年半就毕业了。”

说起未婚夫,贝丝眉毛色舞,工作中做作的小动作少了,反使我舒服一些。诧异她这种狭隘的牺牲精神,一个年轻女孩,自甘堕落,做三陪小姐,挣来的钱居然为了供未婚夫上大学,他大学毕业后真会与她结婚?两个人之间距离这么远,我摇摇头,真不敢相信现实中还有杜十娘故事。

“我都想好了,等他大学一毕业就辞工回家结婚去。”贝丝兴奋地说,两眼发光。

“他答应你了吗?”我好心提醒,女孩子都免不了爱做梦,只是有时候梦醒来,现实太残酷。

“他怎么敢不答应,我们是从小的娃娃亲,再说,还是我供他念大学的,我就是他家大恩人。”贝丝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剥斥我。

我为她悲哀,轻轻摇摇头,连我听到这话都不乐意,更别说她那读过大学的未婚夫,人家心里本来感激她的付出,但是一天到晚听到恩人恩人这个词,谁心底会舒适?

“你为什么要为他牺牲,值得吗?他在乎吗?”我不以为意,一个人的牺牲未必换来同等的回报,若期望高,结局更悲惨。

“又不是外人,他是我未婚夫啊,等他大学毕业后结婚了就是我丈夫,牺牲也是值得的,况且他都不知道我在外面做什么工作,我告诉他在一个有钱老板家里做女佣,他也信以为真,我才没那么笨,让他知道我在夜总会做小姐。”贝丝咭咭地笑,一点不觉得难为情或者汗颜。

“你一个月赚多少?”

“不一定,生意好能赚一两万。”

嘿,是我这高企工薪一半,真不能小看,小学毕业或者中学毕业,能赚那么多钱?难怪许多年轻小姐不愿做工厂,辛苦一年不如人家坐台一个月,换作我是女人,在没有选择赚大钱机会下,也愿意做夜总会小姐。

“他不问你一月怎么能赚那么多钱吗?”一个大学生决不是傻子,对社会已相当了解,更有许多大学生为了学费,节假日做家教,赚外块贴补生活费。

“我告诉他我老板人很大方。”贝丝得意洋洋,咧开嘴巴,对自己的伎俩十分满意。

我还是摇头,无论多大方的老板,不会花万多元请个女工,笑话,谁还去读大学,牺牲脑细胞,干脆都去老板家做佣好了,反正工作无分贵贱。况且,她能骗得几时呢,在家做佣与在夜总会做小姐有着天差地远的差别,几年的生活习性,很难彻底改变,除非她未婚夫是瞎子,或者天生是吃软饭的,否则一个眼神,举手捉足间立马露出破绽。

“你欺骗他?”

“怎么算欺骗,我还不是为他好。”贝丝满不在乎,点起一根烟,一杯接一杯地喝酒,酒量大的惊人,也许是酒精作用,一直咭咭地笑,又把脑袋搁我脸口,酒气直冲而来,怎么看也看不出半分做女佣工的姿态。我皱皱眉头,把她脑袋挪开,让她靠在沙发上。

“万一他知道实情以这作借口嫌弃你怎么办?”这女孩,不知她是愚昧无知还是天真,以为除下脸上妆容,穿上荆杈布裙即是良家妇女,现代社会,什么怪现象都有,一个心安理得使用女友嫌钱交学费的男人,真正好也好不到哪里,我是男人,特别瞧不起吃软饭还一脸理直气壮指责女人堕落道貌岸然伪君子。

“要爱就爱他死去活来,要不爱就与他同归于尽,否则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贝丝语出惊人,头靠在沙发上,脸上神情似笑非笑,隐在烟幕下,似真似幻。我不由对她刮目相看,她肯定不会吟风弄月,卖弄爱情诗,但是她的爱是热烈单纯的,毫无做作。

“好,贝丝,为你的爱情干杯。”

贝丝很高兴,喝光杯中酒,乜斜着我,咭咭地笑:“郑先生,你真是一个好人。”

现代社会好男人已不吃香,否则语琴为何离开我,我十分感谓,与贝丝大有同病相怜,也不似先前那么排斥。酒喝得差不多,歌一首也无人唱,世权已拥着女郎离去寻乐子,走时还对与贝丝喁喁而谈的我挤眉弄眼,我也懒得理他。结账后我给了贝丝一百元小费,她忽然趴在我耳边问:“要我陪你上酒店吗?两百元一次,五百元陪一夜。”

我有点嗔怒此女如此不自爱,沉脸道:“为什么要与我上酒店去?”

贝丝理直气壮道:“挣钱多呗,坐台才一百元,反正是要陪男人,你是好人,以其陪别的男人,我愿意为你服务啊。”

我哭笑不得,含蓄道:“钱赚得越多不见得人生越快乐。”

贝丝一扭脸,嘟着嘴巴道:“才怪,钱当然越多越好,郑先生你说话真正天真。反正已湿身,难道陪男人上床一次和一百次有区别吗?我的目的是来赚钱的,赚够了就不做。”

我说不出话,一次和一百次还是有区别的,但是,怎么和一个陌生出来捞世界头脑简单满脑想挣大钱供未婚夫读大学的贝丝解释呢?纵然解释她也未必明白,我又不能娶她做老婆,人家还有大学生未婚夫等着抬花轿接她。

我温和地说:“不。这是给你的小费。”

贝丝耸耸肩膀,大概是怪我太古板,送上门的还拒绝,接过一百元,笑着道谢,踩着高跟鞋扭着屁股走了,等待她的自有愿意让她赚钱的男人,她的夜未央,才刚开始。

与大家道别驾车回家,回到家冲进浴室,打开水龙头,整个人站在水龙头下一阵猛冲,把身上的酒气脂粉味冲干净,换上干净衣服,才算真正松口气,夜已深,斟一杯酒站在阳台上,夜阑人静,感觉前所未有孤独,语琴,这个时候,她可安睡了?

这一夜,我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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