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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江南》二 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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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个人现身了。

宿舍里陷入沉寂的时候,门突然开了,吕布提着个巨大的箱子走进来,吕布的箱子是全宿舍最大的,立起来和桌子一样高,拖进来的时候卡门口半天进不来。宿舍里立马又热闹起来,典韦率先从床上跃起,大步跨过去帮吕布提箱子。所有人都围着吕布,好像是参观外星人一样,瞪大了眼睛。又或者像参访明星,抢着问各种问题。

“行行,都散了哈,等我先收拾一下。”吕布被问得不耐烦了,长嘘了一口气。

没有人知道吕布为什么晚来,吕布来之前没有人知道,吕布来了以后也没有人知道。吕布懒得回答,“你管我。”他总是一副冷淡的面孔应道。吕布很高冷,源于对自己魅力的自信,帅气的脸,魁梧的身材,以及弹的一手好钢琴。迎新晚会的压轴戏,是穿着笔挺西服扎着小辫的吕布弹奏的钢琴曲。吕布弹奏的时候很投入,头跟着节奏一甩一甩的,扎好的小辫被甩开来,这时候演奏达到高潮,只见吕布的双手在钢琴上飞快的划过,一个个的音符便紧凑地漂入听众们的耳朵,引起共鸣,大家也跟着节奏甩起头来。

陆逊是个音盲,听不懂吕布的弹奏,但是看见大家都在甩头,不跟着甩就会显得很不合群,好像一个白痴,于是闭上眼睛也跟着甩起来,做出一副很享受的模样,头要呈四十五度角仰起。高顺说吕布弹得很好,美中不足的是错了两个音。陆逊说这你也能听出来?你不会把整篇乐谱都背下来了吧?高顺说吕布排练的时候看了乐谱,这是很有名的柴可夫斯基的胡桃夹子进行曲,小时候音乐课都学的。“你们没有学吗?”高顺问道。

“学。。。学过吧,忘记了。”陆逊应道。

陆逊不知道柴可夫斯基,更不知道胡桃夹子,莫非是用胡桃木做的夹子?陆逊怕没面子,不能在吊儿郎当的高顺的面前显得太无知,便没有问。吕布弹完曲子,手抬在半空中,等了很久才放下。可以看出吕布很享受,也很陶醉。掌声雷动,陆逊也把巴掌拍得“啪啪”直响,虽然什么也没听懂。吕布风度翩翩地牵着帮忙翻乐谱的女生的手,来到台前给大家鞠躬,听完了掌声才去到幕后。吕布说那两个弹错的音都怪了那个女生,那个女生是个音盲,根本不懂音乐,都还没弹到就翻乐谱,要么就是弹完了一大节还不翻,还好大部分乐谱自己都记得,不然根本没有办法弹奏下去。

“就是一个花瓶,还不怎么好看的花瓶。”吕布说道。

“我觉得还可以啊,你是不是眼光太高了?”陆逊说道。

“这叫还可以?那你要是见了我女朋友,不得叫神仙姐姐。”吕布说道。

“你就有女朋友了?”

“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们高中班都是成双成对的,再不恋爱就老了,骚年。”

陆逊没有见过吕布女朋友真人,但是见过照片。吕布躺床上和女朋友聊天的时候,收到了女朋友的彩信,有一张刚洗完头的自拍照,和一段很酥很肉麻的录音。吕布的女朋友的确长得很漂亮,让室友们看了垂涎欲滴,纷纷忍不住用脏话表达了一下羡慕嫉妒恨的心情。陆逊很奇怪这次为什么没有好白菜被猪给拱了的伤感,也许这就是爱情该有的样子,男才女貌门当户对,还有青梅竹马,还有什么比这更般配的呢?

事实证明,有。

吕布住了一年宿舍搬出去了,因为在学校找了个新女朋友,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在宿舍完成。吕布的新女朋友陆逊见过,很骄傲的坐在吕布的后座上,搂着吕布的腰,靠在吕布的背上,喜欢像玩水一样踢动双腿。吕布的新女朋友腿很白,也很长,但是没有高中的那个女朋友漂亮。吕布在新的女朋友面前同样很高冷,脸像雕塑一样,只有很少的时间会嬉皮笑脸逗逗她,还不及和高中的那个女朋友发短信时对着手机笑得多。吕布的新女朋友是个爱笑的女生,每次和吕布走一块都是有说有笑满脸幸福的样子,虽然吕布不笑,脸总是僵着,但是丝毫不影响她甜蜜幸福的心情。

吕布搬出去之后,陆逊便很少看见他和他的新女朋友了,即使在课堂上也难得一见,只是后来才听说张松也带着女朋友搬出去了,和吕布一起租了个两室一厅。“他们都已经从男孩变成男人了,只剩下我们几个老处男留守宿舍了。”文丑看着张松空出来的位置十分羡慕地自言自语道。

“那你赶紧去找一个回来啊,在宿舍里唉声叹气有什么用?”典韦说道。

“能找得回来还用你说,这不是还没有碰到合适的目标嘛。哪天碰到有合适的目标了,哥肯定第一时间带回来给你瞧瞧,你信不信?”文丑说道。

“等你碰到,黄花菜都凉了,我们都毕业走人了。”典韦说道。

“理想还是要有的,学校那么多女生,哥就不信了。”

杨松听了一阵,放下书本,决定加入进来谈一会理想。杨松的脸上洋溢着怪异的笑容,陆逊知道接下来的内容又要变得少儿不宜了。陆逊不喜欢参与此类讨论,翘起二郎腿假装看书,掩饰慢慢撑得鼓鼓囊囊的小帐篷。陆逊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听到“雪白的大腿”这类普普通通的词汇都能情不自禁的撑起小帐篷,一撑便是半天收不下来,所以很是苦恼,为什么别人可以谈笑风生而不撑起小帐篷?为此陆逊曾仔细观察过,确认了他们真的没有撑起来,很不科学。

杨松说很想知道将来自己的第一次会怎样发生,会不会有很尴尬的事情发生,等吕布和张松回来,一定要找他们取取经,免得日后上战场的时候不知所措。文丑听了很嫌弃,觉得杨松有必要找几部东瀛国的片子看看,毕竟吕布和张松不可能把所有的细节都说出来。杨松辩驳了一句“又不是没看过”,把话题转移到了时间长短的问题上。

“我肯定能坚持十秒以上。”典韦大声地说道。

杨松和文丑看着典韦真诚的脸哈哈大笑起来,杨松笑弯了腰,文丑使劲地拍打着桌子,说道:“以后你是我哥。”

张松毫无悬念地当上了班长。班主任张鲁刚说完现在开始竞选班长,有没有谁毛遂自荐的,张松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站上了讲台,看得出他很渴望担任班长这一职务。张松开始了他的演讲,和在宿舍里做的演讲几乎一模一样,如果有人仔细记录,或许会发现两次演讲的内容相同得一字不差。宿舍的演讲其实是竞选班长的演讲的排练,而竞选班长的演讲是日后竞选学生会主席的演讲的排练。

张松也毫无悬念地当上了学生会主席,先是学院的学生会,然后是学校的学生会。

竞选班长的还有郭嘉。郭嘉在做竞选演讲的时候,说到我也从小到大一直都担任班长的职务。郭嘉用了个“也”字,因为前面张松已经说过了这句话,说的时候自己先笑了起来,好像这句话竞选班长的标准语句,必须要说出来才能有这个资格。大家跟着郭嘉笑了。张松演讲的时候没有人笑,是因为他说的时候表情很坚定,容不得有人怀疑。郭嘉说的时候大家都笑,是因为她自己先笑了,气场不够强大,所以最后郭嘉没有当选为班长,而是当选了生活委员。

生活委员管的不是生活,而是班费,可以认为是班长的会计。班长说班里搞个班级活动吧,我们去把钱收上来交给你,你记好每一笔支出,到时候开班会好统计个大概给大家。于是郭嘉便给张松当了四年的二把手,张松进了学生会,郭嘉也进了,张松当选学生会主席,郭嘉当选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先是学院的学生会办公室主任,然后是学校的学生会办公室主任。

但是张松和郭嘉并没有成为一对情侣,虽然他们总是走得很近。张松是有女朋友的,一开始是高中同学,后来是系花。

张松一开始的女朋友是他的高中同学,每天晚上回到宿舍都要煲电话粥,一煲就是两小时,时常会煲到熄灯。没有人听得懂他们说些什么,因为用的是方言,唧里哇啦的,一个词也听不懂。文丑有时候会凑上前去装女生娇滴滴地说话,然后被张松大骂几句滚蛋。文丑觉得这样很开心,笑嘻嘻地回到自己的位置。

“你就是贱。”典韦说道。

“关你屁事,哥乐意,怎么地?”文丑仍然笑着说道。

新生入学不是立马上课,而是立马军训。军训是在一片刚铺好柏油的操场上进行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踢正步。新生入学在九月,九月是整个夏天最热的时候,柏油化了,黏在新生们的鞋底,绿色的鞋底都变成了黑色的。新生们穿着绿色的迷彩服,一排排一块块整整齐齐,像是种在黑土地上的韭菜。整个九月没下一天雨,每天都是艳阳高照,晴空万里无云。教官们很开心,“每天都能见到你们这群新兵蛋子真好,不像去年,总是下雨,都训练不了几天。”

陆逊小时候很喜欢夏天,再炎热的夏天都喜欢。每天中午顶着火辣辣的太阳溜出门去玩,可以光着膀子,被晒脱皮了也不觉得疼,也可以光着脚踩在滚烫的鹅卵石上,一蹦一跳地冲到河里去翻螃蟹。但是军训几天下来,陆逊开始讨厌夏天了。陆逊每天都有种严重脱水的感觉,喝饱了水去到操场,不到半小时就被晒干了,接下来的时间便都是渴的,身上的迷彩服被汗水沾湿,很快又被晒干,到了晚上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馊臭味。

因为馊臭味每个人身上都有,所以谁也没嫌弃谁,但是脱掉鞋子之后形势就不一样了。典韦和文丑不论谁脱掉鞋子,都能让整个宿舍变成一个不适合人类待的地方。“你们的脚就是生化武器,最致命的那种。”杨松总是这样抱怨道。

典韦很自觉,脱了鞋子放窗户外,然后洗脚,尽管洗完还是很臭。文丑则需要大家的催促,才极不情愿地慢悠悠地把鞋子拿出去。“凭什么大家都脚臭,就我和典韦要把鞋子拿到外面去?我觉得这样不公平,要拿大家都要拿。”文丑一边慢悠悠地走一边极不情愿地碎碎念。

没有人理会文丑,大家都憋着一口气,只有等他把鞋子放到窗外去了,才能顺畅地呼吸。大家都知道文丑是个话痨,和他说一句,他可以聊十句,等他聊完,整个宿舍的人都得叫救护车了,所以有话要说一定要等到他把鞋子放出去之后再说,这是一个大家默认的共识。

还有一个默认的共识。

回到宿舍,大家都把迷彩服脱掉塞桌子底下,第二天再拿出来穿上,尽管大家身上都散发着浓浓的馊臭味,但是谁也不说谁,谁也不嫌弃谁。最爱干净的杨松军训第一天的时候问了句“大家的外套这么臭了都不洗吗”之后,学着大家把迷彩服塞桌子底下,发现也能将就下来。整个九月,没有人洗迷彩服,任其散发浓浓的馊臭味,大家的嗅觉在默认的共识下集体失灵了,除了杨松忍不住中途洗了两次。文丑还是遭到了集体攻击,率先发起攻击的是吕布。“你的外套该洗洗了,都被你穿得变色了。”吕布说道。

“那是盐,又不脏。再说了,你们都不洗,凭什么要我一个人洗。”文丑说道。

“盐就不脏了?你看看上面的盐,白一块黄一块的,像打满补丁一样。”张松指着文丑的迷彩服说道,“怎么就你的衣服上有盐,我们的没有?”

“我胖,我虚,我排汗多行了吧?不就比你们多点盐嘛,过几天你们的还不是跟我的一样。”文丑说道。

“打个赌怎么样?要是我们的跟你的一样了,我们大家都把衣服洗了,你的我帮你洗,要是不一样,你把大家的衣服洗了,怎么样,赌不赌?”张松说道。

这是一个没有胜负的赌局。大家认为迷彩服没有变成和文丑的一样,没有那么多盐,也没有白一块黄一块的,像打满了补丁似的。文丑则一口咬定大家的迷彩服和打赌那天的他的迷彩服一样了,最多是盐块的位置和大小不一样,但这不能作为算他输的理由,因为当时赌的是大家的迷彩服上会不会有和他的一样那么明显的盐块。张松后悔当时没有录音,也没有拍照,应该再立一份字据,签上字画上押。

文丑的迷彩服结成了硬块,因为盐特别多,到最后可以直接立在桌子上。刚开始像补丁一样的盐块最后都连接了起来,形成了完完整整的一块。每天穿上它,不像是在穿衣服,反而更像是穿上盔甲,可以抵御刀剑的那种重型盔甲。陆逊觉得文丑像是每天都背着一块厚厚的龟壳在身上,弓着身子的时候特别像乌龟,但是没有说出来,因为这样形容有些伤人,文丑听到了一定会暴跳如雷,然后叨叨上一整天。如果换成是张松这样认为,张松一定会说出来,重型盔甲就是张松想像出来的,然后大家都知道了。文丑听了暴跳如雷,整个休息时间都在和张松理论,于是那天大家都没有休息。

文丑的迷彩服上结满了盐,教官也发现了,教官说你的衣服该洗洗了,都成块了。文丑说我排汗多,洗了也白洗,过不了几天又成这样了。教官说那就天天洗,文丑说累,再说洗了第二天也干不了。教官怒了。“我看女生的衣服就天天洗,又干净还带着香味,就你们男生一个个身上臭烘烘的,熏得死人。我看你们就是懒,一个个都懒。同样的训练,女生为什么能回去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你们就不行,就要喊累,还是不是男子汉了?”

“教官,你怎么知道女生的衣服天天都洗?不是因为喷了香水呢?”文丑说道。

“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女生们大声回答我,你们是不是每天都洗衣服?”教官高声问道。

“是。”女生们齐声应道。

“看到没有?还敢质疑我的侦察能力?出来,跑圈去,跑十圈。”教官很得意,等大家鼓掌起哄把文丑挤出队伍后,又补充道:“我说的是所有男生,所有昨天没有洗衣服的人。”

“洗了内裤算不算?”高顺趁乱在人群中大声说道。

“谁说的?来,站出来,我不让你跑圈。”教官应道。

没有人站出来。

高顺住在隔壁的隔壁,是个剑走偏锋的奇才。高顺不喜欢自己专业的课,经常逃课,论逃课数量最多的,应该是仅次于吕布的。吕布逃课是为了搞音乐和陪女朋友,练习打鼓是日常,看琴谱也是日常,立志就是毕业了考研,去音乐之都维也纳深造。高顺没有那么远大的梦想,认为日子过得舒坦就好,不愁吃不愁穿,睡睡懒觉看看自己喜欢的书,然后出门运动运动,这就是神仙般的日子。高顺喜欢看的书是电影和音乐相关的杂志,对即将上映的电影如数家珍,对即将发行的唱片也能娓娓道来,所以有谁不知道看什么电影听什么歌,找高顺就对了。高顺会耐心地给推荐,但有时候也会很烦,因为问的人太多,前脚刚送走一个,后脚又来一个,这时候高顺会搬出自己地藏品,说道:“自己慢慢找,我不知道你喜欢啥类型的,自己看影评看推荐。”

杂志一周出一本,没杂志看的时候,高顺便背着滑板出门去。滑板是高顺的命根子,比杂志重要百倍。杂志看完就没价值了,滑板不一样,滑板越玩越升值,因为配件在不断升级。除去买杂志的钱,高顺几乎把所有的生活费零用钱都投进了他的滑板。为了滑板,高顺丢了两部手机,断了下巴缝了七针,扭了脚踝拄了两个月的拐杖,擦破了无法统计伤口次数的胳膊和大腿。尽管如此,高顺依然爱着他的滑板,每天背着它出门,风雨无阻。没有人能理解高顺对滑板的沉迷,就像一个不喜欢电子产品的人的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沉迷网络一样,毕业多年之后仍然能看见高顺背着他的滑板,直到他的儿子来到这个世界。

高顺是有女朋友的,不过不是一开学就有。高顺的女朋友是他的青梅竹马,皮肤特别白,能白到发光发亮的那种,陆逊就是因为在骑车的时候被他女朋友晃到了眼,差点撞到路灯杆子上去了。高顺的女朋友很耐看,明眸皓齿乌发朱唇,单拎出其中一项,都让人觉得高顺和人家配不上。高顺个子不高,瘦瘦的身材,戴一副三百度的眼镜,最大的缺陷在于肤色,黝黑得只比典韦白了些许,属于在室内拍照必须要用闪光灯的那种黝黑。高顺和女朋友在一起,总是被人说是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在一起。没有人知道高顺的女朋友到底看中了高顺哪一点,但高顺和他的女朋友是最后唯一走到了一起成了家的青梅竹马,最被看好的张绣和甄宓这一对反而没能安全地度过分手季。

张绣和甄宓是唯一一对读大学了还同班的青梅竹马。吕布的青梅竹马在帝都,从来没有来过江南公学,张松的青梅竹马在家乡,也从来没有来过江南公学,而高顺的青梅竹马那时候还不是他的女朋友。

大家对张绣和甄宓的羡慕嫉妒恨是从军训开始的。教官为了拉近距离,提议大家毛遂自荐到队伍前面唱歌,甄宓大方地站到了队伍面前,然后揪出了扭扭捏捏的张绣,合唱了一首正流行的情歌。那是一首悲伤的情歌,甄宓深情款款地看着张绣唱,张绣红脸扑扑地看着柏油地面唱。张绣不是一个脸皮薄的人,但那时候刚入学,还没做好在大家面前表现的准备。

大家都知道了张绣和甄宓是青梅竹马,从小便一起上学放学,所以对他们成天黏在一起,一起上课一起下课,手拉着手一起走,就见怪不怪了,最多在甄宓从背包里给张绣拿出早饭的时候来一句,“甄宓同学,明天帮我也带一份呗。”

“滚。”张绣总是抢着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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